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认识中国当前中国民族零售企业发展所面临的行业环境。
——中国内地人均收入的水平及内部结构。
国际经验表明,人均GDP在800-2000美元时,是连锁超市诞生的时期;人均GDP在2000-4000美元时是便利店、时尚专卖店、专业店大量产生的时期;其他零售业态也都存在着适合自己发展的人均收入区间。目前,按可贸易品购买力评价,我国上海、深圳和其他东部地区已经有部分城区人均GDP超过4000美元;同时,我国东中西部三大地带都存在着大量中小城市或城乡结合部,其人均GDP低于800美元。并且还应注意到,在目前这种居民居住和分布格局下,同一城区人均GDP较高,乡村人均GDP较低,但分布在这二者之一内部的零售企业的销售对象都一定程度会对另一方的居民有所辐射,特别是城区商家对乡村居民的辐射。
中国内地人均收入水平的这种地域、城乡结构表明,今后相当长时间,国际上常见的百货店、超级市场、大型综合超市(卖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购物中心、仓储商店、物流港(中心)和富有中国特色的杂货店、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服装市场等各种流通业态及其所属企业必定将会“长期共存、同市相争”。
——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和行业竞争格局。
按照入世承诺,中国零售市场已于2004年12月实现对外资全面放开。在这之前,家乐福、沃尔玛、麦德龙、欧尚、特易购等国际零售巨头已经在中国各地全面展开圈地和开店竞赛。此外,目前尚有30%左右的国际大型零售集团虽然暂时未进入中国零售业市场,但全面放开之后,随着进入障碍大为减少,这些“巨鳄”随时有可能“杀入战场”。这表明,仅只是在外商企业之间,零售商们就已经初步在中国市场上点燃“决斗战火”。
外商企业在信息化程度、资金实力、经营规模、采购销售策略、管理理念等诸多方面都令中国企业难以望其项背。不过,零售企业进入壁垒低,企业形态多,商圈渗透性大,既存在着大至“势均力敌”情况下的“阵地战”,小到“散兵游勇”式的“游击战”。同时,外商对某些业态、某些地域渗透存在着不经济性。另外,即使是在超级市场、大型卖场等讲究规模经济和资金实力的业态,外方企业也存在着一个“水土适应”和与中方企业相互学习、借鉴的问题。
——中国政府的零售行业规制与民族企业扶助。
中国新制订的《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04年,国家商务部和建设部联合发文要求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地级市要在该年6月30日前完成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此前,原国家外经贸委已对地级以上城市做过类似要求。还有,根据中国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在公开场合的讲话,中国政府将扶持中国国内零售企业发展,适度抵制外资企业收购,措施包括:加大对零售业投资;努力拓宽内资零售企业融资渠道,使内资企业可以获得银行贷款;建立公平的工商管理和税收环境;扫清内资零售企业之间在收购、重组方面的体制、人事等障碍;加快包括《反零售企业垄断法》、《大店法》等在内的相关立法工作。
总体来看,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已经意识到在零售流通产业中维持一定民族企业份额和维护健康的产业组织形态的重要性,今后将会陆续适应行业发展态势出台一些规制和扶持政策;这些政策将对各民族零售企业产生程度不一的有利影响。
根据以上行业环境和基本形势,中国民族零售企业应该和中国政府部门一道,通过以下思路寻求突破,努力为企业和产业争取和拓展发展空间。
——按照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布中外商家竞争格局,努力寻找市场空间、改造经营业态,并提升现有业态的综合素质。
实际上,就适应城市居民、部分农村居民购物要求的超市和卖场零售业态而言,在外资企业不会进入或关注较少且投入相对薄弱的二三线城市、城乡结合部,中国民族零售企业可以从布设网点和提升经营业态两方面寻找到大量发展空间。基本思路是:中国民族企业可以先绕开“一线城市过于强大的敌人”,在二三线和城乡地带发展壮大自己。此外,此前在二、三线城市和城乡结合部活动的其他业态国内经营者也应该适应居民收入水平上升和企业发展要求,一方面及时改换和提升经营业态,另一方面可以基于实力水平的许可,注意挺进和进占其他城市领地。
——尽快在中方企业之间通过收购和联合形成企业规模和经营实力。
2004年,在零售市场对外资开放的背景下,中国民族零售企业出现了“卖身逃亡”的风潮;该年3月,山东家家悦、湖南步步高、浙江宁波三江购物俱乐部、广西佳用商贸4家地方零售企业共同注资180万元以自愿连锁方式成立上海家联。2005年,百联与大商两大超大民族零售集团合并成为大商国际有限公司。显然,民族企业自身也已迫切感受到相互之间重组或联合的重要性,它们自己已经开展了一些探索。接下来,一方面已经买入店面的国内零售企业,还有通过合并、合作形成的新零售实体,应尽快拿出有力的整合方案,促使规模效应转换为素质优势。我们的观感是,今后中国民族零售企业在理性应对竞争冲击的过程中,要把握原则,尽量以保留民族品牌、坚守原有商圈阵地的方式做出应对。
——尽快通过合资合作、理念学习、技术引进、人才培养吸收和运用外资企业的优势和强项。
有时外资企业为尽快适应本土环境,也会产生与中方合资或合作的意愿或要求,中方可以通过合资合作过程学习对方的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此外,中方企业还可以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人才引进培养等方式导入甚至创新外资企业的管理模式、采购方法、营销手段。还有,零售经营本身具有外溢性,即使仅凭观察和感受,民族企业也可以从外资企业那里学习到诸如卖场布置、结算流程乃至管理操作方面的新观念和新方法。从原则上看,民族企业与外资企业互动要既讲究合作又讲究竞争,要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
——尽早推动有实力的大型民族零售企业“走出去”。
任何经营某种具体业务的企业都有最适合自己生存和发展的人均收入和产业高度环境;而全球范围符合这种环境要求的市场空间和购买力规模无疑大得多。基于中国的角度,我们观察到,外资企业已在国外适宜环境中度过“孵化期”并锻造了较好素质,由此它们才得以深入我国高中收入地区给中国本土企业施加竞争压力;反观中国某些大型零售企业,其中以某些家电连锁专卖店尤为典型,在经历多年国内市场孵化后,素质较好,特色鲜明,它们也应走出国门,在全球范围,特别是收入水平和中国东部城区大致相当的国家(地区)开展经营,以拓展成长空间,乃至促使自身经营规模和综合素质都获得极大提升。再设想,成为国际巨头后的它们再返回国内对付国内外资企业的竞争盈利,那相互之间的实力差距就会小得多。
——通过政府规划和引导,改造流通设施并促使零售业态模式得到提升,为中小型民族零售商的生存和成长提供空间。
目前,北京等地的数字产品物流港和有些城市的专业物流中心出现购销两旺的较好发展态势。在这方面,各城市或城区政府部门应在把准自身产业特色的基础上,做好规划,努力促使物流港(中心)在产品价位、质量、消费者选择上形成优势。同时,即使原有的乡村或城乡结合部的集贸市场、批发中心的改造,各地政府也应该着眼于从购物环境、产品质量、商家素质等方面形成相比其他零售业态的适度竞争力。
2003年时,世界著名咨询公司麦卡锡曾预测:在未来3至5年,中国零售业60%的零售市场将由3至5家世界级零售巨头控制,30%的市场将由国家级零售巨头控制,剩下不到10%的市场零头则掌握在区域性零售巨头手中。2004年,我国全社会消费品零售的大体情况是:全国前30家连锁企业2004年销售额为3845.6亿元,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7.1%,仅只比上年提高1.2个百分点;30家连锁企业中,外商投资企业共8家,合计销售额为864亿元,占30家连锁企业销售总额的22.5%,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于是,究竟是麦卡锡公司的预测根本就不正确;还是所预测的趋势是正确的,只是在演变速度上暂时还没来得那么迅速呢?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只能说,我们现在可以做出期许,中国零售企业和中国政府部门能够以恰当的思路和措施应对外资企业的挑战,而麦卡锡公司所预测的6:3:1的份额趋势也将永远不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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