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规划是我国“五年计划”传统的延续与完善,地方政府或城市管理者在筹划“十二五”旅游发展规划时,怎样根据新形势,结合域内与区域旅游发展的现状,在创新思路指导下,明确旅游发展的目标与计划,落实旅游发展项目与保障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国际、国家与地方。“十二五”是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极其关键而特殊的时期,更是旅游业全面释放综合功能、在国家发展战略全局中发挥更重要作用的关键时期,也是地方政府加强区域旅游经济合作的重要阶段。因此,各地方政府在制定新的旅游发展五年规划时,应当更具有前瞻性、科学性。
远景、规划与计划。“十二五”旅游规划体系,应在创想远景的基础上进行谋划,并形成详尽的、可操作的五年中前三年行动计划。
编制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就是在全面系统总结“十一五”时期旅游业发展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对“十二五”旅游业的发展做出判预估,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同时也需要把握和解决“十二五”时期旅游业跨越发展的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因此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一个子规划,而是必须充分体现旅游跨越的理念、目标与战略以及具有中观和微观性质的路径选择、实施方法、重点项目与配套政策。另外,要加强重点旅游项目或城市片区的提升策划及规划指导。
区域旅游合作与竞争。区域发展,代表着我国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新阶段的开始,代表着城市间单打独斗历史的慢慢隐去,随之是更加注重国际间的区域竞争,而此区域竞争主要是城市群间的竞争。而快速交通体系在为区域带来合作共识基础的同时,也加剧了地方本身发展的紧迫感。可以说,未来谁掌握了区域,谁就可以立足世界。
城市与旅游。在各大旅游城市都主推“城市旅游”的时候,从重视行政上的“旅游城市”、到注重“城市旅游”的发展、再到形成真正“旅游城市”的过程中,我们应该注意城市是旅游利润核心这个原则,但我们更应该注意到旅游对于建设宜居城市的重要性,尤其在我国大规模城市化和城市群形成阶段。
一个城市的吸引力有很多方面,但旅游是地方政府可以用的最重要显性手段。因为旅游是休闲的主体,休闲是宜居的核心需要,旅游宣传了城市。
文化与旅游。有人说文化旅游就是“把文化做成旅游,把旅游做成文化”。可以认为,这里的文化包括:城市性格、文化休闲、文化创意和狭义的文化旅游几方面。地域文化,特别是其精髓——城市性格,必须通过文化资本运营的方式体现,旅游就是最重要的手段。文化不仅成为旅游的核心,推动旅游的蓬勃发展,也促进城市形象、品牌的树立,而且城市文化向外传播的过程就是在本地不断注重保护并流传发展的过程。
旅游综合产业。可认为“大旅游”的新阶段,是旅游成为战略性支柱产业的主要原因。大旅游,已不仅包括传统的六要素,而应成为庞大的产业链体系,无论各地区旅游是处于重要产业、主导产业还是支柱产业的地位,首先要认可旅游是第三产业的“先锋产业”或“龙头产业”。
新规划应注重规划项目对综合效益的促进,运用市场规律,注重以旅游带动本地其它相关产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形成旅游产业集群,推动当地经济和产业结构升级。
项目支撑体系。项目管理理论中,项目是个宽泛的概念,而不仅限于类似招商引资的建设项目。可以是旅游集散体系、旅游活动创意、旅行社奖励体系,也可以是旅游服务提升培训计划(在旅游发展程度较高地区这些软性项目往往更加重要)。而一个大型景区或城市片区项目,往往自身就具备完整的系统和产业体系(例如华侨城的欢乐谷和东部华侨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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