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工商局坚称“依法依规”,农夫山泉直指其“越权”,并称“有人幕后操纵”。而对公众来说,一个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仍需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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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方面指称:“海口工商局在抽样、告知、发布、复检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依法行政的问题。”
本报记者杨颢林晨上海、广州报道
11月24日,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例行发布了“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9第8号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一周过后,此事引发的风波,至今仍未平息,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这种警示,我们今年在此之前已经发了7次,消费者都很认同。”一位海口市工商局人士对本报记者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督抽检,是该局的一项常规工作,这一次之所以能引起如此大的反响,主要因为“农夫山泉和统一这两家企业太有名了”。
消费警示称,农夫山泉和统一的三款果汁饮料“总砷超标”。“砷”是一种重金属元素,由于砒霜的主要成分为“三氧化二砷”,虽二者并非同一物质,但一时间,农夫山泉和统一陷入“砒霜门”。
11月26日,统一企业中国投资公司称,广州市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对涉嫌超标的该批次产品的检测结果显示,“总砷含量”小于0.05mg/L,低于国家标准0.2mg/L。30日,农夫山泉亦称,根据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广东省河源市质量计量检测所的检测报告,农夫山泉两款产品“总砷含量”合格。
“海口工商局在抽样、告知、发布、复检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依法行政的问题。”11月30日下午,农夫山泉新闻发言人周力对本报记者称。
同日,农夫山泉董事长钟睒晱更是直指:“这一事件,是继前段时间(农夫山泉)‘水源门’、‘假捐门’之后,又一起经过蓄意策划和操纵的恶性事件!”
但海口市工商局主管此事的副局长王建禄坚称,“我们肯定是依法依规的,否则,这种事情谁能担当得了”,他还表示,“近日,我局会将权威部门的复检结果在主要媒体上公布”。事件的真相,至今尚未清晰。不过,这一事件显示,对公众而言,即便是在“三聚氰胺事件”已经过去14个月之久以后,一个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仍需等待。
海口工商局:并非信口雌黄
11月24日,海口当地媒体报道称,根据海南省海口市工商局发布的商品质量监督消费警示,部分批次的农夫山泉30%混合果蔬、农夫山泉水溶C100西柚汁饮料以及统一蜜桃多汁,总砷含量超标。同时公布的,还有另外六款产品含二氧化硫等超标。
“我们不是信口雌黄、空穴来风!”11月30日,海口市工商局一位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据其介绍,工商局下属的食品监测组,每天都会去市场抽检产品。在11月下旬的一次抽检中,他们发现了农夫山泉和统一的上述饮料存在问题。
同日,海口市工商局市场科一位人士,还向本报记者介绍了此次抽查的另一个背景:此前的9月中旬,国家工商总局专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认真做好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的通知》(工商食字(2009)183号)的文件。市场科负责此次抽检并发布警示。
而对“问题产品”最终检测,则由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下辖的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这家机构是海南省技术最好的,设备达到欧盟要求,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的。”上述市场科人士称。
海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一位何姓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证实,该中心的确检测过海口市工商局委托的一批产品。
不过,对于是否存在砷超标,他表示并不清楚。按照他的说法,中心只负责提供最后的检测结果,至于标准是什么,超标与否,最后都由工商局来作判定。而对于具体产品的砷含量,该负责人表示,因保密协议不方便提供。
据前述海口工商局人士透露,鉴于此次警示已经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目前,海口市工商局已经委托“一些更加权威的机构”进行检测,“很快会有个结果出来的”。
本报记者从统一方面了解到,海口工商已于11月28日将同批产品送至北京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最后复检,“预计2天后出具检测结果”。
农夫山泉:有人幕后操纵
“‘砒霜门’事件已经发生了7天,但我们至今未从海口市工商局获得任何有关本次抽样检测的书面资料、处罚决定或通知,这是极不正常的现象。”农夫山泉新闻发言人周力称。
据周力介绍,11月23日,海口市工商局向农夫山泉的海口经销商发出通知,要求其于25日前往工商局接受询问,但并没有提“砷超标”一事。24日,消费警示曝光后,农夫山泉才知道“总砷超标”一事。
周力称,25日,“农夫山泉曾派人与经销商一起到了工商局,要求了解抽样和检测环节的信息,均遭到拒绝”。
农夫山泉方面援引《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称:工商部门在对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抽样检验时,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取样,而不是由工商局自行抽样,并且,所有抽样应当由被抽样检验人确认,抽样记录应当按档案要求管理,公众有查阅监督检查记录的权利;工商部门在收到检验结果5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检验结果通知被检验人。当被检验人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应当申请复检,复检机构由复检申请人自行选择,并以复检机构出具的复检结论为最终检验结论。
农夫山泉方面称,其曾“多次要求双方共同尽快抽检、复检,却被告知重新抽样本批次产品是不可以的,不可能推翻海南最高权威检测机构的结论”。
农夫山泉直指海口工商局“越权”。农夫山泉律师叶志坚表示,“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属卫生行政部门的职权。工商局是无权发布砷是否超标这样的信息,也无权发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背后有人在推动!”30日下午,钟睒晱一再表示。
而其依据之一便是,海口市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曾向该公司经销商表示:该事件很严重,与三鹿毒奶粉事件相似,媒体一旦披露农夫山泉就将破产;若不与工商搞好关系,产品在海南就卖不了了,等等。2009年以来,围绕农夫山泉的争论不断。从“水源门”、“假捐门”再到现在的“砒霜门”,在钟睒晱眼里,这是“幕后黑手”在四个月内对农夫山泉发起的第三次攻击。在他看来,买通个别行政执法机关的个体———向个别纸制媒体披露负面信息———通过网络媒体扩大恶劣影响,这是幕后黑手的典型操作手法。
钟睒晱称,尽管农夫山泉在海南的市场很小,但是这次事件对农夫山泉在全国的市场造成了很负面的影响,造成的损失在10亿人民币以上。
食品安全监管:尚需完善
砷,在自然界中普遍存在,当然同样存在于饮料产业链之中。防止“砷含量超标”,是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职责所在。
一位大型饮料企业的高层对本报记者表示,“砷含量超标”的原因可能包括:原料本身受到污染———目前,果汁饮料多为浓缩果浆还原,若使用了受到污染的浓缩果浆,则成品果汁就可能受污染;原料用水受到污染———果汁的制作工艺中,需要使用水来加工还原浓缩汁,产品用水需经过一定的净化处理;制造时发生污染,生产设备可能是污染源。
但这位高层同时表示,检测部门“搞乌龙的可能也存在”:一般来说,公布产品不合格,工商部门会有两块收入,一块是行政罚款,一般会有几万元,一块是不曝光到媒体的“公关费”,每年各地的工商都会以这些方式去“找钱”。
“目前,虽然大部分工商系统已经比较规范了,但还是有一些地方的工商,会想办法跟企业要钱。”这位大型饮料企业的高层称。
此次“砷超标”事件的真相,至今尚未清晰。而公众的知情权,已被上述的各种“可能”淹没。
事实上,一年前的“三聚氰胺”事件,已经反映出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漏洞:整个食品产业链的监管者包括农业部、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检总局、工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安部等十多个部门,造成的结果便是,容易出现重叠、模糊和真空地带。
乳业专家王丁棉曾指出,“三聚氰胺事件”的爆发,与政府的监管不到位和失职有很大的关联性。“监管职责不清,十个部门还管不好一条牛一杯奶,发生了食品安全事故也追究不到负主责的单位,甚至是互相推诿的现象时有发生。”
按照新《食品安全法》,“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但具体到,在食品安全监管中多个部门、各个地区之间如何协调,如何统一发布信息,仍存在诸多模糊地带。
“对于食品安全是多头管理好,还是单头管理好,我们无法评价。我们只希望职能部门能依法行政。”周力称。而钟睒晱则直接表示,“一定要用法律手段来解决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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