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超市中,细心的消费者会发现,越来越多的商品都印着超市自己的牌子,如卫生纸、洗发液、纸杯、服装等。由于价格相对低廉,自有品牌已经成为超市利润新的增长源泉。
据了解,所谓超市“自有品牌”,实际是零售企业的贴牌产品,也称专有商标产品。零售企业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消费者对某类商品需求特性的信息,提出新产品功能、价格和造型等方面的开发设计要求,进而选择合适的生产企业进行开发生产,最终再由零售企业使用自己的商标对新产品注册并在本企业内销售的产品。
毛利最高可达40%
时下,各大超市生产自有品牌已经演变成为“潮流”,在家乐福、沃尔玛、华堂、屈臣士等超市中,自有品牌已经司空见惯。在屈臣氏中,很多消费者都购买屈臣氏生产的日用品。一罐屈臣氏啫哩膏售价不到10元,相比其他品牌要便宜许多。
但不是所有消费者对自有品牌都持褒奖态度。在迪亚天天超市中,一位姓刘的女士说:“超市自有品牌确实便宜,比如上次我买的沙琪玛与其他名牌比便宜不少,但是味道与徐福记等品牌相比确实存在很大差距。”
据了解,大型超市发展自有品牌已是国际惯例。比如,日本零售商大荣连锁集团自有品牌的数量已经占到40%左右;美国著名的西尔斯零售公司90%的商品都是自己的品牌。此外,在沃尔玛超市中,自有品牌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已经非常高了,其自行开发的samschoice可乐,价格比普通可乐低10%,利润却高出10%,在自己门店中的销量仅次于可口可乐。
据悉,在超市自由品牌低廉销售背后有这样一条供应链:厂家为超市生产商品然后直接送到超市销售,这样既省去了供货代理的中间环节,又摆脱了供应商的控制,同时还减少了大量广告推广费及品牌使用费。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一般供应商供应的商品,超市的盈利率大多在5%左右,而自有品牌平均毛利在15%左右,针纺产品更是高达40%。自有品牌商品价格要比同类商品价格低10%至30%,而利润要高出10%至20%。
另据了解,商业自有品牌产品的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商家自行生产,具有风格独特、价格低廉、统一设计、统一货源、统一价格的优势,可以形成系列产品,尤其适合特定顾客的需要;二是商家向厂家提出产品的性能、规格、质量、包装等要求,商品收购后以自己的品牌上架销售,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贴牌商品”。
包装粗糙标示不全质量问题多
在巨大的利润下,质量已经成为自有品牌生存的关键。我国对产品包装的法律规定,包装食品必须标示以下内容:食品名称、配料清单、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包装日期)和保质期等。
在一些超市,许多自有品牌的包装比较粗糙,产品包装标写的内容也不完全。超市自有品牌出现质量问题屡见不鲜:2004年9月29日,北京有关质检部门发现某著名外资超市的自有品牌蔬菜包装上只标明价格,没有任何产地、厂家商品来源说明;2005年2月16日,北京有关质检部门发现有两个超市的绵白糖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而这两种品牌的绵白糖都同时属于超市自有品牌商品。此外,迪亚天天的红肠、米醋等产品都曾经出现在北京市食品办以及质量技监部门不合格的名单中;家乐福的水晶肴肉和500mL/瓶天然矿泉水也曾被国家质检总局宣判“死刑”。
《超市自有品牌开发经营规范》正在起草中
超市自有品牌不论在包装和质量上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但我国对超市自有产品的约束还是一片空白。2004年1月1日,由卫生部颁布了《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但是该《规范》并未对超市自制食品的生产销售提出具体的卫生标准。据了解,根据现有法规,超市自有品牌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最高的处罚也只是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而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这样的处罚,对于大型超市而言,是不可能发生的。
随着超市自有产品销售的“升温”,法律环境也需要完善。据了解,中国连锁经营协会正起草《超市自有品牌开发经营规范》,规范预计2008年初正式出台。该规范将引导零售商从产品研发、厂商选择、商品运输及销售等一系列生产环节入手来保证自有品牌的商品质量。此外,该规范还将对自有品牌商品监管作出明确的规定。届时对超市自有品牌的商品质量管理将有法可依。
另外,由于一些自有品牌商品制定的企业标准往往低于国家标准,而一些自有品牌商品的生产商和销售商不在一地,给销售地的有关执法部门对其质量进行监控带来难度,所以要研究如何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也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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