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时期加快服务业发展要转变思路与方式
“十一五”期间,我国服务业加快发展的积极势头已经显现,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逐步上升,基本能够实现“十一五”规划的预期目标。但是,我国服务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的格局并未得到根本改变,还存在结构不合理、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服务业发展面临的深层体制机制困扰尚未破除,极大地制约了服务业发展水平和活力的快速提升。
当前,我国人均国民收入已突破3000美元,按照国际经验,正处在服务业全面加快发展并成为经济增长主要动力的阶段。与农业和制造业的发展方式不同,服务业发展需要更为完善的市场经济制度,更加依赖知识、管理等高级生产要素和无形资产,其发展的主要机制是全要素生产效率的提高和制度创新。因此,“十二五”时期,需要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确立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新思路,务求在服务业发展水平、质量和机制上有新的突破。
二、“十二五”时期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战略思路与主要目标
“十二五”要紧紧围绕服务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提升发展水平这一主线,着力促进服务业在发展内容、动力、路径、机制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创新探索,加快形成“现代化、产业化、社会化、国际化”的发展新格局。
第一,以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和实现服务业结构升级为核心,着力促进生活性服务与生产性服务并重发展,实现培育新兴服务业与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协调发展,加快形成以知识和技术密集型服务业为引领、各种服务业竞相发展的现代服务业结构,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和就业比重分别比2010年提高3个和5个百分点。
第二,以深化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服务领域的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障碍,逐步改革和理顺服务业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大力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初步建立符合科学发展、充满活力的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
第三,以实现社会化、产业化发展为目标,促进社会服务领域中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并行发展。特别是在教育、广播电视、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领域,合理界定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性质,将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与市场竞争服务进行拆分。公共服务以政府的公共财政作为支撑,以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为主导,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市场竞争服务则要动员社会力量和民间资本参与,加快培育社会服务市场,增加市场供给。
第四,以发展和壮大多元化市场主体为抓手,促进服务领域所有制结构加快调整。积极推进国有服务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改革,发展新型服务业市场主体和组织形式,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企业。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服务业准入制度,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服务企业,逐步提高非公有制经济在服务业中的比重。鼓励服务领域的创业和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第五,以大型城市为核心推进服务业的集聚发展,促进服务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重点促进经济中心城市服务业集聚、集群发展,形成特色鲜明、功能集成的多样化服务业功能区,提高城市的服务功能和集聚辐射能力,加快向服务业为主导的经济结构转型,成为带动全国服务业发展的龙头。
第六,以提高服务领域国际化程度为契机,继续扩大和深化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按照我国加入WTO的承诺,继续推动服务领域的对外开放,大力吸引服务业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加快引导我国服务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支持有条件的服务企业“走出去”,争取到2015年服务贸易总额达到8000亿美元。
第七,加快完善服务业发展的基础设施,着力加大对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城市公用服务设施、公共信息平台、社会征信体系、服务业统计体系等方面的建设力度和投融资支持力度。
三、“十二五”时期加快服务业发展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建议
1.转变服务业准入管理方式。在对服务业各行业的具体管理规章和办法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尽快转变服务业准入管理方式,加快制定我国服务业投资目录。参照国际通行做法,制定公开透明的准入条件和标准,对少数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及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服务行业,制定限制性或“否定式列表”行业目录,对其他行业全部放开的准入政策,为多元化市场主体进入服务领域发展创造“非禁即入”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平等竞争机会。
2.着力促进服务业监管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一是要深化服务领域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行政性审批,建立部门间协调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尽快解决政出多门、多头管理和部门分割问题。二是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转型发展,在专业资质认定、服务资格认可、服务标准制定、服务行为管理等方面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行业管理作用,加快形成合理有效的社会化管理机制。
3.加快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制度与政策。一是积极推进增值税“扩围降率”改革,逐步将服务业纳入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实现营业税与增值税并轨,理顺抵扣标准和范围,辅以适当降低费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服务产品进出口税收征管制度,研究和探索服务产品出口退税制度和相关政策。三是建立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激励制度,加快完善企业所得税统一纳税政策,允许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加速折旧,对服务企业的研发创新、人力资源培训费用实行税前抵扣,减免企业兼并、重组、分拆等环节的相关税收,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
4.加快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机制改革。一是逐步减少政府对要素资源的配置权力,加快推进包括知识、技术、人力资源、金融等在内的要素市场发展。二是加快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尽快形成以市场为基础的要素价格形成机制。三是加快发展多元化市场主体,推进要素产品创新,促进要素市场竞争机制和供求机制的加快形成。四是加快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市场交易平台,促进要素市场规范发展。
5.不断优化服务业的发展环境。加大政府采购对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扩大服务市场需求;全面实施专利与知识产权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新、保护和运用;培育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征信立法工作,促进信用中介机构发展壮大;完善服务业人才培养制度,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和引进各类服务业所需人才,强化人才奖励与保障制度,构建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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