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普”的面巾纸、“沃尔玛”的婴儿护肤柔湿巾、“易初莲花”的蜂蜜、“家乐福”的饮料、“华联”的卫生纸、“屈臣氏”的个人护理类商品……包装简单、价格低廉的自有品牌正在成为超市利润增长的新“引擎”。然而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让业界人士担忧。
“我们正在准备起草《超市自有品牌开发经营规范》,从各个环节来规范自有品牌的商品质量。”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信息部主任杨青松告诉记者。这意味着,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将有质量统一标准。
●超市新的盈利点
自有品牌商品是指零售企业自设生产基地或者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加工生产,最终用自己的商标注册,利用自己的销售网络平台销售的商品。
在商业竞争日益激烈、零售业利润增长有限的情形下,发展自有品牌成为商家降低成本、提高利润的有效途径之一。“开发自有品牌,无须支付品牌使用费,商品可以从生产商手里直接到达销售企业的配送点,减少了供货代理的中间环节,摆脱了供应商的控制,同时还可以节省大量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依靠超市自身庞大的销售体系,能迅速形成销售规模。”华普超市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对超市来说,自有品牌商品所带来的利润空间是显而易见的。因此,连锁超市发展自有品牌是成长到一定阶段和规模的必然选择。”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般供应商供应的商品,超市的盈利率大都在5%左右,而自有品牌平均毛利在15%左右,针纺产品更是高达40%。自有品牌商品价格要比同类商品价格低10%-30%,而利润要高出10%-20%,成为了超市一个新的盈利点,发展自有品牌已经成为时髦而又现实的做法。
国外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尝到甜头,家乐福、沃尔玛、欧尚等都在我国推出了自有品牌。据了解,欧美发达国家的零售巨头拥有的自有品牌商品多达上千种,销售额占比为30%左右,而在英国这一比例更是高达45%,零售商成为名副其实的“品牌杀手”。我国近年来新兴的本土超市也纷纷推出自有品牌商品,华联、华润万家、物美等超市都出炉了自有品牌计划。自有品牌正成为一些超市在网点竞争之外的一个新的发力点。
杨青松认为,自有品牌出现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即“我国的商品经济已进入零售商主导时代,零售商希望通过自身的影响力来直接进入上游,获取利润”。
●自制食品问题突出
尽管超市自有品牌价格低廉,大多被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但由于没有解决消费者对超市贴牌商品的质量和安全的担心,产品还难以获得消费者的青睐。
在欧尚超市四季青店,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消费者,发现大多数消费者最先是被品牌吸引,随后关注到价格,但最终都要考虑质量。有的消费者表示,对这种自有品牌很信任,觉得大超市以它的名义出品的东西质量一定不会有问题,价格也挺合适,所以自己会购买。而有的则表示质疑:超市对自有品牌商品的监制能保证其质量吗?
事实上这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杭州某大型超市被指证洗发水质量问题。5月中旬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家乐福“水晶肴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严重超标。消费者对超市自有品牌的投诉近年来日益增多,其中以自制食品的问题更为突出。
今年4月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公布的数据显示,消费者对超市自制食品的投诉,已超过了对超市食品安全投诉量的一半。食品变质、有杂物异物、商品过期、添加剂超标、标签不符、没有QS标识或标识不规范,成为超市自制食品的主要问题。
记者在北京一些大型超市看到,和同类商品相比,自有品牌商品包装较简单,从外表上不具有很强的诱惑力;大部分商品贴有授权书、商标许可人、制造商和生产地址等信息,但标签上提供的信息内容详略不一,如有的食品甚至缺乏食用方法、净含量、营养成分等较为重要的信息。也有部分零售企业的自有品牌商品,标签上不仅没有提供商家的品牌授权书,而且制造商的信息也提供得非常有限,或者干脆不标注制造商的名称、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而我国公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必须标示的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标准号。
●监管体系有待完善
据了解,为了选择合适的制造商,零售企业有的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有的自行审核。由于委托第三方监测花费过高,一些零售企业只能将有限的品种委托第三方监测,更多的则是零售企业自行监测,这样就使一些生产条件不是很好的企业进入生产自有品牌行列,难以确保自有品牌产品质量安全。
除了超市在定做自有品牌时没有把好质量关外,监管体系的不完善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北京质监局某官员表示,一般产品进入超市前,都会被要求出示相关的检测报告,证明产品是合格的方可进入。而超市自有品牌是超市和厂商直接联系、贴牌生产的商品,省却了从生产到销售的中间环节,其产品的质量监督出现了一个漏洞,很难界定对其的监督权归哪个职能部门,“目前这方面的监管存在一定的空白,多数是在事后检查中发现问题。”
另一方面,目前国内产品执行的标准有3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多数自有品牌商品选择的往往是企业标准,一般低于国家标准。一些贴牌的生产商又不在销售地加工生产,销售地的工商、质监部门对其质量无从监控,也无法核对其标准内容,消费者更是无从比较质量优劣。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超市执行的均是由卫生部颁布的《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但是该《规范》并未对超市自制食品的生产销售提出具体的卫生标准。根据现有法规,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最高的处罚也只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而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对于大型超市而言,是不可能发生的。
●标准明年底出台
主管部门显然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杨青松告诉记者,去年商务部就委托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对此问题进行调研。
“规范零售商食品安全操作的政策规定仍然不够完善,零售企业在食品安全控制方面存在明显的薄弱环节。”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所做的《2005年超市食品安全调查》报告认为,“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规范之间有冲突或者执行力较差,需要进一步完善立法、标准、培训、审计和认证。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实施,甚至强制执行一个统一的周全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杨青松透露,国家商务部根据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制定“超市自制食品国家标准”的申请,决定委托协会起草《超市自有品牌开发经营规范》。
据杨介绍,该标准将引导零售商从产品研发、厂商选择、商品运输及销售等一系列生产环节入手来保证自有品牌商品的质量。此外还将对自有品牌商品监管做出明确的规定。
“目前我们正在进行前期调研,预计这一规范将在2007年底出台。”杨青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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