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典当行业乱象丛生,一些“地下钱庄”、非正规寄售行打着典当行的名号与“正规军”进行激烈竞争,扰乱了典当市场秩序,亟须规范。在新《条例》制定之际,业内纷纷呼吁,加大查处“黑典当”并提高准入门槛,以逐步改善混乱局面,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近日就《典当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开征求意见。据记者了解,典当行业乱象丛生,一些“地下钱庄”、非正规寄售行打着典当行的名号与“正规军”进行激烈竞争,扰乱了典当市场秩序,被业内所诟病。在新《条例》制定之际,业内纷纷呼吁,应加大对“黑典当”的查处力度并提高典当行业准入门槛。
“黑典当”施压“正规军”
针对典当行经营缺乏规范监督的现状,征求意见稿指出,2005年商务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典当业加强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有必要将其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典当行的监督管理,规范典当行的经营行为,促进典当业健康持续发展。
中投顾问文化行业研究员沈哲彦对记者表示,典当行业的发展对于小额融资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发展一直处于较混乱的状态中,而且,典当行业存在着激烈的“不正当”竞争,不正当竞争力大部分来自于寄售行和“黑典当”。整体而言,这是一个亟须规范的行业。
资料显示,2010年上半年我国典当业稳步发展。2010年1月至6月,典当行业累计发放当金103万笔,典当总额847亿元,同比增长10.6%,实现利润总额10.9亿元。其中,向48万户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当金639亿元。
近年来世界典当市场的规模都在扩大。华夏典当行法务总监任亮对记者介绍说,国外的典当业连锁经营颇为普遍,但中国的情况不尽相同。我国典当业直到上世纪90年代才在国内得以恢复经营,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行业审批和监管。按照当时的规定,典当业不被允许设立分支机构。此后,随着典当行业监管体制改革,《典当行管理办法》在2001年8月出台,“典当行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的限制被取消。政策上的宽松使得典当行业迅速发展壮大起来,然而,随着典当行业的发展,一些民间典当业混入正规军的队伍中,扰乱了市场秩序。
据业内人士透露,目前,打着典当行的旗号私下开展非法借贷的企业不在少数。“他们打着典当行的名号做假业务,收取将近10%的高额利息。”而高利息是国家严格禁止的,法律规定收取利息不能高于银行的4倍,否则不受法律保护,典当行的利息一般都在4.7%以下,而高利贷的利息达到10%,这远远超过银行的利息,“虽然地下钱庄和民间借贷没有一点人情味,但是他们符合了一定人群的需求,所以对我们的市场肯定有冲击。”一位不愿具名的典当行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准入门槛有点低
记者走访北京多家典当行了解到,多数经营者认为,在监管力度相对薄弱、不正当竞争激烈的典当市场,亟须法律保驾护航,而提高典当行准入门槛和加大对民间非法借贷的处罚力度将有助于缓解这一情况。
我国《典当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设立典当行,应当经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同意,由省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报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基于我国经济现状,这一注册资本标准显然已经不能满足实际情况了,作为有金融属性的典当行,这一门槛应该提高。”任亮对记者说。
沈哲彦也提出,目前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属于部门规章,效力远低于法律法规,难以起到有效的引导和警示作用。随着新的《典当行管理条例》的出台,有望逐步改善典当行业的混乱局面,促进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他认为,典当行业应设立许可制度,提高行业进入门槛,避免无序发展。
业内人士称,如果不出意外,正式《条例》将在今年7月正式问世,这对典当行业进一步规范化和良性发展绝对是一大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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