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题组认为,商品市场之间的竞争,从表面上看,是市场创办者之间争夺经营户,而经营户之间争夺客户,其实,归根到底商品市场之间的竞争是产业链之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地方经济与地方经济之间的竞争。竞争力,不应当是少数人的科学,它应当成为大家的共享知识。根据我们对我国商品市场的实地调研和文献研究,我们试图归纳总结中国商品市场20多年来的成功经验,以供业内外人士分析和思考。
成功经验可以归纳很多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五个方面:第一,当地政府的鼎立支持必不可少。第二,产业聚集或者消费聚集地区形成的市场,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具有低成本竞争优势。第三,市场定位清晰,要准确了解消费者需求,市场具有鲜明特色,才能保证市场具有竞争力。第四,市场主办者的服务意识与管理能力。树立以为经营户服务的意识,以满足经营户需求为根本前提,提高自身的素质,强化市场内部管理水平,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务体系,从而提升市场运作效率。第五,市场主办者与经营户的创新能力与技术手段。顺应市场经营环境的变化,因势利导,不断创新经营模式,充分利用先进技术手段,加快交易进程,增强市场的扩散与影响能力。
总之,千万不能套搬西方教科书,中国商品市场20多年的实践证明,商品市场在中国的产生与发展,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它们对中国经济的增长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不仅连接了广大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消费者,而且对当地经济的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下面我们重点对第一点和第二点做一下深入分析。对于第一点,当地政府的鼎立支持必不可少。
表面上看,这的确有点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对商品市场的规划、兴建与升级换代等都起到重要的指导、协调与支持的作用。
为什么政府在我国创办商品市场过程中如此重要?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于建立商品市场涉及到用地、基础设施、配套服务等问题,需要当地政府出面协调,统一筹划。当然,政府的统一规划也有利于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在上世纪初,奥利弗·W·霍尔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提出:执法者和法院已经成为公认的复杂社会自然进化过程中的一只谨慎的手。1
浙江省有关部门在对商品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中做出许多探索性和创造性的工作。比如,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政[1998]13号)《关于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出:商品交易市场仍将是我省商品流通的一种主要形式,存在着持久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保持我省商品交易市场的长期稳定发展,对于顺利实现全省经济和社会的跨世纪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分析当前经济和市场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努力克服无所作为和盲目乐观等观念,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找准新时期培育发展商品交易市场的切入点,采取有效措施,把我省商品交易市场发展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21998年6月23日,浙江省工商局印发《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评审认定办法(试行)》,2000年11月2日,浙江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印发《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考核评分细则(修改稿)》的通知,对工业品市场、农副产品市场评定的必要条件、评分内容标准作了修订。这套评分标准包括市场硬件和市场软件,比如对工业品市场的硬件考核包括布局设计、基本设施、服务设施、消防安全设施四个方面,对工业品市场软件考核包括市场组织和主办行为、环境卫生、经营资格和经营者素质、上市商品和经营行为、市场规模与市场效益和监督行为等六个方面。3
当然,在防止“市场失效”的同时,也必须对“政府失效”有所警觉。A·O·克鲁格在《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失效”》4一文中指出:早期发展经济学家已经认识到政府在提供“社会间接投资”和“基础设施”,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然而经济学家的绝大多数分析集中在政府的第二种作用,即补偿“市场失效”。通常认为,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在这方面的活动特别多,从而使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仅在发展程度而且在形式上区别于工业发达国家。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政府应该对投资分配起主导作用,控制经济的“制高点”,此外还要进行干预,以便补偿市场失效。确实,有些经济学家把“发展经济学”与结构主义者的观点联系起来,认为发展中国家经济的特异之处在于市场不起作用。5反对政府干预的主要理由在于:他们认为市场进化可以自动修正,所以不需要政府干预经济,政府干预必然导致法规的随意性,法规侵蚀和滥用职权等将会降低效率。
对于第二点经验,在产业聚集或者消费聚集地区形成的市场,能够降低交易费用,具有低成本竞争优势。
产业聚集的定义从1920年韦伯《聚集经济》的理论到50年代的学者Eric Dahmen的industrial development blocks的观念来研究产业成长与演进历程,其解释主体多为企业,来突显产业聚集的概念,到了70年代,产业聚集所讨论的面向则在于厂商、产业间的衍生网络关系,透过地理上的接近性进行策略合作,分享资源与利益(Dicken, P.,2003)6。以下为诸多学者提出之产业聚集定义(见表3)。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产业群聚着重地理上的集中,整个产业或个别厂商,可经由资源的共享,增强整体市场竞争力,而Nadvi, K., Schmitz, H. (1999)7则特别着重“聚集”可帮助小企业在远离市场压倒性占有与竞争,但这不是一个必然的结果做企业规模在聚集的讨论。Sternberg, R. (1996)分析了排除政府力量影响之高科技区域,以德国、法国、英国、日本、美国硅谷中七大高科技区域分析高科技地区发生的原因以反驳某些著名的“科技发展为基础地区成长”的理论。8总之,所谓产业聚集,就是在同一地区集中大批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且这些地区的产品在国内甚至国际市场上都占有很高的市场份额。9
显然,在具有产业聚集地区形成的商品市场,具有显著的规模效应,有利于降低成本;这些企业之间可以实行高度的专业化分工,上下游之间可以较好地协作,形成整个产业的配套能力;同时,在整个产业发展下,社会化的服务体系(包括物流配送、金融服务、人才市场等)也逐步建立和完善,这些将进一步促成低成本的竞争优势形成。 同样,在消费聚集地区形成的市场,市场交易者通过市场的集中采购,有利于降低交易费用。
科斯提出交易费用的概念10 (In order to carry out a market transaction it is necessary to discover who it is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to inform people that one wishes to deal with and to what terms, to conduct negotiations leading up to a bargain, to draw up the contract, to undertake the inspection needed to make sure that the terms of the contract are being observed, and so on.) 11 这与科斯在1937年发表的《企业的性质》论文主旨一脉相传:“...there is a cost of using the price mechanism...”。
之后,有些学者把交易费用的外延进行了延伸。阿罗(Arrow,1960)提出:“ Transaction costs are the costs of running the economic system”。 张五常(1987)认为,交易成本“是一系列制度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起草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和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改变制度安排的成本。简言之,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12
根据前人的研究,我们大致可以把交易费用归纳为:
第一类:市场交易成本,包括:发现交易对象和发现价格的成本;交易谈判与讨价还价的成本 ;起草、监督与执行交易合同的成本。第二类:保证市场持续交易的费用,即市场作为一种组织和制度的自身维持费用,包括市场的建设投资、维护市场设施的投入、管理费用等等。第三类:使交易得以发生的费用,即界定产权的费用以及转让产权的费用。
当然,对于交易费用的争论非常多。比如,科斯同意威廉姆森在抱怨学界普遍对科斯的论文“引用多而理解少”时指出的两个问题:(1)科斯没有把交易费用概念定义成可以操作的概念,从而后来者在应用此概念时不得不另循它途,例如使用“契约”和“权利”等等有法律和操作规范的,对应于可度量事物的概念。(2)科斯没有说明到底是那些力量决定着交易费用的大小和交易制度的方式。
从上述分析来看,产业聚集与消费聚集都有利于形成规模经济,交易的相对集中,有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包括搜索费用、讨价还价费用、成交费用等。同时,市场交易聚集,交易活跃,市场主办者才有可能保证市场持续经营,市场经营户才愿意进场交易,市场主办者与经营户的利益在这里是相对统一的。(待续)
注:本文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中国商品市场竞争力研究报告》的第二部分。本刊共分上、中、下三部分予以刊登。于2005年第29期刊发的题为《构建商品市场竞争力评价体系》一文,为《报告》的上部分。
1 .转引自:Cowing,C.B.(1965),Populists, Plungers and Progressives, Princeton, New Jersey,P253
2.浙江省人民政府文件(浙政[1998]13号),《关于促进商品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1998年8月14日
3.浙江省工商局发出关于印发《浙江省星级文明规范市场考核评分细则(修改稿)》,2000年11月2日
4 .A·O·克鲁格在:《发展中国家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政府失效”》,原文载于美国《经济展望》,1990年第3期。中文发表于《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1年第3期。
5.事实是,70年代和80年代初,在绝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政府的经济政策明显地不能运作,陷入泥潭之中。无论是否存在市场失效,大多数有识之士的结论是:存在着大量政府失效。有一点在许多国家是毋庸置疑的:政府失效远远大于市场失效。
6. Dicken, P. (2003) Global shift, New York:The Guilford Press.
7 .Nadvi, K., Schmitz, H. (1999) Clustering and industrialization: introduction, World Development, 27(9): 1503-1514.
8 .Hall, P., Markusen, A. (1984) Silicon landscape, Allen & Unwin, Boston.
Saxenian, A., Hsu,J. Y. (2001) The silicon Valley-Hsinchu connection: technical communities and industrial upgrading, Industrial and Corporate Change, 10(4):893-920.
9.金春丽、张舵:《产业聚集水平已成为区域核心竞争力重要砝码》,《中国信息报》2005年1月13日
10.张五常认为交 易 费 用 ( transaction costs ) 一 词 出 自科斯1937年 的 文 章 , 显 然 有 误 导 的 成 分 。1981年张五常 写 好 了 文稿 , 寄 给 科 斯 , 指 出交 易 费 用 应 该 改 称 为 制 度 费 用 (institutional costs ) 。 科斯 是 同 意 的 。 但 当 时 “ 交 易 费 用 ”一 词 在 行 内 早 已 家 喻 户 晓 , 懂 的 不 懂 的 皆 朗 朗 上 口 , 更改 是 不 能 的 了。
11. R. H. Coase (1960), 'The Problem of social cost',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III, October, 1-44.
12.张五常的观点集中在:《经济解释》,商务印书馆,2000年;《佃农理论—应用于亚洲的农业和台湾的土地改革》,商务印书馆,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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