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0月15日起,由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五部门联合颁布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主要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促销宣传、建立促销商品价格档案、商品质量保证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明确了零售商开展有奖销售、限时购物、积分优惠卡等特定促销活动时应当遵守的规则。 那么市民在日常购物中对零售商的做法有何看法,对新的《办法》又持何态度呢?受广州日报委托,广州方舟市场研究咨询有限公司(ARK)对广州市509位市民进行了随机抽样的电话访问,结果显示,令受访者不满的虚假促销行为,主要有清仓、拆迁前虚假促销、换季商品打折但虚构原价等行为,而服装是遇到虚假促销最多的商品。六成人对《办法》的实施寄予厚望。 虚假促销
买服装最常见
当受访者被问及在他们印象中,零售商促销较多发生在什么时候时,78%的受访者表示在节假日,11%的受访者认为是在换季时,还有3%的受访者认为每天都有促销活动,可见,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充斥在广州市民身边。
在促销活动的各种类型中,受访者遇到较多的是清仓、拆迁前促销。近七成的受访者表示,打着清仓、拆迁前促销的名义,但实际上天天都标注最后1天或几天的行为,会令他们不满,而有近四成的受访者认为这是最令他们不满的一种虚假促销行为,在各种行为中比率最高。
其次,会令受访者觉得不满的行为是换季商品打折,但实际上虚构原价。其他如“买/送时赠品不明”、“明标全场促销,很多柜台却实际不参与”、商家保留“最终解释权”等行为也广被消费者诟病。可见,目前零售促销行为需要规范的还有很多。
当被问及,在购买哪些商品时,会遇到较多的虚假促销时,回答购买服装的受访者(46%)远远超过回答其他商品的人数。
被问及在哪些场所会遇到较多虚假促销时,42%的人回答是在大商场中,其次就是私营小店(25%)。
《办法》出台
消费者寄予厚望
数据表明,尽管刚开始实施,已有一成的受访者听说过《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多数(64%)受访者认为,《办法》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还是能够减少虚假促销活动的。但是,两成受访者明确认为《办法》并不能减少虚假促销,最令受访者担心的是,尽管《办法》明确了商务、价格、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职责,但因部门较多,市民反倒担心可能不知道往哪投诉(54%),或者出现几个部门踢皮球的现象(31%)。
在《办法》实施以前,当遇到虚假促销活动时,近四成受访者都会忍气吞声,只有25%的受访者会找商家理论,21%的受访者会向监管部门投诉。而在《办法》实施以后,表示将会向监管部门投诉的受访者增加至46%,而表示会继续忍气吞声的受访者减少近两成。
“赠品是白送的,还想要售后服务?”
《办法》实施后,商场各式各样的促销活动趋于平静,但不法促销仍然存在。
近日,记者对广州各大家电卖场走访后发现,《办法》实施后这段时间,在商场各种促销手段平静了许多,平常流行的“买多少送多少”、“全场促销”、“本商场对此活动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字眼已悄然隐退。
这样的情况是否意味着《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在家电卖场得到了较好的实施呢?记者随后在与销售人员的对话中了解到,大多数商场的促销员对《办法》还是有所耳闻的,有些卖场还组织了员工的学习培训活动。
但一些不规范的促销行为仍然存在。比如,在采访中,当记者问及赠品有无售后服务时,一名促销员理直气壮地跟记者说:“赠品本来就是多给的,并不包含在所卖的商品价格里面,怎么可能还要售后服务呢?”而《办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包括有奖销售的奖品、赠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
街边小商铺的促销行为也依旧没有得到改善。在人民中路和上下九步行街附近的商业圈,记者随处可以看见“夏季清仓”、“门市转让,全场大甩卖”等宣传海报。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有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那些虚构“清仓处理”、“最后大甩卖”促销的行为和手段明显违反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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