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官方网站消息,商务部市场建设司有关负责人日前就即将开始实施的《拍卖管理办法》接受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拍卖企业已近4000家,注册拍卖师4795名,从业人员近4万人,年拍卖成交额超过1400亿元人民币。
根据《拍卖法》和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商务部起草了《拍卖管理办法》,目前《办法》已经商务部2004年24号部长令公告,将于2005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负责人说,中国拍卖业自1986年恢复以来,社会对拍卖业的认知度不断提高,拍卖领域不断拓宽,企业市场竞争能力有所增强,拍卖成交额不断攀升。拍卖领域由最初的公物、罚没物资、司法委托扩展到国有企业改制、破产企业资产处置、国有土地转让、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以及无形资产和科技成果等,拍卖标的物涉及房地产、机动车(船)、机器设备、股权、文化艺术品、农副产品、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民间收藏以及车辆运营权、广告经营权、商品代理权、商业经营权、冠名权、承包权等。
这名负责人同时还说,拍卖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拍卖企业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不健全,拍卖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二是拍卖市场发展不充分,专业化分工不明显,企业市场竞争力较弱。多数企业经营触角仍限于政府部门,缺乏市场化运作和服务机制。三是一些部门委托拍卖方式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导致拍卖企业过多的依靠所处的行为优势竞争标的,不注重培育自身的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市场拓展能力。四是标的来源过于集中,引发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多,影响了拍卖行业的社会公信度和公物拍卖的规范化。五是拍卖从业人员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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