购物赠券是商家常用的促销手段,市民年末购物要谨慎。何建文摄
临近年关,许多大商场纷纷打出了“买×送×购物券”等促销活动。针对商场购物券愈演愈烈的问题,东莞市消委会近日发出提示,市民年末购物要谨慎,并提醒消费者,赠券背后还藏着四大陷阱。 陷阱1 消费“连环套”
东莞市消委会介绍,购物赠券没问题,但要使用赠券可就不容易了。 有的商场虽然打出“买100元送100元”的促销广告,但柜台上“满百返百”的海报下却附着一句“满100元可用50元券”或是“满200元可用100元券”;有的宣称是“特惠或打折商品不在活动之列”;有的在不同楼层、不同柜台买的商品,不能累计金额。
商家的这些做法,目的就是为了刺激消费者循环滚动式消费,当消费者手中赠券越攒越厚,花钱也越来越多,商家的利润自然越赚越丰厚。 陷阱2 凑数“失预算”
商家声称“买200元送100元”,那些原打算消费150元的消费者,很有可能为了得到赠券优惠,而咬牙买下自己用不着或不需要的东西,从而使购物成本大大增加;还有的商场故意将商品的价格标成98元或者197元等等,这样当商场“满200元送100元”时,很多消费者为了返券,又花了更多的钱购物。 陷阱3 价格“放暗箭”
有些商家以节庆、店庆为名在实行赠券优惠的时候,把商品的价格普遍上调,赠券折算以后,商品的价格是明降暗升。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实际得到多少实惠可想而知了。 陷阱4 滥用“解释权”
在很多商家的促销声明、广告以及现金券上,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文字,“买100元送50元,特例品恕不参加活动”,“本活动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所有”。消费者拿着赠券购买时,发觉满眼都是“特例品”,可供选择的商品范围极其狭窄。
消费者质疑时,商家就拿出“最终解释权”作挡箭牌。因为参加活动的商品往往质低、价高,其相对较高的利润空间不仅能够弥补赠券的成本,还会有相当多的剩余利润。 新闻背景 年关掀起购物赠券热 年关临近,天×和海×百货分别推出了“买200元送200元的现金券”活动,欲借此在年末火上一把。而在海×百货对面的商场也采取了同一策略,在大厦的顶楼广告牌位上打出了“买100元送100元现金券”的巨额广告横幅。
在推出了“200元送200元购物券”的活动几天后,天×又继续推出“买100元送50元现金券”的一周促销活动。据了解,由于去年许多大型商场进驻东莞,扎堆于莞城与东城。随着年关接近,新一轮商业消费旺季到来,商家相继打出了购物赠券的大旗,希望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不少消费者对商家的购物赠券活动表示不同的观点。部分消费者获得其中优惠,因而表示非常喜欢,理由是有的现金券除了到百货商店消费外,还可以到超市使用,方便消费。但部分消费者表示有陷阱,商家经常指定消费地点,迫使消费者消费。
东莞市部分商场的人士认为,商场之间存在着很大的市场竞争因素,相同规模的商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另外,为了活跃区域的商业氛围,把部分习惯莞外消费的市民留莞消费等因素,促使商场推出应对措施。商场采取的是自愿的方法,是一种正常的促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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