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开放的总方向,根据这一总方向和以后一系列的改革决定和举措,我国在工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经营,住宿餐饮业和生活服务业进行了不断的改革实践。抚今追昔,深为这30年来巨大变化和所取得的成就感到欢欣鼓舞。现从商品、商人(企业和个人)、商品市场和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等四个方面略述这30年的辉煌成就。
商品从短缺走向丰富
就商品来说,从短缺匮乏凭证限量,逐步走向商品丰富、品种繁多,满足了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不断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
1978年以前我国商品生产短缺,国家对工业生产资料以统配部管为主,农副产品以统购派购为主;消费品实行中央和地方的不同层次的调拨分配。国家对消费者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凭证定量的商品大到粮食、棉花、棉布、食用油、猪肉,小到粉丝、麻酱、豆制品等。“买难”、“吃饭难”等困难重重,市场处于全面短缺的紧张状况。经过30年,这些都成为历史陈迹,工农业产品全部自由流通,90%以上的商品供求平衡或供过于求,价格由市场供求和企业自主决定,市场机制已经在商品流通领域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早在1985年逐渐取消凭证定量供应,到1991年结束了长达38年凭粮票购粮的历史。1978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只有1559亿元,人均162元,到2007年增长到89210亿元和人均6752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人均水平分别比1978年增长56倍和41倍,年平均分别增长15%和13.7%。2007年生产资料销售总额达到22.1万亿元,1991年以来平均年增长20.4%。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不断升级,食品、衣着类消费比重持续下降,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教育文化、旅游等比重持续增加。消费热点不断涌现,上世纪70年代三大件是“手表、自行车、缝纫机”, 80年代是“彩电、冰箱、洗衣机”,90年代是“手机、空调、电脑”,21世纪已升级到“住房、汽车、黄金首饰”。小包装、冷冻食品、半成品、方便食品、快餐等的发展,使家务劳动大大减轻,人民生活质量显著提高。
从国有独大到多元化
就商人来说,打破国营和供销社一统天下的局面,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多种所有制并存,并以私营、个体为主的格局。
1978年国有和集体商业(包括供销社)是一统天下,销售额占全社会的销售额达到98%以上。现在经营主体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据统计,2006年限额以上商业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为10%,民营企业为80.4%,外资及港澳台企业为9.6%。个体和私营商业得到了高速发展,有些行业,如中小型零售、中小旅馆、餐饮、修理业、服务业等几乎全由个体和私营经营。目前个体商户已达1616万户,占全国商业网点总数的95%以上,个体和私营企业的消费品零售额占到全社会的大半江山。
公营商业的产权改革是体制改革的核心。首先是将国营小型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实行“改、转、租、卖”的改革,现在已都转为个体经营或私营、合作经营。同时,对一些大中型国有商业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引进多种所有制成分,按现代公司制进行经营管理。在商业企业中全面推进政企分开,实行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1978年前,供销社名义是集体,实际是“二国营”。经过改革,供销社基本恢复了集体所有制性质。从1999年到现在,供销社进一步深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进行改革。全国现有2.2万个专业合作社,近万个不同形式的专业的合作经济协会,使供销社通过产权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对外开放,引进国外和境外资本(包括港澳台资本)投资商业企业。1992年中国政府决定在商业领域实行对外开放试点,加入世贸组织以后,除个别商品外,国内商业全部对外放开。到2007年底,全国共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零售商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居民服务业企业数为11085家,利用外资金额84.6亿美元。
市场体系逐步完善
就商品市场体系来说,经过30年改革和发展,现在商品市场体系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
1978年以前,我国商品批发体制是按行政层次一、二、三级设立批发站,零售企业是由地方的专业国营零售公司设立,环节多,流转慢,效益差。上世纪80年代首先取消了各级商业专业公司;取消了批发按“一、二、三、零”封闭式的经营。1992年以后各地大力发展商品批发市场,建立大宗工、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日用消费品和再生资源回收、文化音像、旧货、二手车等商品批发市场。我国目前已拥有各类商品批发市场10万个左右,其中全国成交额达亿元以上商品批发市场2006年底有3876个,年成交额达3.7万亿元。90年代我国还加强了物流配送的基础设施建设,采用了先进的物流技术,发展了社会化的“第三方物流”,成为连锁配送经营的重要基础。2006年我国物流业总值已超过55万亿元,物流业实现的增加值达1.4万亿元。
改革开放后,我国流通方式的现代化水平得到了迅速提高。1978年前,我国商业企业都是单店经营,现在连锁经营形式已成为我国零售业发展的主流。2006年我国限额以上连锁零售、餐饮企业销售额已达1599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商业企业通过连锁经营、资产重组、收购兼并等改革,提高了商业企业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2006年百强零售企业商品销售额达8742.6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达到11.49%。
宏观调控成效显著
就商品流通的宏观调控来说,实行以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为主,政企分开和行政管理服务为辅的间接调控。
这些年实行以法治商,逐步制定和修订完善了规范商品流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制度,为建立公平、规范、有序、高效的市场环境发挥着重要作用。
多年来,国家还发挥了财政、税收、银行等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通过财政性专项资金、信贷、税收政策,支持了商业企业的科技创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工程”、农贸市场改造、社区商业、物流配送中心、节能降耗、再生资源回收等,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银行还通过信贷,扩大授信额度,引导开展对中小商业企业的担保业务,发行债券、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扩大资金规模,支持了商业的改革和发展。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通过政企分开,转变政府职能等改革,粮食部、商业部、物资部以及随后组建的国内贸易部,在完成任务后,先后淡出了历史舞台,省、市、县也都相应进行了机构改革。全国供销社系统也退出了各级政府序列。2003年初,组建了商务部,主管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打破了长期以来内外贸分割的局面。近20年里,组建了全国性和地方性的行业协会、联合会,在政府与企业间发挥了桥梁作用,也对宏观调控发挥着积极作用。
总之,在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和领导下,商业体制经过曲折、渐进的长期艰苦努力,建立了商品自由流通、商人自主经营、商品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商品流通宏观调控渐趋成熟的基本格局,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这一体制和机制因符合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等客观规律,必将得到发展、完善,为发展国民经济和提高人民福祉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