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连锁企业地域性很强,但异地扩张和复制能力却很差,很难走出当地市场,这就会制约其成长性,对其IPO会构成一定的障碍。
随着连锁经营业态的火爆,常常出现这种企业:成立时间仅有几年,但每年,尤其是首发(IPO)前一年的门店数量增长速度惊人,同时门店淘汰率也非常高。这种企业看似成长性很高,无论从利润抑或营收数据来看,增长率均符合创业板的标准。但事实上,对于此类企业的IPO申请,监管部门将实施非常严格的审核措施。
证券时报记者获悉,日前召开的2011年保荐代表人第二期培训会议上,相关监管部门人士指出,上述类型的企业有虚增业绩之嫌,审核时须审慎对待。不过,对于那些品牌有历史、有知名度、扩张较为稳健的拟上市连锁企业,监管部门则持欢迎态度。
据悉,2006年以来,连锁企业中的上市公司越来越多,行业分布多样化,比如百货、超市、酒店、餐饮、鞋业、图书、房地产中介、服装和药店等行业,此前多数连锁企业选择在境外上市。
“近年来随着A股新股发行市场的火爆,连锁企业开始倾向于境内IPO。在A股审核上,监管部门主要会关注此类企业的异地复制能力、运营结构、资源调配能力、品牌策略以及IT平台的先进性,比如一些连锁企业地域性很强,但异地扩张和复制能力却很差,很难走出当地市场,这就会制约其成长性,对其IPO会构成一定的障碍。”一券商投行人士介绍。
此外,在连锁企业上市过程中,包括主体资格、财务税收等规范性问题亦常常会被监管部门作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深入审核。
在主体资格方面,据投行人士介绍,一些连锁企业出于避税的需要,分店往往采取个体户的形式经营,这有违于现代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精神,在主体资格上存在较大缺陷,因此须将分店的经营形式统一规范为(博客)法人为主体的运作模式。
在财务规范方面,据投行人士介绍,由于连锁企业的分店众多,管理成本和难度较大,部分连锁企业采取了总部和分店分级核算的财务制度,很容易出现总部和分店的会计政策运用存在差异、会计凭证制作不规范、财务授权不清晰等问题,这些不规范现象均可能构成上市的障碍。
此外,由于连锁企业分店分散在全国各地,总部规定的用工制度可能出现执行不一的问题,亦即存在用工不规范的情形。投行人士指出,按照目前的规定,拟上市企业在报告期内不得出现未缴或欠缴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但相当数量的连锁企业仅在上市前一年才开始对欠缴的员工社保、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承诺解决,这也将对企业上市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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