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品牌流程分为:自有品牌开发流程、自有品牌销售流程
自有品牌开发流程
品项选择:自有品牌品类经理根据公司决策需要以及市场需求,按照提报的开发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开发计划时间为准),选择需要开发的品类,提报自有品牌开发经理,经同意后,方可进行考察。
价位确定:自有品牌品类经理经考察(需考察2-3家)确定经营厂商后,转自有品牌品控经理进行洽谈进一步的合作意向,洽谈的贴牌价位,及时提供给自有品牌品类经理,以确定开发品项的价位及毛利贡献合理性,是否可以进行开发。
合同文本:自有品牌品控经理在与厂商基本洽谈后,须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整理相应合同文本,报批自有品牌开发经理,并由自有品牌开 发经理提报采购副总批阅。
合同签定:确定了需要开发品项的价位和毛利大小,自有品牌品控经理及时与加工厂商进行合同性的洽谈,并签定合同,提报自有品牌开发经理。并上报批复。
价格制定:自有品牌品类经理根据已经开发出的商品,于1个工作日内进行价格的制定。限定毛利的空间,必须合理,符合品牌开发的优势。价格制定后,转自有品牌品控经理4小时内进行输入,并建立档案。
包装设计:自有品牌品类经理根据需要开发的商品,联系广告部在四个工作日内进行外观包装的设计,并提报开发经理进行确定后,进行包装的生产、加工。
质量监督、抽查:自有品牌品控经理根据开发商品的加工时间,进行实地监控,并随时在经营中,抽查开发的商品质量,及时提报开发经理。
商品加工完成后,自有品牌品控经理要及时向厂商索取质检报告,随货发到各门店,以便进行报检。
商品上市:自有品牌品控经理在加工厂等待商品加工完工后,立即通知自有品牌品类经理,进行商品的门店分布,并通知订单部于2小时内下达订单。
库存调控:自有品牌品类经理,要合理掌握自有品牌商品的库存,并及时协调配送中心进行库存的调控,加快库存的周转。确保库存的良性周转。
促销活动:自有品牌品类经理根据商品上市销售情况,确定月度、临时性、季度性、年度性促销计划,于每月10号、25号提报自有品牌开发经理批复后,转自有品牌品控经理进行价格的调整、DM快报的拍摄,并于促销前二天及时通知各门店,进行促销前数据接收、商品陈列的准备。
根据促销计划的档期设置,自有品牌品类经理要协调订单部调控库存,以确保促销商品的上架率。
门店陈列:根据开发出的自有品牌商品,自有品牌品类经理,要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部门品类经理,进行商品陈列规划,并由相应部门品类经理于2个工作日内对门店下达陈列图。
门店接到陈列图,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陈列,并全员推介自有商品。
对于未下达陈列图的门店,必须无条件推销自有品牌商品,并视同经销商品,积极推介,以扩大品牌影响力。
商品退货:凡是属于厂商可以退换货的商品,门店必须严格按照退换货流程进行商品的退换;属于厂商不负责退换货的商品,门店必须在1/3保质期内通知配送中心,以进行店间调拨,及时消化库存。对于超出退换货要求的,由门店自行负责,但不允许不销售自有品牌商品。
自有品牌销售流程
所谓自有品牌销售流程,就是通过第三方物流流通出去的商品,即为自有品牌销售。
操作方式:自有品牌品类经理,可以根据公司政策,对于销售势头较好的自有品牌商品,寻求第三方销售来源,但必须提报自有品牌开发经理,由自有品牌开发经理上报公司,批准后方可操作。
经营方式:自有品牌销售原则上不负责商品的退货,并以经销为主要经营方向。寻求的代理商,必须与大楼有很好的合作关系。
合作方式:在自有品牌销售过程中,对于商品的出货,如果公司开通了第三方物流,则通过配送中心进行业务往来;如果没有开通第三方物流,则由公司门店进行业务往来,往来的销售票据填写,必须由自有品牌开发经理或品类经理签字,方可按照商品购买方式,进行商品的交易。
经营价格:自有品牌商品通过代理销售的价格,原则上不能低于自有品牌的进价(除商品处理以外),给予代理的价格必须在进价的基础上顺加5%-10%,作为代理的价格。
结算方式:代理自有品牌商品的代理商,进货必须按照自有品牌销售流程规定的方式,进行进货,并在进货的同时,以现金方式结算,及时在门店总台进行结算,并提走商品。
以上,为自有品牌开发及销售的基本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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