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的话:
众多被强势终端挤压多年的供货商们,看到了扬眉吐气的希望。最近的一系列动作显示,国家这次下决心是要整治好大型零售商乱收费,是要动真格的了。面对五部委的联手整顿和长期以来的舆论指摘,本来就利润微薄的零售商也有委屈:进场费应是零售商通过营销手段合理收费的一部分,不应该被一棒子打死。
其实,无论是期盼,还是委屈,大型零售商与中小供应商的强弱势力对比,在短时期内不会因为外力而改变,市场规则决定了弱势的中小供应商在谈判桌上难有底气十足的谈判姿态。
此时,政府的强力干预与行业规则的建立显得十分必要。广大中小供应商也需要掌握更多的经营智慧,在难测的市场环境下寻求自己的生存之路。
这一次行动十分迅速,自2012年1月商务部等五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部署后,2月,五部委在全国范围联合整顿大型零售商渠道乱收费行动,迅速进入第二阶段。
由商务部牵头成立的部际协调小组组织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检查中如发现自查不到位的违法违规问题将加以处理,对企业自纠不到位的现象将勒令整改。
五部委疾风骤雨般的整顿,令多年来看惯了“风声大,雨点小”的零售商们顿感压力。“上级部门要来调研通道费用,我们已经在积极准备。”浙江供销超市相关负责人向《中国经营报》表示。
五部委联手整治进场费步入深水区
大量而频繁的促销是零售商带动客流的主要手段,而促销费也是供应商最常遇到的渠道费用之一。本报资料室/图
从自查自纠到严格整改
记者观察
“与以往整治进场费不同,这次不仅是五部委联合整顿,力度较大。而且,此番整顿有详细步骤,在政策上也有了依据。”商务部消费研究中心副主任赵萍告诉记者。
整顿落地 难度不小
根据五部委联合印发的《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下文简称《方案》),清理整顿工作从2011年12月开始至2012年6月结束,将长达半年之久。清理整顿主要针对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违规收费的超市、百货店、电器专业店等大型零售企业及其下属门店。
在“大型零售商”界定上,《方案》规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最大单店营业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根据上述条件,历年进入“中国连锁百强榜”的零售商几乎都要面临整顿。其余不符合上述条件,但供应商反映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的零售商,可由省级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收、工商等部门研究纳入清理整顿范围并报国务院有关部门。
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与以往空喊口号不同,这次是主管部门“动了真格”的,主要体现在联合整顿有较为具体的步骤。
首先是企业自查自纠阶段。零售商要针对上一年度对供应商收费情况进行自查自纠,自查结果要在2012年1月15日前,向总部所在地的市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其次是联合检查。从2012年2月4日起,各省(区、市)协调小组组织商务、发展改革(物价)、公安、税务、工商等部门对大型零售商开展联合检查,总体情况于同年4月30日前报部际协调小组。
接下来是严肃整改阶段。对于检查出有违规收费的企业,联合小组要监督整改,对重点地区,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组织第二次联合督查,督查清理整顿工作情况。
最后是建章立制。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类梳理清理整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统一上报部际协调小组。部际协调小组汇总分析成员单位和各省(区、市)协调小组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提出引导企业改善经营发展方式的制度措施,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零供关系或将迎来分水岭
“这一系列的行动将具有重大意义,相信零供关系会逐步改观。”对于五部委行动计划,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副主任姚文华态度乐观。
自2009年以来,受到成本上涨、经济低迷影响,一些生产企业压力剧增,提高产品零售价格的需求与日俱增,另一方面,大型零售商为了保持其“平价”的竞争力而不愿率先涨价,双方的矛盾加剧。而零售商亦面临房租上涨、人工费用增加以及通货膨胀的压力,对进场费的需求也进一步增加。
“从2011年开始,双方的矛盾激化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特别是一些外资零售企业的供应商正以每年10%的速度主动离开这一行业。如果这一比例增加到了20%,必将引起整个供应商层面的恐慌。”姚文华告诉记者。
五部委联合出重拳整治让供应商看到了一丝希望。“整治将加速零售商将自己盈利的重心转移到提高门店经营上,而不是单纯依赖收取供应商的通道费用获得。”姚文华表示。
早在2011年年底,五部委联合印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后,中国连锁经营协会就发起《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倡议书》,号召会员企业积极响应五部委联合整顿。
近日,身为中国连锁企业的行业组织,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也召集了一些零售商代表开展座谈,一些零售商对此番整顿提出了自己的“纠结之处”。
“零售商的困归结起来有三点,分别体现在落实‘促销费收支平衡’、‘通道费用明码标价’以及‘不得收取配送费’的要求中。”中国连锁经营协会会长郭戈平表示。
“促销费收支平衡”是指按照五部委相关规定,大型零售企业可以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要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这在执行过程中比较困难,因为很难做到收支平衡。一是企业财务管理缺乏基础,大部分零售企业尚未对供应商逐一设立账户,也未对促销服务费单独设立账户进行核算。通常是对收费收入设立账户,对提供的相应服务费用支出则分散在企业各项费用成本的账目中;二是促销服务费收入与提供相关服务的费用支出,不能做到一一对应。如零售企业为供应商提供商品广告,支出的设计费和印刷费容易核算,而提供的广告宣传、劳务等服务性费用则较难核算,也难一一对应。”郭戈平表示。
同样的困惑也出现在“通道费用明码标价”要求上。主要是影响收费价格水平的情况比较复杂。一是供应商数量众多,规模不一,对促销服务的要求存在显著差异;二是大型零售企业其销售网络及门店分布较广,各地消费水平存在明显差异,从而难以统一定价;三是不同人员投入、不同时间段、商场内不同位置、不同方式的促销服务,均可能影响实际促销的效应和收费的价格水平。
亦有零售商老总表示为难,“通道费用的收取涉及到零售企业的商业机密。商业谈判是一个灵活变通的过程,收多少进场费是谈判谈出来的,一旦‘明码标价’,无疑将自己的核心机密暴露给了竞争对手。”
商务部消费研究中心副主任赵萍表示,要真正查清楚零售商的违规收费,需要联合检查小组将企业与供应商签订的合同与零售企业财务账本对比检查,这需要专业的审计知识。此外,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的费用,不一定是按照合同收取,收取后也未必全部纳入财务的相关科目。因此,检查零售商的乱收费在操作层面难度同样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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