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供之争伤害了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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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厉林 来源:2009-03-16 中国经营报 人气: 时间:2009-4-3 16:14:08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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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正是每年超市与供应商签订新一年进货合同的时候。
北京的供应商们发现,2009年各大超市的零供进货合同有了新的变化。以前名目繁多的促销费、促销员管理费以及《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下称办法)明令禁止的年节费、合同费等几十项收费,被打包精简成了几项名目合理的费用。而收取供应商的总费用不仅没有降低,反而如往年的惯例又调高了1%~2%,占到了总进货额的12%~17%之间。
而山西零售商的收费更肆无忌惮,山西代理商协会秘书长孙国强哭笑不得地告诉记者,“最近,太原最大的超市美特好向一些供应商拿出的进货交易合同中,收取供应商的总费用不是只提高了1%~2%,而是在翻倍地上涨。”
“实际上,供应商的毛利润也就只有不到进货总额的20%,如果超市的总费用只收取5%~8%,我们还是可以承受的。每年都要提高的费用和扣点让供应商本来不多的利润更少的可怜。”北京世行商贸常务副总姚文华说。
而济南的供应商商会即使提早动手也没有办法。2009年2月底,济南的供应商商会就联合济南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贸易服务局,一同下发了济南市商业超市供货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删除了以往零供供货合同中的霸王条款。在推出示范文本的当天,济南三家最大的超市负责人到场表态会坚决拥护新的合同文本。但是,据记者了解,如今,济南所有的超市都以各种理由推脱、观望,未按照示范文本签署合同。而个别于2月底之前,就已经与超市签订进货合同的供应商对记者反映,总的费用也上涨了1%~2%。
实际上,对于以销售食品类商品为主的超市、大卖场来讲,最近一段时间的经济不景气并未影响到他们的销售额。
据中国商业联合会统计显示,2009年春节黄金周期间,中国百家重点大型零售企业实现零售额37.3亿元,同比增长6.6%。
而这些零售商之所以不约而同地提高了供应商的费用,是由于每年的惯例使然。“每年的供应商费用都要上涨1%~2%。”济南供应商商会秘书长陈志表示。不仅如此,零售商还有一系列维持自身毛利率的收费条款:如,供应商要缴纳固定的费用,年节费,而且还要缴纳保底的返佣扣点,即合同规定供应商当年如果销售100万元商品,保底扣点就是20万元,即使该供应商只销售50万元,也必须缴纳20万元的保底费。
从2008年年底至2009年,包括洋超市在内的大小零售商都频繁加大了促销力度以刺激消费。而促销带来的毛利率降低也被转嫁到了供应商头上。
面对强势的零售商,已经出台示范文本的陈志有些迷茫,他表示已经号召占济南全市供货总量60%的会员企业,暂不与超市签订新一年合同。同时请求政府部门出面,让超市把新年合同按照示范内容签下来。
“实际上,从五部委联合颁布的办法出台到现在,没有一家零售商因为乱收费而被查处或罚款。而几乎所有的零售商都仍然按照以前的收费标准,征收各种不合理费用。”业内人士樊晓军表示并不乐观。
“超市不断上涨各种费用,并将促销压力全部转嫁给了供应商。而供应商和厂家为了生存,势必会把这一成本压力转嫁出去。”孙国强表达了他的忧虑。
有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到了那个时候,上游生产商很可能通过原材料以次充好,让商品的质量更加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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