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敬民,一个曾经在清远、深圳分别从事过导游和出境领队工作的旅游专业人士。不久前,其撰写的《叫我如何不宰你?》一书出版,该书将业内一些不是秘密的秘密公之于众,并声称要以此在中国的旅游领域打一场声势浩大的“人民战争”。
焦点一:导游收取回扣和小费是否罪大恶极
“听听游客(对导游)的评价吧:‘素质低、服务差、急功近利。黑、贪、狠,就知道骗人。’‘很差劲,景点介绍得一塌糊涂,进了商店却精神百倍,拼命鼓动你买东西。’‘不好好地讲解和服务,只顾带客人进店赚钱,黑心!’”
“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订前,我国是明令禁止收取小费的,客人主动给也不能收。修订后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有了微妙的变化,只规定导游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导游为了得到和实现带团中的期望利益,努力争取回扣,已成为一个公开的事实,这也符合市场经济的内在规律。在毫无保障并迫于旅行社压力的情况下,吃回扣成为导游惟一的谋生手段。而作为惟一的收入来源,导游不可能放弃回扣。”
嘉宾见解
康明:回扣是一个普遍存在的现象。小费在国内旅游中还推行不起来,但在入境旅游中是肯定存在的,因为外国游客有这种习惯。
王建民:“回扣”现象,是不是旅游行业独有?不是。各行各业都有拿回扣的现象,在这方面,不应该一味指责旅游业。商业回佣是正常经济活动中的现象。旅游业中,如果没有回扣,导游就没办法生存,其实这是一个普遍现象。以购物替代团费的低价团可以说是普遍大量存在的,无论国内还是出境。实际上,现在的旅游业回扣问题,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行规”,其中,领队、导游、司机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成。
王连义:做广告、拿回扣,服务好、收小费,在其他国家旅游业中是正常现象,这是当代旅游业一种标志性的东西。这是因为旅游业是一种文化性的经济事业,是在市场经济中形成的。
按照阿邬和几位业内人士的说法,导游收取回扣和小费,其实是一个国际惯例,也是符合一项文化性经济事业运行规律的,那么,导游的这种行为何以被社会骂得狗血淋头呢?按照邬敬民的解释,问题应该是出现在导游带游客所购买物品的质量之次,价格之高。而这一系列动作中,导游只是执行者,真正隐藏幕后的主使人是旅行社。这就引出第二个焦点问题,旅行社如何通过安排购物来赚取利润?
焦点二:旅行社是否通过安排购物赚取利润
“从和导游密切相关的旅行社发展情况来看,小散弱差的情况普遍存在,不容乐观,价格战仍然是大小旅行社之间进行竞争的‘杀手锏’,直接后果就导致了旅行社整体利润水平下降。”
“压价、杀价的背后,最大的受害者必然就是消费者,旅行社承受消费者压价后,再从消费者身上捞回的那部分可能实现不了的损失。”
“低、零、负团费产生后,旅行社当然不会为游客提供免费的午餐,它会想尽一切办法,把钱从游客身上赚回来,而且还要获得高额的利润。最主要的方法就是安排购物。”
“国内旅行社自己开店的情况倒没听说过,导游退役后自己开店的情况却是有所耳闻,有的甚至一边当导游一边开店。”
嘉宾见解
康明:关于定点购物的问题,是延续以前发展入境旅游时候的一种模式。开始的时候比较规范,旅行社给导游补助,而且没有人头费,压力不算大。另外,以前的定点购物场所,由国家颁发“定点旅游商店或酒店”的资格,但是,这几年取消了所谓“定点”,这样,公平竞争,任何商店或酒店都可以成为定点旅游商店或酒店。一般情况下,是由旅行社或导游与商业机构采取合作的。
王建民:旅游行程中的购物,在境外旅游和国内旅游中,不一定全是不好的物品、假货等。的确,在旅游区,商品的价格肯定高于真实价值,所有旅游区都存在这样的现象,国外同样如此。这主要是由于旅游区的税费、相应成本会比其他地方高,而且旅游的淡旺季比较分明。游客砍价比较狠,报价也比较狠。低团费和廉价团费的存在是有合理性的,是市场可以允许的,但如果市场上只有这一种产品,就不正常了。希望能有新型旅行社出现,而设计出不同层次的品质旅游产品,这样,游客有了选择,才不致出现现在的局面。
王连义:目前,旅游购物中,一些商店的不正之风,应该从工商管理部门管理摊贩方面加强。当然,不可否认,有些导游在一些商店入了股份,但是,这些仍然不应该将罪过加在导游的身上。
导游身上的罪过似乎被减去了很大一部分,导游所做的事情也有自己的无可奈何,他们所推销物品所取得的回扣,并不能统统装入自己的腰包,而是要与旅行社、领队、司机等人按照一定的“行规”比例进行分成。而且,这仅有的分成已经是导游的重要生活来源,因为,大多数导游是没有工资的。这个问题归结在第三个焦点问题:导游有没有人管?
焦点三:导游是否无人管
“一方面,在旅游企业内部,导游人员的等级只是‘名誉’的,等级与待遇没有挂钩;在旅游行业内部,也没有形成按导游等级付酬的市场氛围,而是几乎根本没有报酬。”
“整体素质不高,不仅是游客对导游行业的普遍印象,就连一些导游也对这一职业缺乏认同。绝大部分从业者都将导游作为过渡性的工作,不少人都认为做导游是吃青春饭。”
“导游服务中心:管理费要交、出团费要交、培训费要交,其他与我无关!导游协会:俨然是旅游管理部门的翻版,加入导游协会,就为自己增加了一层负担。”
嘉宾见解
康明:行业内的导游有所谓的“专职导游”,这部分导游隶属于各个旅行社,数量比较少,他们是有工资的。另外一部分是所谓的“兼职导游”,其中一部分是在其他行业为主业的兼职人员,另一部分是真正的持证导游,但不属于某个旅行社,处于一种自由职业的状态。
王连义:第一,国家旅游管理部门有人主张将导游变成自由职业者。这是想借鉴一些外国的经验和做法。但是,根据我国的实践结果来看,并不成功,我国历史文化背景和我国现实情况不大适合将导游职业自由化。导游是最后体现旅游产品的展示者,如果连工资都不发,那么就是不对的。第二,我国从1989年开始推行导游资格考试,导游持证上岗是好事。但是,《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定的门槛太低了,只要有高中毕业水平的人就有资格报名考导游。导游的文化水平、知识水平一定要高,要丰富,游客要寻求知识,看门道。由于导游队伍中有大量低文化水平的人进入,就可能造成游客得不到真正的优质服务。第三,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按照业务水平,导游可分为特级、高级、中级、初级四个等级。但是,最近十年,中国没有进行导游等级考试,目前刚刚恢复。中国导游的整体情况是,50万导游大军中,38万有国家导游证,另外10几万持有“地方粮票”。50万导游中,只有28名是特级导游、1000多名高级导游,4000多名中级导游,49万5千名初级导游。这个比例与旅游业发展不相匹配。
王建民:导游服务公司的性质还不好确定,一般是由政府制定的,隶属于旅游局,是一个盈利机构,承担年审、培训等工作。其实,这样的机构,更应该从维护导游利益的角度着手,导游协会应该在导游的工资、最低收入保障等问题方面向有关管理部门进行反映和呼吁。
包括阿邬和嘉宾在内,大家都在呼吁给导游发固定工资,这是一个旅游业界和管理部门应该直面的问题了。而从四位业内人士的分析中,不难看出,导游的整体素质也的确有待加强,而这就需要从管理的角度多做工作,例如,调整导游准入条件的门槛,重视导游等级考试,以及将导游等级与导游个人福利待遇相挂钩等。
焦点四 游客是否促使旅行社开宰
“如今的旅游,充满了欺骗,但旅游者并不完全都是无辜的。造成这种局面,部分原因恰恰是在旅游者自己。悲哀的是,许多旅游者面对低价的旅游市场,不能理性消费;更悲哀的是,旅游者不懂什么是真正的旅游?” “在中国旅游市场,旅游者分为三种。一种是消费观念还很不成熟,对自己出游的动机,要花多少钱,为什么花钱以及预期达到的效果还完全没有准备,那种被痛宰的人。”“第二种是有机会常常出来旅游的人,消费观念比较成熟,自以为聪明,不会在旅游过程中参加多余的消费。实际上却经常掉进享受不到真正旅游的陷阱。”“第三种是那些有思想、有意识的人,苦于没有真正的品质旅游团队,会适当配合导游的工作,参加一些额外的消费。”
嘉宾见解
王连义:原书中将旅游消费者分为三个层次,我不能同意。个人认为,按照游客的出游目的,可以分为三代:第一代游客,旅游的目的是满足好奇心,看热闹,第二代游客,旅游是为了满足求知欲,这些游客旅游的目的已经是看门道,第三代游客,旅游目的是满足体验感。我们的游客快进入第三代的状态了。
王建民:很多游客在被旅行社安排了购物后,虽然吃了亏,但却不愿意承认这种失败。旅行社就利用游客的心理,绑架了游客,而继续着安排购物的手段。目前,全国的相似旅游线路会存在一些雷同的问题,竞相压价,这样会使游客只能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选择。
康明:我国的旅游消费者还不成熟,比较初级,他们更容易关心价格问题。其实,这些问题还是根据游客的消费水平而定的,与消费能力相关。 游客是整个旅游业的核心,游客的憎恶与选择决定着导游和旅行社的努力方向,然而,旅行社的手段,诸如安排购物,目标也就是游客口袋里的钞票。从这方面讲,游客与旅行社,是一对永恒的矛盾。
四个焦点问题的碰撞结果,中国旅游业的确存在着不为普通游客所知的“内幕”,当这些内幕被揭穿,游客自然可以“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变得更加精明一些,然而,四个焦点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旅游业链条上的四个顽疾,四者相辅相成,牵一发而动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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