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商业零售业促销活动花样迭出。2月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2006年商业服务消费体察报告显示,在各种商业促销活动中,许多貌似商家亏本的促销暗藏价格陷阱。据了解,2006年9月-12月,中消协联合广东、湖北、重庆、四川、深圳、成都等地消协组织共同开展商业服务消费体察活动,活动涉及6个地方的大中型商场、超市44家。本次消费体察活动发现,商场、超市促销活动中主要存在七大问题。
虚构原价假打折
本次消费体察活动中,有8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在促销活动中采用虚构原价假打折的方式促销,涉嫌价格欺诈。如重庆市某商场在2006年9月30日至国庆节期间的促销活动中,某款女鞋标明原价为598元,而该款鞋促销活动前(9月26日)和促销活动后(10月10日、10月25日)标价均为548元。湖北襄樊某超市在9月28日至10月5日开展某品牌鞋28元-48元促销活动,通过调查核实,在9月25日,该超市同品牌、同款鞋的价格即为28-48元。
不规范宣传哄抬人气
体察活动发现,部分商业服务企业在促销活动中,使用模糊字眼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以哄抬人气。有的冠以“跳楼价”、“自杀价”、“挥泪价”等不规范的宣传用语进行促销宣传,有的以“几折起”等模糊宣传字眼进行促销。如成都消费者林女士发现某商场针织服装柜台打出“劲爆特惠3-5折”宣传,实际上该商场没有3折商品。
明码非实价折扣随意定
体察人员发现,许多宣称明码标价的商场经常发生标价与卖价不一致的情况,营业员“因物而折”、“因人而折”,致使消费者陷入价格圈套中。如在某全国连锁电器商城中,湖北省消协体察人员发现,某款冰箱标价3897元,实际上3380元就能买到,而且几个营业员的报价都不一致。
返券式促销设置圈套
体察人员发现,目前不少商场、超市对购物返券的派送和使用制定了许多限制条件,并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商场(超市)所有”作为挡箭牌。体察人员反映,广东某商场明示“买500元赠50元票券”,却没有告知这50元券的使用条件(只能在再购买300元时才能使用)。体察人员左先生反映,成都市某商场在去年国庆节期间搞促销,活动最后一天晚上,该商场广播通知消费者必须当晚将返券用完,导致很多消费者只能弃用手中的剩余返券。
赠品奖品任意缩水
本次体察活动中,有6家大中型商场、超市在促销活动中赠品价值与承诺不符。2006年10月7日,成都市体察人员袁先生在某服装城体察时发现,某款羽绒服广告宣称“买一送一(送羽绒服一件)”,而商家实际赠送的是一瓶洗衣液,所赠商品与广告承诺明显不符。 在部分省市消协组织的座谈会上,不少消费者反映,相当多的商场、超市推出的抽奖活动所设奖项名不副实,有的甚至存在消费陷阱。如消费者反映某超市推出购物满100元可参加抽奖、中奖率100%的促销活动,消费者大多抽到的奖项是字画,当消费者领取奖品时,商家索要价格不菲的装裱费。成都市消费者反映,某商场去年国庆节期间推出购物满68元即可参加抽奖的活动,称一等奖为价值200元的商品,该奖品店内有售,其售价仅为108元。
促销商品或赠品无“三包”
本次体察活动中,体察人员发现,部分商场、超市对于促销商品或赠品擅自减免“三包”责任。有4家商场、超市挂出“特价和打折商品不退不换”的店堂告示;有4家商场、超市称“有奖销售,奖品无偿赠送,质量问题概不负责”。广东某手机市场规定,“特价手机保修半年,不予退换”;开展买手机赠电池、充电器促销活动,只在购买发票上注明“赠送电池、充电器”字样,对电池和充电器的型号只字不提。
部分经营者涉嫌价格欺诈
体察结果显示,在目前商业促销活动中,不规范促销行为比较普遍,部分经营者涉嫌价格欺诈。有25%的被调查单位存在降价商品未按规定使用降价标签;41%的被调查单位存在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原因,不如实标示降价(折扣)起止时间;18%的被调查单位其部分商品及专柜未参加优惠促销活动,却称“全场促销”;14%的被调查单位促销活动期间折扣与平日相同但假称折扣更大;9%的被调查单位不如实标示赠品价格和数量等相关内容;14%的被调查单位存在赠品价值与承诺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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