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 近段时间,持续上涨的物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记者调查发现,超市、百货店等零售企业向中小供应商收取“进场费”、扣点等行为,间接推高了商品价格,增加了消费者的负担。
业内人士和专家分析指出,要规范“进场费”,就必须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同时出台财税、金融等扶持政策,改变零售企业以收取供应商费用作为融资和利润主要来源的盈利模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进场费”花样百出推高物价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我国零售企业在经营中可以获取两方面利润:前台利润和后台利润。前台利润指超市等零售企业通过贱买贵卖获取的合理利润,后台利润则指零售企业通过名目繁多、不断翻新的“进场费”、扣点(从销售额中提成)等各种方式从厂家手中赚取的后台毛利,这些都会体现在终端商品上,让消费者来买单。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近期对3000家零售商所作的一项调查显示,在我国,零售企业总体收费额度(包括“进场费”和扣点)占销售额的比重最高可达26%。其中,零售商与中小型供应商,特别小型代理商的合作中,平均毛利率为30%至35%,加上返点后的个别商品的毛利率能达到40%。也就是说某种产品的进价,超市要加价40%卖给消费者。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研究员宋则表示,“进场费”一方面不断侵占中小生产商的合理利润;另一方面又大肆盘剥消费者的腰包,危害不容忽视。
买方市场长期存在滋生潜规则
据中商商业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刘海飞分析,两大原因滋生了零售企业收取“进场费”等潜规则:
一是买方市场长期存在成为滋生“进场费”等潜规则的土壤。目前我国零售企业,特别是大型连锁零售企业的市场优势地位十分明显。零售商通过坐收供应商费用、占用供应商货款等模式来降低经营风险,旱涝保收,业内人士称之为“食利型”盈利模式。
二是相对于制造业企业,零售企业较难获得银行金融机构贷款,供应商账款为主的短期营运负债成为零售企业最大的资金来源。
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的调查显示,零售商从供应商账款获得的资金占企业总资金来源的27%左右,而国外大型零售企业长期借款占总负债的一半以上。
“零售企业由于缺少固定资产等可抵押资产,很难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所以通过短期负债融资也是不得已之举。”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坚忠坦言。
监管扶持并重规范“进场费”
在物价持续上涨的背景下,零售业收取“进场费”推高物价的行为饱受诟病,而“食利型”盈利模式也导致我国零售企业缺乏经营创新动力,千店一面。业内人士和专家建议,在完善法律法规的同时,出台财税、金融扶持政策,引导零售企业转变赢利模式,规范“进场费”等潜规则,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应出台零售业融资支持政策,拓宽零售企业资金来源渠道,减轻零售商负担降低流通成本等。”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裴亮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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