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收取高昂费用一直困扰着供应商。
记者近期接到多位供应商反映,金融危机造成促销效果大不如前,但超市并没有减少收费,有的甚至变本加厉。据一位糖果类供应商透露,今年北京家乐福超市已经将返点率由10%提高到13%,北京地区的其他超市也相应的增加了各项费用,只有极少几家超市的收费额度与去年持平。
而日前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发布的《中国供应商生存状态调查》显示,零售商转嫁给供应商的费用按保守数值计算占供应商销售额的7%,按平均数值计算占销售额10%左右,即供应商利润的主要来源——商品毛利的绝大部分甚至是全部被零售商拿走,导致供应商盈利艰难甚至亏损。
供应商苦于“潜规则”
促销“前7后8”的铺货期早已是零供之间约定俗成的惯例,即促销活动开始前7天和结束后8天之内的时间,超市可以按照促销供应价订货。如果促销期定为14天,再加上“前7后8”,就相当于整个月份供应商都要以促销供应价供货。
“每次促销之前,超市都会订很多货,卖不完再退给我们,退多少我们都只能接受,不然就很难展开以后的合作。更有些超市在退货中也榨供应商的钱,退货日期超出了铺货期,超市会以订货系统自动还原价格为由,按照正常进货价退货,低价进货,高价退货,这些具体的退货事宜没有明确在合同里。”一位知名食品供应商告诉记者。
还有不少供应商表示,曾因没有与超市签署书面的促销协议而吃亏。一位某饮料品牌供应商曾与某超市约定以3000元的促销费用做为期1个月的饮料堆头,并谈好以2.4元/瓶的零售价出售饮料。促销目的明确,但没想到超市门店擅自更改了促销价格,以2元/瓶的零售价在3天内售出了所有库存。而且饮料售完,堆头造型也立刻清除掉了。
“2元/瓶的价格甚至只相当于出厂价,连运费都不够,后来再与超市商谈追加订单的事就被超市回绝了。”这位供应商介绍说,以促销费填补低售价造成的负毛利是超市常有的“把戏”,由于合同不完善,漏洞很多,使得供应商一次次吃亏。加上供应商暗地里给超市采购人员和门店负责人的“好处”,超市的灰色收入不会少。
“霸王条约”难以改善
一位某知名食品供应商张经理向记者透露,由于原料价格的回调,前不久,欧尚向所有供应商要求在去年9月份以后涨价的商品降回到原来的价格,没有涨价的商品一律降价10%。多数供应商表示,对这种强压降价的做法难以接受。
张经理称,合同费更是高得惊人。今年初一家外资超市向其索要合同费30万元,通过给予采购人员“好处”和多次商议,最后收了合同费5万元,收费没有统一标准。
在采访中,多家供应商将其与超市签订的合同称为“不平等条约”,原因主要在于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制约和规范供应商行为的,很少是对超市的工作进行约束。
例如,合同中罗列了多项罚款条例,不少供应商都接到过超市对他们的罚款。被罚过款的某熟食食品供应商告诉记者,罚款金额由超市决定,一次送货迟到要罚款几千甚至几万元;一旦超市采价员发现其他超市的零售价更低,就会以供应商给货价格高为由进行罚款。
虽然《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至今已经实施两年多,但《中国供应商生存状态调查》显示,有67.82%的被调查供应商没听说过,或听说了但不了解此办法。从中也能看出,供应商缺乏主动维权意识。
事实上,零售商的营业外收入最早是由供应商为了击败自己的对手而主动送给零售商的,承担了零售商的经营风险,这让零售商在做生意之前已经赚到不少钱。越来越高的收费已经成为一种惯例,那些承受不起的供应商只能调整商品或者重新选择市场。
超市回应“以大欺小”
针对促销中的零供矛盾,沃尔玛北京公共事务经理黄里表示,由于全国范围的促销与各地方的促销不同,超市会根据执行促销活动的成本等因素确定收费金额,但可以肯定的是,参与促销的供应商完全是自愿的。而且供应商在促销中有利可图,否则也不会“赔本赚吆喝”。
家乐福和物美内部人士均表示,他们开展促销事前均与供应商进行了协商,供应商可以选择是否参加,费用分摊比例也经双方谈判约定,并非全部由供应商负担,除非促销活动由供应商主动发起。
在零售商看来,供应商也不完全守规矩。某零售商负责人称,供应商经常违规。例如,不通过超市独自进行促销活动,在促销时混入其他规格的商品,不按要求送货等,这些行为都给超市的正常运营带来了损失。
在大多数供应商迫切需要签署规范合同的同时,零售商也希望将合同规范化,对零供双方共同约束,并且明确违规方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供应商普遍认为合作比较愉快的有华普、华堂和超市发等几家零售商。对此,北京超市发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李燕川表示,合作要建立在双赢的基础上,金融危机让中小型供应商的资金链更加紧张,所以超市发给中小型供应商降低了促销费用,而且从去年投入使用的网上结算系统也方便了供应商快速结账。
更多零售企业高层认为,零售商应该在中小供应商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共同维护零售市场,零供之间不该针锋相对。
期待零供“化敌为友”
一位多年研究零供关系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大多数供应商至少能得到30%至40%的商品利润,其余利润归生产厂家和零售商所得。近一两年来,供应商的抱怨声越来越大,主要是因为超市收取的返点率和综合费用越来越高,挤压了供应商的利润。
事实上,薄利多销对供应商而言,也并非没有好处。中国代理商联合会筹委会主任樊晓军说,促销通常会带动销量增加,能帮助供应商快速扩大销售规模并加快资金周转,但前提是零供双方要找到平衡点,交易条款要公平合理。
“目前大型零售商的盈利模式主要不是依靠经营商品,而是通过向供应商收费获利。”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院长、中国供应商研究中心主任杨谦指出,零售商通过并购整合或成立采购联盟壮大了规模,供应商抱团也是有效的办法,用规模的集聚来提高同零售商讨价还价的能力。他指出,供货商只有形成合力,才能和终端市场居于优势地位的零售商抗衡。
樊晓军认为,有效解决零供矛盾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缺乏细则,目前强势品牌可以通过品牌效应拒交零售商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并拒收开具的不合财务要求的发票;但大多数中小供应商就只能是零售商要多少就给多少。中小供应商需要行业协会和组织提供切实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