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城市大多的家庭都积压一些剩余的的物品,如老服饰、旧家具,旧家电等。而这些东西的淘汰和处置,却成了人们没有时间顾及的问题。也许就是这种背景下,旧货市场应运而生,且发展迅速。但时至今日,旧货市场仍处于不规范之中。
需求:城市热乡村淡 笔者最近日对桂林市20户家庭的调查中显示,有6成家庭认为生活好了,不一定等东西使用久了或是坏了才是旧的;有4成的家庭认为,只要是跟不上市场流行的东西就是旧货。这基本表现出时下人们对旧物的界定。正是这样的心态,有些家庭将半新旧,甚至大半新的用品当作旧货出售,也有的经济经济条件好,为追求时髦频繁更换家电、家具等。当然,也有的因居室更新,原来的家庭用品大多数要更换。 采访中,笔者发现有人认为,农村是旧货的主要流向。但事实上,农村不是旧货销售的主要市场。据悉,各地城市的旧货仅有30至40%流向农村,大多仍流在城市,因为城市中的老年人、单身汉及暂住人员仍是旧货的消费主体。 与其他城市大致相同,桂林市情况也是这样。1989年出现的乐群闲置品市场,是桂林市第一家专业旧货市场,尽管面积不大,但在当时对收购旧货经营有严格限制的情况下,却是生意兴隆。到1992年,专业旧货市场占桂林市旧货市场份额的50%以上。那时,这里的旧货品种多,家庭用品几乎齐全。旧货价格仅为原价的30%左右,于是成了低收入居民和暂住人员争购的俏货。特别是低价的彩色电视机,尤受外地大学生和暂住人员欢迎,因此有时还缺货呢。 此后虽然这个闲置品市场迁移到驿前街,后又搬到西门农贸市场。2002年11月,国家对收购旧货经营的放开,以多种方式经营旧货的人增多,但专业旧货旧货市场仍占旧货市场一定的份额。
交易:卖主往往吃亏
现在许多城市家庭称为“旧货”的东西其实并不旧,大多是用过不久,但如果当旧货出售价格就低得可怜了。 近年来旧货收购业十分红火,而新出现的寄卖行业,成了旧货新的一个流向。按规定,寄卖是顾客将旧货按一定的价格委托出售,寄卖行出售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保管费和佣金。但是,目前寄卖行实际上并不做寄卖,而是卖断旧货,成了旧货的收购店。去年,下岗两年的市民江某因儿子考上大学,自己积蓄不多,无法为儿子筹集学费,于是将家中的彩电、冰箱拿到崇信路一家寄卖店出售。可使用刚用两年多的29英寸彩电老扳只出价400元,冰箱出价200元,最后好说歹说,共卖出700元,老板还说是给了他高价呢。做餐饮的个体户老周因改行,将一台冰柜出售给寄卖店,可人家只给600元。他说:“这是花2200元买的,才用了不到一年,起码也值一干多元呀。”老板说:“你的东西再新到这里,就是旧的,就是这个价。”老周跑了好几家,基本都是这个价,心想反正没用,以650元卖掉。后来,他发现这台冰柜出现在他朋友的餐饮店里,是花1100元买的,他连声说寄卖店“宰”得太厉害了。
据了解,现在旧货经营者(包括寄卖行)对旧货都是象征性的估价,从没有对物品的使用时间,价格方面作合理的折旧,往往是随意给出一个最低的价格。1999年以前,旧货市场旧货的收购价约是原价的20至30%,一台20英寸的旧彩电至少能卖500元,而如今最多不超过200元;一台普通小电冰箱也在200元以下。据悉,现在旧家电及其他物品的收购价己低至原价的20%以下,而一些游走收购者的收购价,甚至低于5%。业内人士说,如今旧货市场最不值钱的是彩电和影碟机,因为它们现在的价格低,普及率又高,收购价高的很难卖出去。友。
一些旧货收购者也往往摸准了出售旧货人的心理:既然要出手不是急需用钱吗?或者是因无用占地方,所以才处理。因此价钱多少也任由收购者讲了算。
一个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近年来,桂林旧货市场出现了这样的情况,一方面是旧彩电出售的价格低,一方面称为“再生显像管”的彩电大量出售,这些20英寸的所谓 “新”彩电单价在600元以下。其实这种翻新彩电违反了国家《产品质量法》,并对消费者的生命财产有严重的威胁国家明令禁止的。去年下半年,工商部门在某旧货市场查获冒充早己不生产的“飞跃”、“北京”牌等彩电17台,全部为“再生显像管”拼装的。
出路:亟待规范
显而易见,建立交易多样化、完备的旧货市场,才能使资源的浪费得以降低,又可为众多的家庭解除旧物处理的烦恼。但是现在我国旧货市场依据的仍是颁布已久的法规,由于已制定的法规因时间、条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使得旧货市场存在着诸多的问题的情况下,有关部门缺乏严格有效的监管,不仅旧货得不到及时处置,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更为注意的是,有的经营者为获利,只要是旧货就不管来路一概予以收购,客观上使犯罪人员盗窃、诈骗的赃物有力偶啊一个暗中的销赃渠道。因此,在开发和发展旧货市场的同时,当务之急就是要规范。正确的折旧估价、正确的货物来源审查、公平的交易方式都是当亟待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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