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连锁经营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的迅猛发展,对财务资金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对研究对象的调查对比分析,建立一种适合连锁经营企业需要的收支两条线、高度集中的新型资金管理模式,从而更好地提升连锁经营企业的管理理念和发展空间,为连锁经营企业资金管理模式提供重要的参考。
关键词:连锁经营 资金管控 管理模式 浙江某连锁商贸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浙江省的一家个体经营的便利店,创办于1999年10月,经过十几年的发展,目前已拥有4 000平方米购物广场一家,物流配送中心一个,连锁门店80多家、员工400多人,网点覆盖丽水、永康两市,门店遍布乡镇、社区、学校,成为当地最大的本土商贸连锁企业。公司的资金管理模式也从创办初期的统收统支模式,逐步探索出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特点和管理需要的,以直营门店连锁为主,辅以少量的特许加盟店和自愿连锁店的连锁经营企业首选的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从而建立起一套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能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的资金管控模式,使企业资金聚而不死、分而不散、高效有序、动态平衡,真正成为连锁经营业发展的源动力。
一、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的探讨
收支两条线就是直营门店的全部收入按规定上缴总部,不得留存或坐支,所有支出由总部统一审核列支。所谓“集中型”是指各直营门店均是非独立核算单位,实行报账制,由总部统一核算盈亏。在财务会计核算上,以公司一级法人为会计核算主体,直营连锁门店全部为非独立核算单位,资金和财务管理权全部集中,统一由总部掌控;业务经营管理数据、财务会计数据处理通过互联网络集中存放总部服务器,实现数据的相互联系和共享;对直营门店管理上,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制度”。即:总部负责办理银行借贷、结算业务,及时、足额、按需筹措安排资金,保证商品采购的需要;审核支付购货款;核定各直营门店的日常营业周转备用金额度,制定备用金管理制度;按月核实各直营门店的商品资金占用额度及应负担的利息,严格监督各直营门店的资金使用情况;各直营门店不得坐支销货款,每日的销货款上缴总部或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由总部合理调度和运用,以提高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
(一)组织架构的高度集中和统一
连锁经营企业的组织结构有两种基本类型:一是总部和直营门店的双层次结构;二是总部、中心直营店和便利店的三层次结构。
总部的基本职能是制定政策、店铺开发、商品管理(采购与配送)、促销管理、店铺督导等。一般设有:三大中心(财务会计核算中心、科技信息管理中心、商品物流配送中心)和六大部门(办公室、开发部、营运部、采购部、营销部、加盟部)。
财务会计核算中心是连锁经营企业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的主要部门,承担公司全部的财务会计核算业务和管理职责,一般设置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资金管理员、绩效考核员、记账员、出纳员等岗位。 科技信息管理中心是连锁经营企业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的科技支撑部门,承担连锁经营企业系统维护保障和信息的录入,计算机系统的软硬件管理、数据备份职能,确保各系统的正常运转,防止计算机灾难事件的发生,承担商品采购、销售、库存等方面的数据录入、分析和管理职能,一般设置中心负责人、计算机技术工程师和数据录入员等岗位。
(二)账户开立和使用的高度统一
1.内部账户的管理。内部账户是指连锁经营企业内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中开立的账户,主要有按供应商名称开设的应付账款分户,按挂账单位(或连锁加盟、自愿连锁)名称开设的应收账款分户,按直营门店名称和内部收支管理要求开设的库存商品、销售收入、成本费用等分户。三类内部账户根据公司管理层、采购部门、直营门店等提出的要求和提供的信息,由财务会计核算中心集中统一在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中开设,并与门店销售管理系统对应的信息核对一致,确保门店销售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准确反映到财务会计核算系统;反映的数据经记账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财务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核算、分析、监督、考核,为公司决策提供数据支撑。
2.银行账户的管理。连锁经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主要有对外办理收支结算的基本结算账户、按直营门店开立的专用账户(包括POS机刷卡资金归集账户)、办理银行贷款等需要开立的临时性一般存款账户。基本结算账户由总部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开立唯一的一个账户,是现金管理平台中自动归集资金的主账户,公司资金往来全部纳入基本结算账户办理收付,可以采用现金收支、转账支票、网上银行等结算方式实现资金的支付和调拨。直营门店开立的专用账户是现金管理平台中自动归集资金的子账户,该账户只进不出,实行“零余额”管理,直营门店将每天的营业收入存入该账户后,由总部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规定的时间点发起自动归集指令,将直营门店的全部营业收入归集到基本结算主账户之中。办理银行贷款等需要开立的临时性一般存款账户由总部开立、管理、结清和消户,除临时用途外,公司正常业务资金往来不得通过一般存款账户办理。
(三)财务资金的集中统一管控
1.货币资金的集中管控。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资金在周转过程中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的资金按其存放地点和用途的不同分为现金、银行存款、备用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等,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拨、统一运用”的总体管理原则进行管控。
在现金使用和保管上,为降低资金风险,原则上各单位应尽量减少现金收付,采取银行转账、POS刷卡、网上银行等方式办理结算,逐步推行“零现金”管理。营业收入在银行营业结束前将当天的大额收入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当天剩余的营业收入最迟必须在次日的12时前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保证营业收入金额与银行存款金额一致。零星的小额采购和费用支出,实行资金限额管理,超过限额起点的支付业务原则上必须办理转账,使各项资金往来业务有账有据,便于事后的检查和监督。通过定期的现金和有价单证盘点制度,及时发现现金使用和保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保证现金和有价单证的安全和账款、账实的一致相符。
在银行存款使用和保管上,银行存款全部归集到公司总部基本结算账户,以基本结算账户统一对外办理支付结算。以直营门店名称开立的账户只收不付,每天营业收入全额存入该账户后,利用国内较大的商业银行提供的现金管理平台,通过自动归集账户资金功能,将直营门店每天的营业收入全额归集到公司总部的基本结算账户,通过网上银行定期下载资金归集信息,定期与各直营门店的营业收入数据进行核对,确保归集资金与营业收入的一致和营业收入的全额上存,从而达到集中营运资金之目的,提高资金使用之效益。对供应商的货款结算和公司日常的费用支付实行限额审批制度,供应商货款支付由总部采购部门发起,经科技信息管理部门进行数据审核,根据内部审批流程和权限,经有权审批人审批同意后,由财务会计部门从基本结算账户对外办理支付结算。工资发放和费用的列支,通过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代发工资、转账支付方式从基本结算账户中办理支付。通过实物隔离、岗位分离、制度约束,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逐笔勾对银行往来对账单,防范银行存款使用和保管风险,确保账款、账账、内外账务相符一致。
在备用金使用和保管上,对直营门店核定一定数量的备用金,主要用于直营门店营业找零需要的零钞备用和日常零星的限额以下的费用支出,实行“限额固定、定期盘点”的管理制度,防止资金挪用。
2.应付账款等款项的集中管控。连锁经营企业对外采购业务而产生的应付账款及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应付往来款项的管控主要是形成和支付的管控。应付账款的供应商单位名称、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联系经办人等基础信息由采购部门提供,科技信息部门负责将上述信息及合同信息录入连锁经营管理系统,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门将上述信息录入核算系统,生成相应的分户账号,连锁经营管理系统和核算系统的相关的信息要保持一致。总部物流配送中心和直营门店收到供应商配送的商品,由接收商品单位组织进行验收,正确无误后由科技信息部门(或直营门店)将商品采购数据录入连锁经营管理系统,系统将数据反映到财务会计核算系统中,总部财务会计部门根据送货单、验收单和录入的连锁经营管理系统数据,审核有关人员的签字和数据的一致性,无误后生成记账凭证,登记账簿进行会计核算。应付账款支付时,须由该项业务的经办人填写《付款通知单》发起支付申请,根据货币资金的管控要求办理支付核算,每次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时,及时做好往来款项的核销、核对,对结清的应付账款及时进行核销,对挂账的应付账款余额及时核对并确保准确,每年年末采用发送对账单的方式,与供应商进行一年一次的年度集中对账,保证应付账款核算的正确和内外往来账务的一致。
3.应收账款等款项的集中管控。连锁经营企业对外业务而产生的应收账款及因其他事宜产生的应收往来款项的管控主要是发生和收回的管控。应收款项挂账的单位和个人由直营门店经理或总部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根据挂账单位和个人的资信状态,报经总部财务会计部门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展挂账业务。批准后的挂账单位和个人名称、经办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统一录入会计核算系统中,统一在会计核算系统中开设相应的分户账号,所有应收款项统一纳入总部会计核算系统中进行核算。从严控制应收款项的业务,发生挂账业务时,由经办部门人员或直营门店经理上传有关数据,总部财务会计部门据以办理录入会计核算系统进行核算,原始凭证由发生挂账单位保管,据以发起催收并负责收回。根据“谁同意挂账,谁负责催讨收回”的原则,总部财务会计部门按月定期发起催收通知,收回款项要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及时进行会计核算,销记对应挂账记录。同时,明确管理责任,人员调动办理交接。 4.库存商品的无缝转移。在库存商品的管理上,对外部与供应商采购商品往来时,总部财务会计部门除及时审核商品验收单、进货单,汇总对账单,做到计算机数据、仓库明细账、对账单三账一致外,要重点控制好商品的进价,防止出现供应商价格高开、折扣少算等情况,同时,供应商每次结账时要做好往来单证一致性的相互核对。对外部与特许的加盟店供应商品往来时,总部财务会计部门除要及时审核商品出库单、计算机数据、仓库明细账、销售收入(或应收账款)一致外,要重点控制好商品的批发价,防止出现价格低开、折扣多算等情况。对总部物流配送中心与直营门店商品配送往来时,总部物流配送中心根据直营门店发送的配送需求数据,组织商品配送,生成配送商品数据,配送商品数据由物流中心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到直营门店,直营门店接收成功后,根据接收到的数据进行商品验收,验收一致后,总部物流配送中心和直营门店同时入账,实现内部库存商品的无缝转移,实物流和资金流的同步。并通过定期库存商品的盘点制度,库存商品盘盈盘亏的损耗率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库存商品管理责任,提高总部物流配送中心和直营门店的库存商品管理水平,有效防止超市商品失窃,降低损失率。督促总部物流配送中心和各直营门店关注库存商品结构,及时清理和退调接近有效期与过期失效商品,保持库存商品结构的合理性。
5.纳税事务的集中申报、汇缴清算。具体纳税事务由总部财务会计部门承担,财务会计部门以公司一级法人为会计主体办理纳税事务,从而提高纳税事务的专业性、规范性、准确性,防范税务管理风险的发生。公司总部财务会计部门统一发票的领购、开具、取得、使用、入账、缴销等业务,统一办理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和其他税费的计算、申报、缴纳等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文件的有关规定,申请实行汇总集中缴纳企业所得税,开展所得税的计算、申报和缴纳,开展税务的自查和筹划,不断提高税务管理水平。
6.成本收益集中管控和考核。在成本费用管理上,总部对直营门店,主要通过商品毛利率、费用开支标准、销售费用率三大指标进行控制。注意把握采购部门和各直营门店的商品采购总毛利率及品类特定毛利率,控制商品采购成本。各直营门店的费用由总部规定开支范围及标准,不允许随意扩大和超标。各类人员工资除按职责确定基本工资外,对部分岗位的管理人员实行津贴办法,对职工还可由总部根据不同直营门店客观条件确定销售额提成比例,发放提成工资。
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上,购置、修建、转移、清理、报废等均由总部掌握,直营门店在需要时应向总部提出申请,由总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监督落实,各直营门店专人登记明细实物卡片,每年一次进行实物盘点。折旧由总部统一提取,直营门店不再分摊。低值易耗品实行分级管理,价值在一定额度以下的单件用品可由直营门店经理批准购买,超过额度以上的由总部审批,管理上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执行。明确直营门店经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主责任人,岗位调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以明确保管使用责任;盘盈、盘亏和意外损坏的,必须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根据管理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收入与利润的管理上,各直营门店每日将销货款存入总部指定的银行,并直接向总部报送销售日报表、销售流水收款清单等。总部通过对各直营门店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指标的考核,核算各直营门店的利润,并通过配货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费用开支标准等对直营门店的利润进行调整、控制,考核其经营成果。
二、实施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的成效
实施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后,财务会计核算的业务量和凭证数量显著减少,财会核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得到明显的提高,除保留总部财务会计核算人员外,全部取消直营门店财务会计核算人员。内部往来数据实现无缝连接,外部往来核算数据及时性、准确性得到全面的提高,有效防范了资金管理的财务风险。直营门店经营考核有数据,绩效考核奖惩有依据,经营分析决策有支撑,从而调动部门和门店的经营积极性,企业经营效益得到大幅度的提高。因此,收支两条线“集中型”资金管控模式是以直营门店连锁为主,辅以少量的特许加盟店和自愿连锁店的连锁经营企业首选的资金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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