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作为中国最传统的金融业态,一直与老百姓的生活保持密切联系。金银饰品、钟表、房子、车子……将贵重物品抵押以换取急需的“头寸”,与银行等大的信贷机构相比,典当行似乎更“亲民”,也更“灵活”。
2011年中国典当业快速扩张,以上海为例,2011年典当总额为482.46亿元,比2010年增加140.87亿元,增长41.24%。然而在“靓丽”的业绩下,典当业也并非“万事无虞”,制度瓶颈、法规滞后以及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都令转型中的典当业感受到“灼痛”。未来该如何突破困境、开拓创新业务,成为摆在全行业面前的一道难题
2011全行业增速迅猛
中国上下五千年,典当业的历史源远流长。据介绍,中国的典当铺初见于两汉时期,距今已1600多年的历史,在金融史上的地位仅次于钱庄,是一种古老的有偿有期借贷融资形式。
改革开放之后,国内典当业开始复苏。1987年,成都出现了第一家典当行。1988年,浙江温州出现了典当服务商。到1993年,国内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典当行已经超过4000家。其后,国家对典当行业进行了数次“清理整顿”,到2000年,国内有授证的典当行为890家,浙江约30余家,其中一半以上在温州。2002年之后,国家对典当行的审批逐步放开,截至目前,全国已有典当公司5000余家。
业内专家表示,典当融资是一种特殊的融资方式,其本质是以物换钱,即以特定物品、财产权利质押或房地产抵押等形式向典当机构借贷。与银行贷款相比,典当的融资贷款规模小、信贷门槛低、对客户的信用要求也相对宽松。只要典当物品合法,货真价实,动产与不动产都可以用作抵、质押,企业和个人可以将闲置的物品用来典当,使死物变成活钱,而且手续简便,大多立等可取,即使是不动产抵押,也比银行便捷许多。“银行贷款一般期限较长,而典当期限通常为短期,比较灵活,能够满足中小企业对短期资金的需求,减少不必要的利息支出,降低融资成本。”上述人士表示。
2011年,中国信贷(行情,资讯,评论)市场一片繁荣景象,作为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国内典当业的发展也令人瞩目。
截至2011年底,全国共有5237家典当企业,全行业注册资本700多亿元,从业人员近6万人。以上海为例,2006年上海典当业业务规模不足百亿元,2011年上海典当总额为482.46亿元,比2010年增加140.87亿元,增长41.24%,典当总额连续5年两位数增长。在业务成交笔数上,2011年总计419406笔,同比2010年增长6.88%。
目前,上海有典当企业203家(其中2家停业整顿),分支机构57家,共计260家经营门店。在这203家典当企业中2010年新增典当企业35家,全市注册资金(按201家企业计算)为407177万元。
从注册资本的大小来看,上海的典当企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1家企业中,115家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至2000万元,数量超过企业总数的一半;其次比较多的是注册资本2000万元至5000万元企业,数目为60家。除此之外,注册资本在1亿元以上的有3家,而1000万元以下的为14家。
有分析人士表示,从2011年的业绩上看,上海典当业总额连续5年大幅度增长,仅2011年度比2010年度典当总额同比就上升41.24%。各大类典当业务均有明显增长,房地产业务、生产资料业务、民品业务、财产权利业务均增长44.4%、49.19%、25.9%、12.36%。
典当业之所以有这样良好的业绩,与外部环境趋好、经济快速增长需求以及典当业自身的多元化努力都是分不开的。
去年,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上海市政府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条例、意见,并且多次提到典当业在为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所拥有的特殊作用,这不仅极大提振了典当业的信心,也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小微企业向典当行进行融资的步伐,从而使得不少无法向银行融资的中小微企业选择向典当行融资。
同时,由于2011年车牌价格、贵金属价格、艺术品价格等民品价格上涨幅度较大,直接影响典当业绩上升,如黄金价格去年至今上涨超过30%,黄金市场火爆,这促使典当企业提高黄金典当价格,从而典当业务额也大幅度增加。
另外,更多的投资资金涌入典当业,也给这样行业带来了新鲜的“生命力”。统计显示,2009年上海新设典当企业业务走上正轨并且有大幅增长,2010年新设典当企业也有多半企业开展业务,两年新设典当企业2011年度共完成典当额47.72亿元,占全市典当比重的9.89%,如果去除新设典当企业业绩,全市增长幅度为27.27%,这些数据都表明典当业绩的增长与新设典当企业是分不开的。
值得一提的是,典当企业抓住机遇,努力使自身业务种类多元化,促进了市场的扩容。去年,沪上不少典当企业开设了新的典当业务,如生产资料典当业务等,大大拓展了企业的“金融产品线”。
制度瓶颈层层制约
在全行业“盛放”的背后,典当企业的危机感却始终“挥之不去”。法律上的身份定位不明晰、监管政策的过度限制以及愈加激烈的信贷市场竞争,都令这个行业的从业者顾虑重重。
2011年以来,央行存款准备金率多次上调,中央金融机构信贷政策步步紧缩,中小企业,尤其是一些微小企业融资更加困难。得益于此,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都“借势发力”,迅速扩大自身在信贷市场的份额,而典当业虽然也取得不错的成绩,发展势头却无法与前两者“媲美”。在不少行业资深人士看来,这种“落后”来自于制度瓶颈。
5月17日,“2012中国典当业创新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召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圣平在会上表示,应从政策层面尽快确定典当立法的层次和位阶。“我国典当行业目前就制度供给而言,商务部、公安部所发布的《典当管理办法》不仅规范层次和位阶较低,而且其中规则已经无法满足当下典当业发展的需要,制定一部典当业法或典当业行政法规应马上提上议事日程。”
上海东方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福明表示,与小额贷款公司的快速发展相比,中国典当企业的发展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反差,究其原因,就在于现阶段行业标准化体系不完善、组织化程度较低、典当业法律法规建设相对滞后等等问题。
据了解,目前典当业的身份定位是“特殊的工商企业”,而未列入金融体系。主管部门为商务部。这一身份使典当行业难以获得银行的支持。比如2001年出台的《典当行管理办法》规定,典当行可以向银行贷款。但从实际的情况看典当企业很难在银行获得贷款。
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对典当行业制订的政策是限制多支持少,极大的束缚了典当企业的“手脚”。“政府在政策上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很大的扶持,比如说,小额贷款公司可以有9个股东,而且没有入股资金的限制。而典当行却存在‘法人股必须大于51%,自然人股不能超过法人股’的股权限定;对于民间投资资金只能根据资产审计报告的50%进行入股投资。这就制约了典当行在基础设立过程中的投资资本规模,限制了自然人投入比例。”王福明表示,在这种制度下,法人对典当行的投资、注册资金明显不如小额贷款公司。
除此之外,中国典当行还受到“典当行不能从事对外投资”,“法人对外投资不能超过净资产的50%”、“单笔业务不能超过净资产的10%”的制度制约,极大的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王福明举例来说,“股东之间不能互相融资的”限制,就等于“投资于典当行的一位股东有闲资,却不能直接出借给另一位股东,而必须通过商业银行以出借的方式来获得这笔资金的使用。”在他看来,如此刻板的规定和繁琐的程序,只会让投资者“望而却步”。
“典当行的准入条件,既不能将之类同于金融机构,也不能等同于一般公司。但在把握了典当行在信用授受市场上的定位以及典当行多层次多样化发展态势的基础上,对典当行的股东资格、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等的限制不宜过于严苛。”高圣平表示,2005年国内的《公司法》重新修改,把对公司的种种限制压制到了最低,既然现在把典当行定位为“公司”,对其转投资、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问题,就不应该过多限制。同时他认为就典当行而言,关键在于典当行对当物的权力性质。只有将其界定为一种物权,具有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的权力,典当行的资金安全才有足够的保障,这对于典当行的持续经营和稳健发展至关重要。
连锁经营模式受热议
除法律地位“尴尬”导致企业“举步维艰”之外,行业同质化所引发的激烈竞争,也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大的生存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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