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业的成长和发展,与发达的欧洲国家相比,可谓起步迟、发展慢,还远未形成气候。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和开放,企业闲置设备的调剂利用、地区设备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减少浪费,提高效率,资源共享的经营理念才促使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业由“设备封存”、“无价调拨”转向了设备的有偿使用,有力地推进了机械设备社会化租赁的发展。本文就建筑机械租赁业的发展问题谈一点肤浅的认识,以供同行交流。
一、建筑机械租赁业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展的必然
首先,施工企业项目法管理和建筑业流动性大的特点孕育着建筑机械租赁业的产生。我国建筑业全面推行项目法管理以后,设备市场、材料市场、以及劳务、资金和人才市场相继建立,建筑业从此由封闭型管理走向了市场化管理。各类经济结构、各种经济成份的建安施工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不断产生,不断发展,跨区域的交叉竞争承包,导致了企业设备的闲置或紧缺。为达到物尽其用,盘活存量,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之目的,企业间或企业与社会间便发生了机械设备的租赁交易。
其次,企业间装备优势互补和区域内技术装备的宏观平衡,促进了建筑机械租赁交易的进一步活跃。在一定程度上,企业间机械设备的相互租赁,余缺调剂能促进企业间装备优势的互补,减少设备的闲置和浪费,遏制中小企业的盲目投资。同时也能间接地调控区域装备的宏观平衡,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为促进区域范围内设备的社会化租赁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再则,国有施工企业的改革,转制企业的资产重组推进了建筑机械租赁业的发展。在企业进一步深化改革进程中,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的机务管理实体都进行了独立核算或相继剥离母体,走向社会,走上自我生存的道路。这又为推进建筑机械的社会化租赁充实了活力。
二、建筑机械租赁业的现状已明显滞后于建筑业的发展
从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业的现状来看,客观上存在以下三方面的问题:
(一)专业性建筑机械租赁队伍较少。各地区除了一小部分独资或合资的专业租赁企业外;大多数建筑机械租赁企业都是由建筑施工企业机务管理实体脱胎而来(如地区大型建筑企业集团、国家性大型建筑企业集团等),这些实体,虽然人员素质和专业基础管理比较强,但他们的经营策略往往是在保证母体单位设备供应的前提下,将闲置设备面向社会租赁。因而,确切地讲,也只能属于非专业性和非社会化的租赁企业。
(二)专业性建筑机械租赁企业的规模较小。一方面,由于现有建筑施工企业配备的常规施工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搅拌设备;物料提升设备等等)能与企业自身规模相适应,而专业公司要确保自己的设备租赁市场,除了装备适量的常规设备外,就必须投资具有高、大、难、新等技术要求较特殊的特种设备。当然,这些特种设备也不可能添置太多;另一方面,由集团企业脱胎而来的租赁实体单位,或者是个体设备投资者,他们的规模往往是分散的或根本无法形成规模经济的优势。因此,从客观上讲,地区、行业的租赁连锁集团在我国几乎少见(网上建筑机械租赁信息平台另当别论)。
(三)建筑机械租赁形式单调,宏观政策不配套。从目前建筑市场发展情况看,单纯的机械实物租赁形式还满足不了日益发展的建筑业,但也可以说,在我国绝大多数城市,设备融资租赁或设备代理租赁等各种形式的租赁企业基本没有市场。原因之一,就是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管理规定或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措施出台。也就是说,一些地方由于缺少了必要的游戏规则,就必然会出现不规范或不利于租赁业发展的情况出现。例如,在租赁价格的问题上,有些依附于建筑施工企业的租赁实体,为了把企业闲置设备租出去,他们可以让掉所有的利润(在设备折旧、人工支出等保本点的基础上)与专业租赁的竞争对手争夺客户。所以,多方面的现象可以证明,当前建筑机械租赁业无论是规模、实力、专业化管理还是行业自律行为的约束、市场化管理工作等都是与当前蓬勃发展的建筑业不相适应的。其发展速度已远远滞后于建筑业。
三、建筑机械租赁业的发展、壮大需要市场各方主体的积极扶持
(一)宏观配套政策的完善是发展、壮大建筑机械租赁业的动力。要做大、做强建筑机械租赁业,笔者认为:
一是建筑机械租赁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必须进一步规范和健全。在我国,建筑机械租赁业企业的资质管理标准尚没有完全列入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范畴,其技术装备要求、工程技术人员要求、以及专业管理体系要求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一些依附于总承包施工企业的租赁实体(即带有起重安装增项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的租赁实体)直接对外签订设备安装或设备租赁分包协议的现象普遍存在(实际上,依附于总承包施工企业的租赁实体非独立法人单位,无资格直接对外签订分包租赁协议),专业的、兼职的甚至是个体的租赁队伍良莠不齐,导致了建筑机械租赁市场管理的严重不规范。 二是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体系中过于强调了企业技术装备的指标。从一定程度上讲,施工企业添置了一定量的机械装备,虽然满足了技术装备率的考核,体现了企业的装备实力,但这种使企业装备大而全小而全,专业管理实力不强,建筑机械装备能力分散等因素已经制约了建筑机械的社会化租赁和专业化管理,也影响着建筑机械租赁业企业的壮大和发展。
三是一整套行业自律、规范管理的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如起重设备的装、拆资质问题、起重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的使用寿命规定问题、规范服务的标准问题、以及投资、融资、租赁管理规定及其形式等问题还需要相应约束机制不断完善和建立。
四是政府税收政策。租赁税收是否优惠是宏观政策导向的风向标,它决定着建筑机械租赁 业企业和整个建筑业经营方式或经营理念的改变。综上所述,要进一步发展、壮大建筑机械租赁业企业,需要市场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尤其重要的是政府给予的宏观政策支持。
(二)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是发展、壮大建筑机械租赁业企业的关键。建筑机械租赁企业要发展,除了宏观政策环境的支持外,企业自身素质的提高是关键。正确的经营理念,宏观的决策思路,规范的服务质量加一流的专业管理水准,决定了租赁业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实践证明,国外独资或合资型专业租赁企业,除了自身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经济实力外,严格的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紧迫的市场竞争意识,才使它有了一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改革开放,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必将越来越兴旺。一个产权多元化、管理规范化,配置合理化、经营区域化、服务人性化、企业品牌化的建筑机械租赁市场必定会展现在我们的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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