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超市的敞开式经营给消费者带来了莫大的便利和自由?什么时候,一些不法分子抓住商品开放陈列这一机会小偷小摸甚至以此为生?什么时候,一向强势的超市在与小偷的对峙中沦为弱势只能自认倒霉?除了叹息,超市还能做些什么?
■ 千奇百怪 盗亦无“道” “超市偷盗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小偷形形色色,上至领导机关、教师、警察,下至周围的小学生,而且作案手法花样百出,,真是令人防不胜防啊!”一名超市防损经理这样告诉记者。 一般来说,超市商品的损耗主要来自被盗,专业小偷和家贼是最令超市头疼的问题。而这两点几乎所有超市无一能够幸免。尤其刚开业的超市,不但被消费者关注,更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专业人士”所“惦记”。北京某超市防损经理回忆说,在1998年该超市刚开业不到两个月时就被一帮盗窃团伙盯上,“洗”走洋酒、白酒、奶粉等价值六千多元的商品,两周后在警方的协助下抓到该盗窃团伙中的2名盗窃分子,其中一名是哑巴,另一名则是孕妇。他们弱势的身份让警方左右为难,最终只能追回损失草草结案放人。 除了利用特殊身份做掩护。专业小偷的高超伎俩到了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 手段一:移花接木。把价格贵的条码撕下,再把从别处抠下的价格低的条形码贴上。此举一般不会被发现,安全系数较高。 手段二:声东击西。操此法者多是团伙作案,一人做“饵”明目张胆地往衣服内塞东西,故意吸引安管员注意,其他小偷则悄无声息地偷。 手段三:瞒天过海。此类小偷以少妇居多,常以假扮“孕妇”或怀抱小孩作掩护,顺手把商品放在胸前或小孩衣服内及裙子里。一家超市曾经抓获一“孕妇”,腰上竟然捆了8听高档奶粉。 手段四:就地消费。除真正的盗贼之外,一些素质低下的顾客也会临时“客串”一下盗贼,在超市里偷吃偷喝已成为一种嗜好。 手段五:顺手牵羊。顺手牵羊者在购物过程中遇到自己喜欢的商品而又便于携带时,会产生贪小便宜的想法。比如:冬天进超市,光着手进去,出来时戴双手套,小收音机进去时不装电池,在超市里拿几节装上等等。 一名从事超市防损工作多年的人士透露,超市员工自盗也是防损工作的重头戏。“超市员工工作3个月以上,98%都有偷拿现象。”倒不是说员工素质不高,只是在那样的便利条件下,大家都拿,很少有人能站出来“大义凛然”、“两袖清风”的。北京某著名超市就曾发生超市高层领导借职务之便从消防通道将商品大量运出并倒卖的事情。因此,超市一旦有管理不严格、人情开路的情况,这种“家丑”就无可避免。
■ 道高一尺 魔高一丈 “我们也想抓呀,无奈终究还是势单力薄,有心无力。有道是,道高一丈,魔高一尺,可现在小偷比我们更厉害呀!” 几年前,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淡一些,一些超市尚可利用罚款弥补些被盗的损失,而现在的小偷张口闭口“法制社会”,动辄就拿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滞留”都成了干涉人身自由,就更不用说罚款了!这也就使得不少超市“宁可漏抓一千也不敢错抓一个”。 “我们信赖防盗设备,但它又给我们惹了不少麻烦。一旦因防盗器的误报造成对顾客的不良影响,我们就很难脱身了。”一名防损经理的苦笑透露出抓贼难言的苦衷和无奈。 然而,棘手的不仅仅是抓贼难,抓到贼后怎么处理又是一大难题!一超市防损经理告诉记者,尽管有些超市有公开告示:偷一罚十,但一般不会贸然罚款,更不会采取其他办法惩治小偷。 同时,我国法律规定超市没有行使任何处罚决定的权利,包括搜身在内的一系列罚款、拘留都只能由公安机关执行。而达不到一定金额又没办法定罪,只能以说服教育为主。这就让那些摸透了超市的规律和公安机关软肋的小偷成了超市的常客。 因此,相较于国外为小偷建立档案达到一定次数和金额将给予一定处罚的统一管理,我国法律上的漏洞就显而易见,也就造成了今天超市在防损方面受尽委屈和欺负而无从伸冤的惨状。
■ 加强管理 防患未然 面对盗窃分子的猖狂出击,超市被动地防备显然不是长久之计。如何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或减少超市偷盗现象?超市又该在哪些方面进一步完善自己? 北京市英格律师事务所王贵斌律师认为,敞开式经营可以刺激人们消费,但这种经营方式本身也面临着商品易损耗的危险。目前我国与偷盗相关的法律还是有的,但毕竟受到诸如证据不足、警力有限、调查成本较高或行政执法等因素的限制与困扰。正因如此,超市更应该在自身的管理上下工夫。 北京中通律师事务所的张斌律师指出,偷盗在任何社会、国家都不可避免,所以关键还在超市的心态如何。上门都是客,超市既不能把所有的顾客都当贼,也不能疏于防范。国家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但一般的盗窃纠纷都可参照《治安处罚条例》和《民事民法通则》来进行管理。首先,公民权利受法律保护,超市虽无权做任何处理,但他可以在有限范围下,尽可能地采取适当方式拖延时间等待公安机关的到来。需要强调的是,超市保安一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范围和处理尺度,坚决避免过激行为,将本来占理的超市置于不利地位。所以超市一定要增强自己的守法意识,采取积极的防御措施,如加派便衣在店内查看,增加相关的监控设施等。 易初莲花防损部某负责人也告诉记者,超市被盗在目前我国的现状下很难彻底消除,这与我国当前人均消费水平和国家整体经济实力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所以只能靠各超市自己应对。该负责人介绍,防损不应只是防损部门一个人的事,超市的每一名员工都该行动起来,以防损部为主体,其他营运部门为支架,构建一个立体的、金字塔式的防损体系。 外盗牵涉方方面面的社会原因,一时很难消除,但对于超市内部的内盗,通过加强自身的内部管理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王律师指出,超市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管理,妥善解决员工的各种问题和困难,及时沟通,取得全体员工的理解和支持。易初莲花防损部负责人告诉记者,奖惩分明也很重要,这样才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试想,大家都有当家做主的主人感,谁还会偷自己家的东西? 目前我国真正适用于超市偷盗行为的法律法规尚未出台,法律不去管,执法部门懒得管,超市又没权管,正是管理和惩治规则上的缺失和疏漏,给超市偷盗者带来滋生繁衍的“大好空间”。但超市若能少一些对法律法规的抱怨,多从自身的内部管理和防范设施想办法,相信小偷也会少些可乘之机,超市也能从这种被动中抽出身来,将更多的精力用在商品的质量和服务上,全面提升自己,实现更大的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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