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青岛利群集团的一份销售记录显示,该商场目前推出的近300种自有品牌,均成为同类商品中“销售冠军”;而本市维客集团、沃尔玛、家乐福等商场内,自有品牌销量也成了日常销售中的主力军。随着岛城商业竞争加剧,这种“低价高利润”的自有品牌商品,已逐渐成为商家越来越重要的“第二桶金”。
谈起自有品牌商品,岛城各家商场都能从卖场中找出一大堆。早在2003年5月,作为岛城本土企业的维客集团,就开始以“维客”为名,进行自有品牌商品的开发,从最初的“维客”牌纸杯、卷纸、面巾纸到“维客”挂面、糖、饼干、豆腐乳、休闲食品、洗衣皂等,目前已达到11大类,80余个品种的商品。而利群集团除了60多个种类近300种的食品、日用百货等自有品牌外,还拥有与商场同名的“利群”牌珠宝、“利群”牌衬衣。
另外,除了与商场同名,还有部分商场虽然也有自有商品,但却贴着其他的名称,如沃尔玛食品为惠宜牌,生活用品为EQ牌,服装为AW、TM、SB或725牌等,还有家乐福的“哈曼妮”牌服装。
超市的自有品牌凭什么能吸引市民?维客集团企划部的崔媛媛部长认为,自有品牌就是在质量保证的前提下,让市民买到性价比高的低价商品,尤其像大米、挂面、洗洁精、生活用纸等日常消耗品,如果每件商品便宜15%的话,日积月累省下的开销,当然会让市民动心。
而利群集团业务部的安海忠部长也举例说,目前,利群集团包括“利群”和“福兴祥”两种自有品牌共60多个种类近300余种,由于节减了商业流程中的成本与市场推销费用,价格均比同类品牌商品便宜20%~40%,具有明显价格优势。
虽然自有商品价格较低,但因减少了中间环节,商场得到的利润反而比其他商品要高。青岛家乐福杂货处的张宁课长以仙贝为例:该卖场销售的家乐福“香贝王”售价为9.80元,比市面上售价11.50元的“旺旺仙贝”要低,可“旺旺仙贝”因层层进货,进场价远高于零售价11.50元,商场只能亏本销售;而家乐福“香贝王”却通过厂家直接订货,出厂价基本等于进场价,售价即使比“旺旺仙贝”低20%,仍能保持10%左右的毛利率。
同时,青岛诺玛特店长高鹏也表示,商家直接与厂商联系后,可以根据出厂价和预计销量,测算出这类商品的基本利润,然后根据情况决定返利市民的多少,但如果通过经销商,商场自身的利润空间也就在10%~15%,能给予顾客的基本就很少了。
对于自有商品的销售,维客集团副总裁,崂山百货总经理梁杰分析认为,自有品牌扩大了商家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商家也借助自有品牌,丰富了商品结构和经营特色,并起到进一步宣传和强化企业形象的作用。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自有品牌商品也是一把“双刃剑”。消费者购买自有品牌商品是基于对零售商品牌的认可,一旦定牌加工企业的质量监控稍有疏漏,就可能对企业的声誉造成极大的影响;而自有品牌开发的前提是商场的资力和资质,只有条件成熟,以连锁、物流配送为基础的商家才能进行开发,一些规模不大的商业企业盲目跟风,反而会对正常经营商品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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