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并不健全的“批零体系”中,目前能够具备过硬“自产自销”能力的中国旅行社也很少,这一点在出境游市场尤为突出,大多中国旅游企业只是纯粹依附于海外旅业巨头身上的零售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有近80%的中国旅游企业都缺乏独立研发出境游产品的能力。
德国旅业巨头凯撒旅游集团近期以3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金在华成立凯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新公司将负责搭建其今后在华业务架构,形成旅行社、航空服务和电子商务三大板块。
越来越多的国际旅业巨头以各种方式进入中国市场,日本第一大旅游企业JTB、瑞士最大旅游集团KUONI、意大利最大旅业集团博驰路,以各种方式曲线入华。
这些国际旅业巨头同一时间挤入中国市场的目标就是成为旅游批发商。美国运通、日本JTB等国际级旅游业翘楚都是以做批发商著称的。而在这一场海外巨头争当中国旅游市场批发商的背后,却又折射出另一个问题——中国目前并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规范的旅游业“批零体系”,这使得海外旅业巨头们“有机可乘”。
“批零体系”不健全
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国内最大的旅行社年营业额也不过50亿元人民币,而美国运通公司却高达174亿美元,除了市场成熟度、市场开发手段等因素外,海外旅游企业成功的关键是依托规范的“批零体系”。
所谓“批零体系”,是指在一个较大的区域内,几个甚至唯一的一个大批发商处在上游,其他旅行社成为前者层次级别不同的代理商,大批发商不介入直客业务,而是研发产品、引导市场,小旅行社则是开发特色产品或代理大社的业务。
凯撒旅游集团董事长陈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凯撒在欧洲市场只要专心开发产品即可,销售业务交由其他零售商负责,这样的社会分工使得当地旅游业市场整体效率很高,收益也很好。
“但是在中国就不太可能做到了,大多数旅行社在一些旅游线路上都是只销售自家产品,一般我们很少在A旅行社看到B旅行社的产品,企业之间大多都是排他的,而且社会分工也很不明确,开发产品的旅行社同时也是销售这些产品的,没有形成国外的批发商、零售商严格分工的概念。”陈茫认为,这样的市场状况就会引发各家旅行社大打价格战的局面,使中国旅游产业在一定程度上形成恶性循环。
事实上,在中国并不健全的“批零体系”中,目前能够具备过硬 “自产自销”能力的中国旅行社也很少,这一点在出境游市场尤为突出,大多中国旅游企业只是纯粹依附于海外旅业巨头身上的零售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有近80%的中国旅游企业都缺乏独立研发出境游产品的能力。
广东中旅集团发言人王坚向《第一财经日报》指出,目前很多号称“大型”的旅行社,其实在出境游市场上都只是下游零售商,产品研发都是由GTA、KUONI、MIKI等海外大型旅游批发商完成,再批发给中方旅行社。“大一点的中方旅行社只不过是实际上的一级零售商,小型旅行社则是二级或三级零售商,我们几乎看不到有一定规模的中国本土批发商。”
本土企业难以成为批发商
目前,国内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旅游批发商。
“要成为批发商一定要有能力自己研发产品,但是研发产品的成本和资质要求都很高,目前很多中国旅游企业都不愿意花这样的钱。”上海中旅出境旅游部门负责人郁伟华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旅行社自己研发新产品需要有具备一定业务素质的人员和海外地接社等条件,一些中小型旅行社根本不可能达到这些要求。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尽管不少旅行社可以自行研发国内旅游产品,但是由于这些旅行社大多都是进行着单一本社产品的排他性销售,所以也不是海外规范的“批零体系”批发商概念。
此外,业内人士还指出了另外一个根本性原因,那就是中国旅游业整体体制陈旧。由于很多大型旅行社在根本上还是属于国有企业,所以就要求麾下旅行社要在各个方面都“做全”,即国内游和出境游、入境游产品都要做,而且各个线路产品都要有。
郁伟华分析,在海外规范的“批零体系”中,之所以有些企业可以成为上游批发商,就是因为这类企业专注于某一类产品的研发,使得其在某一旅游细分领域占据垄断或绝对优势地位。但是目前中国大多旅行社“多而全、杂而弱”的经营方式是不可能营造出真正意义上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旅游批发商的。
洗牌随时到来
近年来国外旅游巨头直接进军中国市场,对中国旅游企业的冲击甚微,这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国家相关部门对中国本土企业的政策性保护。
根据有关规定,外商独资旅行社在中国目前暂不能经营出境游业务。在近期于东锦江索菲特大酒店举行的“亚太地区旅游业发展预测2006~2008报告会”上,国家旅游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张坚钟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对于向外资旅行社开放出境游事宜,现在还没有明确的时间表。
尽管如此,业界预测,政策迟早是会放开的,只是时间的问题,当那一天来临,大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中国旅游企业将真正面临洗牌危机。即便是还能在市场中呼风唤雨的企业,届时是否还能稳坐前几把“交椅”也是一个未知数。
一些具有前瞻性、运作实力尚可的本土旅游企业以及重点旅游区域开始运筹帷幄。有资料显示,将旅游业作为支柱产业之一的云南省计划构建起一个旅行社“批零体系”,完成旅行社现有的“平行分工”向“垂直分工”的彻底转变,从而增强云南旅游业实力,让旅行社的运营模式与先进的世界惯例接轨。“批零体系”规定,批发商必须拥有50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年缴纳旅游质量保证金200万元以上,主要经营线路和接待,而零售商必须拥有1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年缴纳质量保证金5万元以上,主要代理批发商的品牌产品。
另外,上海中旅、上海青旅和上海国旅等老字号企业目前也在积极寻求一种“互为代理商”的经营模式,即单个或多个旅行社资源共享,共同研发产品,然后由这几家旅行社共同销售该产品。虽然这和海外市场规范的“批零体系”相比还是有很大差距,但至少已经进了一步,业界认为,“互为代理商”模式也可能是今后中国形成规范旅游“批零体系”的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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