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开始试图通过系列措施引导行业走向有序发展。
●今后商业半径2公里内禁开同类大型超市
●10-20公里内不得开设同类市区购物中心
国家方面出台措施避免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这对行业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推动
----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
大型超市商业辐射有效半径在2-5公里,因此《草案》规定比较合适,但购物中心辐射半径就明显不合适,商务部应对不同城市不同体量购物中心分别设定标准
----广百股份董事长何腾国
近日,商务部对外发布《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草案)》(下简称《草案》),并在本月31日前公开对社会征求意见。该《草案》主要针对各规模超市、仓储会员店和社区型及市区购物中心。按照《草案》,今后商业半径2公里内将禁开同类大型超市,而10-20公里内则不得开设同类市区购物中心。
【《草案》】
损害程度判断采取评分制
根据《草案》,本推荐性行业标准主要为避免商家在同一主要商圈内,不合理设立相同或类似业态的零售店铺,以减少对相邻、相同或类似业态的已有零售商店的经营损害。
根据《草案》,因同业损害发生,造成受害方顾客明显或严重流失,销售额同比明显或严重下降或店铺周边交通、卫生环境明显或严重变差三大指标中,只要有一项成立即可判断同业损害。
此外,《草案》还对经营环境性损害的认定条件做出规定。根据草案,新设立的零售商店建筑或广告设施对原有正常经营的零售商店主要门面造成明显遮挡,对主要顾客通道造成明显障碍,或对车辆停放能力造成明显削弱,均视为造成损害。
【业界】
此标准需加强可执行性
《草案》一出,业内即激起一片讨论之声。一些业内专家指出,此草案最大的问题在于缺乏可执行性,仅靠数据评判容易造成“一刀切”。
广百股份董事长何腾国认为,《草案》对于规范区域内同业竞争有促进作用,但仍需细化。他表示,大型超市商业辐射有效半径在2-5公里,因此草案的规定是比较合适的,但购物中心的辐射半径就明显不合适,商务部应对不同城市不同体量购物中心分别设定标准。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名誉会长孙雄也表示,将新的业态的发展与原有商业关系用简单的数据方式加以规定是不科学的。从执行上来说,如何进行第三方评估相当难做。比如,顾客流失这个数据由哪一方提供,以哪个时期为准均难以评估。
广东省商业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先庆表示,《草案》用顾客流失、销售额下降、经营环境恶化这三个数据来判断同业损害程度是缺乏依据的。而且不同区域的经济情况不同,不能在全国用一个统一标准。即使是用数据去量化规范也应该用一些比例,例如人均收入和人口密度等,用地理半径来规范显然不科学。
王先庆还特别指出,该《草案》对于已经建成的商业圈没有约束力,新进商家完全可以采用并购等方式进入。记者注意到,《草案》并未对已建成区域内同类同规模零售企业做出相关规定。
记者在商务部网站上看到关于该《草案》的相关讨论,“该《草案》既限制了市场调控机制的作用,又使得百姓购物没得选择,违反了便民宗旨。”另一位来自上海交大的人士则表示,“虽然过度竞争短期会对零售业内的经营单位有冲击,但市场竞争最终会淘汰效率低的产业进而完善产业”。
对此,广州商业资深人士表示,条例合理可行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不能影响到业态的进步。如原有业态已经老化,又不允许新的商家进入,妨碍了行业的进步。但对于诸如恶意的抢夺资源的恶性竞争,显然需要规范。
■旁边报道
家电卖场相关标准将单独制订
在《零售业同业损害评估方法(草案)》正在向社会征求意见之际,记者获悉,目前,该方法还不适用于家电卖场同业损害的评判,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将会为家电卖场同业损害单独制定一套标准,方案正在起草中,有望在年底出台。实际上,在此之前,商务部已陆续颁布了《零售商与供应商进货交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专门针对家电连锁的《专业家电卖场经营规范(草案)》,显然,对于目前陷入恶性竞争的家电连锁卖场而言,商务部开始试图通过系列的措施引导行业走向有序发展。
实际上,家电门店的“扎堆”现象,在一级城市已经屡见不鲜。据悉,在北京三环路两侧,就有30多家家电卖场,创造了三环商圈平均1.5公里左右就有一家家电连锁店面的罕见场面。
苏宁电器总裁孙为民透露,在北京、上海、广州等一级城市市场,由于连锁企业之间对商业资源的争夺,已经造成了店面成本的急剧上扬,目前,苏宁希望通过自购物业等方式减缓压力,也避免和同行对同一店铺资源抢夺而带来过高的租赁成本。他认为,国家方面出台措施避免恶性竞争和重复建设,这对行业而言是一种有效的推动。同时,记者获悉,目前各大连锁巨头最近均在调整自己的门店,在开新店的同时,也关闭一些效益不好的店面,避免造成规模不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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