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城市旅游竞争力是指作为旅游目的地的城市在旅游资源、城市地理区位、自然经济环境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下,在与其他城市的竞争中所体现出来的相对比较优势。随着旅游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地位的日益强化,研究我国城市旅游综合竞争力对于优化旅游资源配置、提升城市旅游发展空间、防止无序过度的旅游资源开发、保证城市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都有着积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国外对城市旅游竞争力的研究最早始于1964年Stansfield在进行美国城市休闲研究时做的关于城市旅游业重要性的论述,此后的研究经历了从单纯的游客流向旅游产品及产业竞争力发展的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研究热点从旅游市场的占有能力转向旅游生产要素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国内2000年后该研究才开始起步,但发展迅速,不少学者如郭鲁芳、万绪才、甘萌雨、苏忠伟、丁蕾等对我国城市旅游竞争力的评价和发展都做了大量的有益研究。综观目前已有成果,理论上的研究进步较快,但在实证方面,由于理想指标与客观数据之间存在差距,以少数重点城市为案例的分析仍占绝大多数,鲜有多城市间的横向比较,全国范围内的评价分析更尚无先例。本研究建立在数据收集的广泛性和来源的可靠性之上,构建了一套由52项指标组成的指标体系,结合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首次对我国4个直辖市及289个地级市进行城市旅游竞争力的全面综合评价,给出城市间的横向排名,并依照排名城市的聚类分析结果,进行了城市旅游的区域分异研究,揭示我国城市旅游竞争力的现状和发展方向。
二、城市旅游竞争力的评价方法
(一)指标体系的构建 由于本研究需对全国几乎所有的直辖市和地级市做出评价,我们在总结已有研究的基础之上,广泛听取来自旅游部门及高校等各方面专家的意见,以评价指标的科学性、代表性、综合性和全面性为指导思想,以数据的权威性和可获得性为主要指导原则,把总的指标体系分成A、B、C、D四个级别:
(二)评价指标权重的确定 本研究采用专家打分法结合层次分析法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层次分析法简称AHP(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是一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系统分析方法,它能将人的主观判断用数量形式进行表达和处理,把复杂问题分解成各个组成因素,又将这些因素按支配关系分组形成递阶层次结构。通过两两比较的方式确定各个因素的相对重要性,然后综合决策者的判断,确定决策方案相对重要性的总排序。具体过程为:①分析系统中各因素之间的关系,建立系统的递阶层次结构,在本研究中即为确定A-B层、B-C层、C-D层间各指标的关系;②采用专家打分法对同一层次的各元素之于上一层中指标的相对重要性进行两两比较,构造两两比较的判断矩阵;③由判断矩阵计算被比较元素对于该准则的相对权重;(4)计算各层元素对系统目标的合成权重(各测量指标的最终权重见表1)。
(三)指标的量化与处理 指标汇总后首先对指标进行可比化处理,将不同单位的指标数据转化为无量纲、可加总的标准化的数值。本研究采用了对数据标准化后计算其正态累积分布函数的方法,这样不仅可得到标准化数据,还充分体现了数据的厚度,增强数据的可比性和数据质量的稳定性。其计算过程是:首先计算单个指标标准化数据(式(1)),其次计算标准化数据的标准正态分布函数值作为指标得分(式(2)和式(3)),这样可将单个指标的数值转化为0至1的指数值(或者同时乘以100获得0至100的得分数据),以方便汇总。
标准化正态得分的方法有两个优点:一是考虑了数据的分布情况,更符合单一数值所处的排名位置;二是约定了单个指标标准化数据的变化范围,防止如直辖市与偏远省份地级市这样有数量级差别的过大或过小极值变化对汇总指数的影响。但这种方法也有限制条件,即指标数据的分布假设要求参与评估的单元(省市或地区)达到一定数量,本研究由于样本容量达到293,已完全符合标准。
(四)城市旅游综合竞争力的计算
三、旅游竞争力评价结果
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首都,其综合评价总得分遥遥领先于其他各大城市,当之无愧地成为我国旅游竞争力最强城市。前10名中紧接其后的分别为上海、苏州、重庆、南京、大连、广州、杭州、成都和天津,四个直辖市均在其列。除苏州外,余下九市均为市区非农业人口超过200万人的“超大城市”(目前我国仅有15座超大城市),很大程度上说明由区域人口导致的旅游需求因素是一个城市成长为旅游竞争力强市所不可或缺的条件之一。排名前50位的城市中直辖市和省会城市有23所,占46%,所有省会城市中只有兰州未入围前100强。此外,绝大部分传统的旅游城市如无锡、黄山、张家界、桂林、秦皇岛、三亚、泰安、丽江、嘉兴、景德镇等均进入了百强之列(详见表2)。
对各省进入百强的地级市个数进行的统计表明:江苏、浙江、广东三省2007年人均GDP均超32000元人民币,并各凭九个地级市入围而并列榜首,其次是山东省(8个)、辽宁省(7个)和河北省(6个),以上各省的共同特点是均为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六省共占据48个旅游竞争力百强席位。而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六省GDP之和占全国的46.7%,几乎一个百强名额对应一个百分比的GDP比重,这也印证了本指标体系以旅游要素为核心,兼顾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区位交通发达程度是比较合理的。
四、基于评价结果的区域分异研究
我们以旅游贡献力、旅游接待力、酒店竞争力、旅行社竞争力、旅游资源垄断力、旅游产品竞争力、旅游资源及产品竞争力、交通承载力、经济竞争力和生态竞争力等10个3级指标,使用SPSS软件对这293个城市的数据进行Q型系统聚类,将所有城市分成4个类型(见表3)。从数据特征上看,从第一类到第四类城市旅游综合竞争力得分几乎依次递减呈梯度排列,具体到各类又有如下特点:
第一类我们可称之为“旅游竞争力核心城市”,共32个,占样本总体的11.3%,包括4个直辖市、13个省会城市及16座久负盛名的传统旅游城市。其地理分布特征为:除哈尔滨和乌鲁木齐外,其他城市基本上分布于环渤海经济圈、长三角经济圈、珠三角经济圈以及以重庆为圆心,半径500公里的一个大圈上。其共同特点为:(1)旅游总收入占GDP比重的均值达到15.5%,旅游业成为城市的绝对支柱性产业之一。同时,旅游的国内收入之和占到293个城市总和的52.9%,旅游外汇收入达254.1亿美元,占到了总体的70.3%,是国内外游客的首选旅游目的地;(2)拥有优异的资源禀赋及良好的旅游品牌形象。旅游垄断资源和产品密集,其中5A、4A、3A级景区、国家级工农业示范点和红色旅游景点的数目分别占到总体的64.4%、45.2%、42.4%、35.9%和22.5%。在旅游垄断资源方面,占所有样本城市中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44.4%,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的30.7%,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30.8%以及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29.1%;(3)旅游接待和服务机构的配套开发到位,五星级、四星级和三星级酒店数分别占所有参评城市同类酒店的67.4%、48.7%和39.8%,全国旅游百强社有79.3%在这些城市中,国际旅行社的数目占到全国半壁以上,达54.5%;(4)旅游资源有过度开发的迹象,生态环境受到一定挑战,空气指数二级以上的天数年均只有318天,甚至低于总体年均的326天。
第二类城市共有26座,包括济南、太原、福州、贵阳、南宁、拉萨、南昌、海口、长春等部分省会城市和一些著名的旅游城市,如扬州、嘉兴、烟台、丽江、珠海等。地理上最明显的特征为它们几乎是沿着中国的海岸线由北向南均匀分布,仅有少数几个城市位于西南部。它们在旅游贡献力、接待力、酒店、旅行社等指标上与旅游竞争力核心城市表现出一定差距,但仍以较大优势领先于第三类城市。其显著的自身特点为:(1)旅游生态环境优良,城市生态指标得分均值达3.71(见图1),为四类中得分最高。城市建设着眼于人与环境的和谐,建成区绿化覆盖率高,达到40.0%,人均绿地面积较大,达11.6m[2];(2)先天旅游资源禀赋和旅游产品较之第一类城市不算突出,却获得了上佳的城市旅游品牌形象。从数据上看,该类城市占样本总数9%左右,所拥有的旅游产品资源占总体比例依次为5A景区10.2%、4A景区12.3%、3A景区7.9%、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0.4%、红色旅游点11.3%、世界级自然文化遗产13.9%、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8%、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11.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只比平均水平略高,然而其旅游国内收入和旅游创汇收入却占到了总体的25.4%和21.6%。基于上述“低投入、高产出”的业绩,这类城市被认为在较充分开发和利用辖区内的旅游资源的同时,实现了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发展和生态和谐间取得了较好的平衡。因此,我们将这类竞争实力处于第二梯队的城市称为“旅游生态竞争力城市”。
第三类城市共78个,它们在旅游资源垄断力和旅游产品竞争力上的单个城市得分均值分别为3.11和6.61,与第二类城市基本持平,辖区内同样拥有不少名优旅游资源,长白山、泰山、庐山、云台山、井冈山、岳阳楼、大理古城、红色革命圣地等著名自然人文景观就座落于这些地级市。从城市经济和交通的发展层面看,这些实力暂位第三梯队的城市较前两类在总体上有一定的差距,旅游资源的利用效率不高,城市整体生态环境有待改善。尽管它们的数量比前两类之和更多,但其每年取得的国内旅游总收入占总样本城市的比重只有12.2%,出口创汇30.7亿美元,仅占旅游外汇收入的8.5%左右,与自身数量占总样本26%的比重并不相称。但辖区内很多自然风景名胜和历史人文古迹已深入人心且知名度高,因此,其旅游产业还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和提升空间,我们把这些城市称为“旅游竞争力潜力城市”。
第四类城市占总数的53.9%,这当中已经没有省会城市并少有沿海城市,其各项指标得分均排在最后。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这类城市基本上没有形成旅游品牌,城市的旅游形象得分均值近乎于0,旅游资源的知名度不高,对资源的利用和产品的开发程度相对较低,使人难以将这些城市和旅游联想到一起,从数据上看旅游收入占GDP的比值仅为6.4%,旅游产业还未成为地方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同时,这些城市也基本上是经济和交通相对不发达的地方,人均GDP只有16488元,仅24.7%的城市拥有机场。因此,这类城市被归属于“旅游竞争力待提高城市”。
从所有城市的空间分布上看,本次参评的城市九成以上都位于著名的人口分布线瑷珲——腾冲线的东南方。这片占我国领土面积36%的地域上居住着96%的人口,几乎所有的旅游竞争力最强的第一类城市(乌鲁木齐除外)和第二类城市(拉萨除外)都分布在这片区域,说明旅游的需求要素是城市旅游竞争力发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游客市场的规模、成长速度及对不同类别和不同层次的旅游产品的需求会直接影响到一个城市的旅游竞争产业的发展壮大;而游客市场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一个城市和周边数个城市所组成的城市群的人口绝对数量、质量和整体的经济实力。由于旅游业具有高度的关联性和开放性,在城市区域化和区域城市化的今天,旅游产业的发展必然以城市群为载体走区域产业整合发展的路线,从分类地图上我们可以直观地导出这个发展趋势:旅游竞争力欠发达城市和旅游潜力城市基本上分散而无序地分布于整个地图之上,而实力更强的旅游生态竞争力城市已经形成了较规则的城市带分布,对于旅游竞争力核心城市,已然形成了数个综合竞争实力强大的由区域城市群组成的旅游产业圈。可见城市旅游竞争力水平从不发达到发达,走的必将是从单个城市向整合产业集群的区域化发展之路。欲提高某个城市的旅游综合竞争力不但应在城市层面上下工夫,还应高屋建瓴,上升到区域城市群的高度进行城市间旅游产业分工与整合的大局规划,这样方能取得“1+1≥2”的效果;过多地执迷于单个城市的竞争力,则容易走进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死胡同中。
五、结语
旅游竞争力的形成经历了比较优势、竞争优势和竞争力三个演变阶段。比较优势阶段资源优势是核心;竞争优势阶段,资源的产品化及资本的投入是关键;而到了竞争力阶段,则是关乎游、食、住、行、购、娱的全面旅游产业集群的竞争。本研究根据竞争力阶段的特点,从城市的旅游贡献度、接待能力、酒店、旅行社、旅游资源、旅游产品、品牌形象、交通、经济水平和生态等十个方面,依据52项指标,对我国293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旅游竞争力进行了综合评价,比较客观全面地反映了我国主要城市的旅游竞争实力和潜力。通过进一步的区域分异研究,较完整地在空间地图上勾勒出了我国近300个大中城市在发展旅游竞争力时所属的不同类型和所处的不同阶段,指出了今后的发展方向。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也受到了一些局限,如旅游竞争力的动态(时间序列)研究不足、未将发展旅游的政策性因素纳入评价体系等。但最大的遗憾是未能将更多反映城市旅游竞争力“软实力”的指标纳入评价体系。这是因为“软实力”相关指标的数据大多需要通过满意度的问卷调查来获得,而在本研究中由于评价城市近300个,该问卷的设计和访问都有很大难度。因此,我们谨以在前面综合评价中排名前10位的城市为主要研究对象,进行了“软实力”指标满意度的预调查,由于涉及的城市较少,与正文研究目标有较大差距,故未将“软实力”调查项目和最终的平均满意度得分列出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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