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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陷阱越来越隐蔽           ★★★
旅游陷阱越来越隐蔽
副标题:
作者:王雄伟 来源:2010年3月15日 南方日报 人气: 时间:2010-3-15 8:45:02 进入论坛

   中国流通研究网讯: 春暖花开,正是出外旅游的好时节。旅游不仅能够使人的身心得到锻炼,通过旅游还可以了解到异地的风土人情。可是,在享受美景的同时一定要警惕旅游陷阱。根据旅游投诉的热点来看,现在很多旅游陷阱越来越隐蔽,消费者在出游前要擦亮眼睛,小心提防以下消费陷阱,以便做到有备无患,见招拆招。

  陷阱一:

  “零团费”套住你

  目前有些国内游、出国游的团费令人难以置信的低廉,游客往往怦然心动,殊不知贸然参团有可能掉入低价的陷阱。如“零团费”、“负团费”的价格明显低于成本价,其结果必然是以降低旅游质量和吃、住标准,缩短旅游行程,增加购物时间和次数,增加自费项目来弥补。

  专家支招:东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总经理王泰表示,如果不幸掉进“零团费”的陷阱,游客可向消费者协会求助。更重要的是游客在报团时不以价格高低作为选择旅行社的首要条件。消费者要跳出只求价格低、不顾服务质量的误区,从多角度来衡量旅行社的优劣。

  陷阱二:

  入住酒店被降标准

  在旅游中,游客常常遇到旅行社擅自降低住宿等级标准的事情,例如明明合同中写明是四星级海景房,但是实际却是正在参加评比四星级的三星级酒店。

  专家支招:东莞康辉企划部经理谢松表示,旅行社擅自降低入住酒店的行为违背了诚信原则,应该要对旅客进行赔偿。作为游客应及时向导游反映,若不能调换,需要导游写住宿降级证明或自留宾馆材料做投诉证明。

  陷阱三:

  餐饮标准被降低

  旅游餐饮质量差是游客普遍的感受。通常在旅游合同中,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餐费内容主要是就餐的次数和每人每餐的费用标准,合计费用打入旅游总费中。实际旅游中,有部分游客的就餐费用没有按照此标准执行,甚至出现部分餐费被旅行社“私吞”的情况。

  专家支招:东莞康辉企划部经理谢松表示,旅客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不仅要明确写清就餐的次数、用餐标准,还要相互约定,在餐饮质量不好的情况下,旅客有权当即终止旅行社或导游的餐饮安排,要求退还餐费,自行解决就餐。

  陷阱四:

  景点缩水

  许多景区游客都是第一次去,对旅游区路线不熟悉,只是盲目听从导游引导。但部分旅行社将某些旅游内容省去,减少开支,消费者却浑然不知。还有的旅行社通过模糊化报景点,让消费者听上去感觉景点不少,价格也就随之增长了,实际旅游中很多景点只是在汽车上路过而已,根本没有让游客停留下来仔细游览的时间。

  专家支招:东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总经理王泰指出,这种行为属于欺骗旅客的行为,游客可以到相关部门维权。为尽量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消费者一定要将每一天游览的行程安排、景点停留的时间详细与旅行社沟通后明确写在旅游合同中。

  陷阱五:

  旅游项目被擅自增减

  不少旅客投诉,旅行社在旅客报团时不说明所缴纳费用不包括自费项目的费用,等到旅客到了现场要游玩时,才知道要加钱。甚至一些不需要自费的项目也被无故取消。

  专家支招:东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总经理王泰表示,导游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按照《导游服务质量》的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团队接待计划,切实做到诚信服务,优质接待,不得为个人利益擅自增减旅游项目欺诈游客消费。旅客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跟导游或旅行社协商。

  陷阱六:

  被导游强迫带去购物点

  在旅游中常常会发现,旅行社将原本安排的旅行点的游玩时间缩短,挤出一部分时间“运送”游客到与旅行社关系密切的卖场购物,甚至有时到卖场的时间比游玩的时间还多。

  专家支招:东莞青旅策划部经理黄泽浓认为,导游强迫旅客去购物的行为是属于违反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及自愿原则。面对这种情况,游客应立即拨打组团社或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公布的旅游投诉电话,并注意保存和收集有效的证据。如果当时没法阻止被带去卖场的行为,旅客到了卖场后也尽量少选购商品,因为这种卖场较多“以次充好”的产品。

  陷阱七:

  购买的商品“以次充好”

  在导游带去的卖场中往往见到大部分商品大降价,而这正是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采取的手段,商家将商品的价格故意标高,然后大打折,让顾客产生价钱实惠的错觉,然后大抢购。等顾客旅游完回到家中一比较商品市场价格和查对商品质量时会发现,打折后的商品价格仍比市面价格高得多,质量差,买到“山寨版”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专家支招:东莞市潮流假期旅行社总经理王泰表示,游客在卖场选购高档商品时一定要谨慎,最好事前了解这些商品的价位、款式,确定品牌和质量无误后再购买。如果购买后发现“货不对板”,游客是享受百分百退货保障的,即游客在旅行团安排的购物活动中消费,可于购货起14天内办理无因全额退款手续。值得注意的是,游客应该保管好收据等相关票据,在付款前,确保交易时与售货员作出的口头承诺都清楚列明在发票上。如果商场不肯退货,游客可以到相关部门投诉。

  陷阱八:

  旅游中受伤

  按照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是要求旅行社为游客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的,但是由于并非强制,不少旅行社在实际操作中能省则省。很多旅客本身由于不重视保险而没购买,发生意外时得不到赔偿。

  专家支招:东莞青旅策划部经理黄泽浓表示,如果是旅行社在游客报团时没有说明需要购买保险,而使得游客在发生意外后无法得到赔偿的,旅行社要负责相关责任,因为旅行社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是游客在旅行社告知后不购买的话,其本人应承担意外所带的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意外伤害保险是不一样的。旅行社责任险的责任范围是,旅游过程中,如果因为旅行社的疏忽或者失误导致游客受伤或发生意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索赔。但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或者遭遇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如地震、山洪等受到伤害,这不属于旅行社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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