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限制大型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有利于市场效率提升。但想要合理改善零供关系必须积极探索包括政府规则、企业规则和行业规则在内的能够适应新形势的新规则。
商品进店要“进场费”、进店后打上店内码要“条码费”、节假日促销要“节庆费”……大型零售企业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让供货商们叫苦不迭,零供矛盾成为困扰零售企业和供货商的一个重要问题。
3月19日,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五部门在上海联合召开全国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会议。商务部副部长姜增伟在会上表示,清理整顿违规收费,是保护消费者权益、引导企业加强管理、促进零售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国家层面来说,进行清理整顿工作,限制大型零售企业滥用优势地位违规收费,是有利于市场效率提升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副研究员许召元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去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上述部门联合印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清理整顿的零售企业,其最大单店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含)、门店数超过20家(含),且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含)。
《清理工作方案》中明确,零售商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向供应商收取的合同费、搬运费、配送费、节庆费、店庆费、新店开业费、销售或结账信息查询费、刷卡费、条码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新供应商进店费)、无条件返利等均属于违规收费。
“这一现象如不能及时制止,不仅会影响零售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危及下游供应商的生存。”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在“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宗庆后指出,大型零售企业除了收取各类名目的进场费等违规费用之外,采购中的腐败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这不仅在无形之中增加了供应商的销售成本,更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基本商业准则。
随着消费者、供应商、员工、竞争者等多方的利益关系不断变化,零售企业原有的发展格局也在逐渐打破。供应商作为连锁生态链的重要一环,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连锁企业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力,零供双方的相互依存度越来越高,理应营造一种和谐的合作关系。
姜增伟强调,规范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要依法进行,在规范大型零售企业交易行为的同时,必须保护其正当合法权益。
“零售商为供应商提供了包括物流、海报、陈列、广告等附加服务,供应商向零售商购买这些服务是合理的。”许召元认为,关键在于如何保证零售企业服务收费的合理、规范,“想要合理改善零供关系必须积极探索包括政府规则、企业规则和行业规则在内的能够适应新形势的新规则。”
宗庆后建议,将原有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从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增加对相应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种类和力度,有效防范商场零售企业违规收费行为。
如果零售商不倚重“进场费”的利润,而更加看重商品的买卖过程,更加在意顾客的消费体验,则可能寻找到不同的市场空间和发展。宗庆后认为,必须引导商场零售企业建立合理、有序的价差销售模式,通过正常的价差来实现赢利,才能保障商场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许召元同样指出,供应商方面,应不断提升自身的实力,以增加自身在零供博弈过程中讨价还价的能力。
而零售商方面,其盈利水平主要应该通过提供零售服务来获取。“想要提升竞争力的话,还是要回归零售商最基本的服务功能。”在许召元看来,除了传统意义上的规模效益和配送环节外,还可以通过优化质量鉴别的过程来提高服务,通过自己的筛选,使进场的商品都有较好的质量,“这些本身就为零售商提供了很大的增值空间,市场会有显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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