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国民经济的稳定、快速增长,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为零售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因而,外资商业企业非常看重我国的发展潜力。随着外资进入我国零售业在企业设立形式、数量、地域、股权比例等方面的限制陆续取消,外资对我国零售市场的拓展速度将加快,零售业将会形成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以及各种经济成分共同竞争的格局,内资零售业将在更广的范围、更深的层次上参与全球市场的竞争。因而研究我国零售业如何在这种竞争激烈的环境下生存并强大起来既有理论意义又具有现实意义。
关键词:零售业,现状,发展对策
引言
根据GATS第14条规定,我国已于2004年12月11日取消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在股份、数量、地域等方面的限制,全面开放了零售业。同时,我国经济在“十五”期间保持着良好的增长势头,年均增长率为8.8%。在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快速增长的带动下,2008年全国消费市场规模继续扩大,截止至2008年8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8439.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9%。我国人口已达13亿,潜在消费群不容忽视,而且人均GDP已在2003年突破1000美元,根据十六大的规划,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GDP比2003年翻两番的目标。这些都意味着我国零售业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而良好的经济发展趋势则预示着未来几年我国将是世界增长最快的消费市场。
目前,全球排名前50的外资零售企业大都进入了我国市场,地域扩张成为它们的战略重点,并购、多业态发展成为一种趋势。它们以雄厚的资金、成熟的管理经验不断冲击本土零售业,给我国的零售业带来巨大的竞争压力。鉴于此,本文试图通过分析国内零售业所处的发展环境以及国内零售业的发展现状,从而较为全面地认识到中外零售企业间存在的差距和认清本土零售业自身的长处和不足,并据此为国内零售企业找出应对的策略。
一、零售业概述
(一)零售业的概念及特点
1.零售业的概念
零售业是指将商品或劳务直接出售给最终消费者,也是向消费者提供销售商品的一种商业活动环境,使消费者从零售商店里获得消费品及其与消费品有关的无形服务的满足的行业,它直接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方式,是社会资源分配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最后阶段。
2.零售业的特点
(1)规模经济不大。与规模经济较大的行业相比,如汽车制造业、石化产业,它的规模经济是很小的。在零售业发展最为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十家最大零售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也仅有15%左右。在我国,这一比率就更低,只有1%左右。
(2)产品具有同一性。零售企业的产品是服务,服务具有无形性、生产与消费同步、不能申请专利、容易被模仿等特点。这些特点注定了零售企业通过产品差异化将自己与竞争者区别开来要困难得多。由于难于将自己与竞争对手区别开,所以也就难于通过产品差异化阻碍新的竞争者进入。
(3)投资要求相对较低。开办零售企业、进入零售行业所要求的最基本的投资是很小的,相对于办工业来说,这点投入不过是一个零头。
(4)转移成本不大。与大型机器或特种原材料的购买不同,顾客从一个零售企业转向另一个零售企业购买,基本上没有转移成本。
(5)其它方面也少有成本优势。零售企业的产品不能申请专利,不能因为一个商店提供了某一种服务或采用了某一种较有特色的作业程序而禁止别的企业采用,或别的企业在提供或采用时要花额外的费用。只有地理位置能为现有企业带来较为长久的成本优势。
(6)没有或少有政策保护。从世界范围看,零售业是一个没有或少有政策保护的行业。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零售业都是竞争最为充分的行业之一。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零售业曾经是一个政策保护比较严重的行业,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展开,政府对零售业的政策保护渐次取消,几乎完全放开。
正是因为零售业具有上述几个特点,所以从本质上说零售业是一个进入障碍很低的行业,因此其更容易面临着新进入者的威胁。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新进入者的威胁主要是来自外资或合资企业。
(二)零售业的发展环境
1.经济全球化的带动
经济全球化意味着资源在全世界范围内的配置和流动,外资零售企业从寻求竞争优势的角度进入我国市场就是商业资本在全世界范围内流动。没有外商进入形成的压力,国内零售企业重组和整合的步伐很难加快。因此,经济全球化下,国外零售企业纷纷进入我国,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技术,将会对我国传统商业的经营理念和方式带来:中击。同时,国外先进的物流、仓储和库存服务技术会使我国的商品分销渠道更加畅通,大大降低交易费用,提高物流环节的效益。
2.宏观经济形势良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一直处于高速增长的时期,长期以来基本保持着10%的增长率,即使自从1998年以来受亚洲金融危机以及整个世界经济萎靡的影响,我国的经济仍然保持着高于7%的增长率。同时近几年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货币政策,发行国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并以此为拉动点鼓励群众消费,扩大内需,社会零售品消费总额也保持着10%左右的高增长率,这对我国零售业的发展无疑是个有利的形势。
3.消费需求的不断变化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购买能力也不断增强,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一方面,消费行为呈现多元化,居民用于文化娱乐、旅游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这就势必会造成购买力的分流。另一方面,消费者的行为呈现个性化的趋势,对服务和附加值的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强调购买的舒适性、便利性、可选择性和文化性的统一,对零售业的服务标准也要求越来越高。购买力的分流以及消费者要求的提高有利于促进我国零售业的服务水平和质量的提高。
二、我国零售业发展的现状
世界零售业正在成熟中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几年前,英国《金融时报》曾经预言:到20世纪末,全球营业额最大的公司将不再是汽车制造公司,石油公司或电脑公司,而将是一家连锁零售公司。美国的零售巨头沃尔玛以其骄人的经营业绩,已经实现了这一预言。相对来说,虽然我国零售业发展的时间较短,仅用短短几十年的时间就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一个多世纪才走完的历程,无论是在业态的发展上还是在业制的演变中,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和成熟与世界零售业发达国家相比都存在一定的差距,但是已经初步具有了自己的特色,其发展现状主要表现在:
(一)我国零售业的优势
1.商业网点与地段优势
内资零售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网点。良好的商业网点是零售企业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一般具有排他性和有限性的特点。我国零售企业先期开店,在各大城市的各类“商圈”中占据城市中心、具有良好地理位置的百货店、超市、便利店绝大部分为我国商品零售企业所有,在地理位置上具有外资企业无法比拟的先天性优势。尽管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已占据了一些重要网点,但是其门店总数仅占内地连锁企业门店总数的4.4%,绝大多数的商业网点仍然在内资零售企业手中。因此,外资零售企业进入后在地理位置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可选择余地非常狭小,甚至还要付出高昂的租金成本。
2.区域销售规模优势
虽然一些外国零售商销售总规模远远超过我国目前的零售企业,但就国内消费晶市场而言,外商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额则远远低于像联华、上海华联、北京超市发、万客隆等国内一些上规模的零售企业。统计资料显示,我国最大的十个城市商品零售额占据全国零售总额的20%,前24位城市的商品零售额占全国零售总额的34%。在这些城市,主导销售业态基本为国内百货店、超市连锁企业。我国零售企业这种区域市场销售规模上的优势,不仅使外资零售企业进入重点销售区域市场阻力加大,而且在商品采购、物流配送发展等方面不利影响也较多,因此短期内要在中国商品零售市场取得规模销售优势并占主导地位的困难大大增加。从长期发展看,由于我国人口众多、地域广阔、文化多元、消费市场潜力巨大,外资零售企业要主导我国商品零售市场,绝不是建立几十个、几百个连锁门店就能解决问题的。所以只要我国零售企业抓住机遇,勇敢接受挑战,不断完善管理,零售市场的主导地位就不会被外资零售企业所占有。
3.占据农村市场优势
目前,占我国人口70%的农村消费市场,其商品零售额还不到全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40%,因此今后支持我国消费品市场持续、快速增长的巨大潜力应在农村市场。现在广大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用品消费主要来源于集贸市场、村中的个体小杂货店,商品零售服务设施和服务质量相对于城市都大大落后,这就为商品零售企业开拓农村市场,扩大销售规模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外资零售企业在中国发展的战略重点大多放在经济较发达的大中城市市场,即使外资零售企业向农村市场发展,由于我国的零售企业已经把连锁门店开到了县城,甚至有的门店还开到了经济富裕的村、镇,不仅在门店继续下伸方面具有硬件便利条件,而且在服务、企业形象宣传、文化色彩等软件方面也已先人为主。同时在对居民生活消费习惯、民俗文化的了解沟通,与当地管理部门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并获得较好社会环境等方面,我国零售企业也具有明显的便利条件。
4.企业文化优势
现代企业发展的一个鲜明特征,就是企业文化地位快速提升。企业文化必须和民族的文化相适应、相融合,因此企业对民族文化的历史和发展必须要有深刻的认识和掌握。零售企业和消费者接触最频繁、最直接,企业文化也表现得更为重要。因为零售企业的文化内涵是构成零售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因素,是企业管理诸要素的化合剂,它直接影响到企业市场拓展、营销、促销。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市场上发展,必须将企业文化融人中国的本土文化、本民族文化,才能为中国消费者所接受。但外资零售企业文化要融入本土文化,使原有文化与本土文化很好结合,并创生出一种新的企业文化,这不是短期内所能做到的。而我国零售企业生于民族文化、长子民族文化,在企业文化发展上也具有较好的优势条件。
5.政府支持优势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源的分配主要靠市场机制来调节,但政府的支持和调控是不能缺少的。扶持民族企业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的基本产业发展政策。2002年初,国家经贸委召开的流通工作会议,已确立了大力支持我国连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我国连锁企业在国债贴息项目、增资扩股、股票上市、资产重组、门店与物流配送中心选址等方面都可获得重点支持。2005年至2006年期间,在推进零售业竞争的同业损害调查和《全国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颁布的同时,商务部发布了《关于促进中小流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扶持大型流通企业的同时,大力鼓励和支持中小零售商的发展和稳定。这样不仅可应对资金等方面劣势的挑战,而且将会更充分地发挥好原有的竞争优势。
(二)我国零售业的劣势
1.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劣势
经营理念与服务意识是零售企业获得消费者认可的首要因素。国际零售业巨头在经营理念上真正做到以消费者为中心,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并实行商场运作信息化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强化一线员工培训,规范员工行为,把经营理念和服务意识在员工与顾客的沟通中体现出来,从而在市场渗透、市场竞争、客户服务等方面产生巨大的营销能力。
而我国的零售企业在经营理念上还没有真正做到消费者满意、企业利润、社会利益三方面的统一。虽然近年来而国内零售企业的“品种齐全”、“薄利多销”等落后的经营理念已经逐渐淘汰,但多数提出经营理念创新的企业要么局限于形式,要么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要么没有得到消费者的认可。企业对员工的培训不到位,管理不到位;员工服务态度恶劣,漠视顾客抱怨,对顾客投诉处理不及时或置之不理等现象时有发生,还有工作中随意性强,缺乏团队精神。这样的表现不仅不能在顾客中赢得良好、持久的形象,甚至还将导致顾客忠诚度低下。
2.资金和技术劣势
早在20世纪70年代,跨国零售企业就开始把现代科技运用到商业领域,利用计算机系统,卫星频道,及时把世界各地市场和连锁店的信息传送到总部;各连锁分店也不同程度拥有包括客户管理、财务管理、价格管理、商品管理和员工管理的计算机系统。运用POS(销售适时系统)、EOS(电子订货系统)、EDI(电子数据交换系统)等信息管理系统,提供销售的数量和各种信息,记录各类顾客的采购频率和购物结构,从而准确反映了顾客的需求动态和发展趋势,确保商场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和经营策略。
然而,我国零售业的信息技术的应用起步较晚,大部分企业由于资金紧张,尚未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网路系统。不少商场虽然采用了电子收款方式,但对EOS电子定货系统及电子转账系统的管理几乎是空白,根本没有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提高效率、控制成本及监控市场动态等方面的关键作用,因而无法在作业、流程上实现标准化和高效率。
3.管理和人力资源劣势
外资零售企业特别重视人力资本、人力资源的挖掘。它们通过市场机制选拔人才,不惜重金聘请和培训经理人才,并推行本土化战略吸引国内优秀人才进行管理,建立了一系列完善系统的人才甄选、培训、激励和考核机制。而我国企业由于管理和制度的缺陷,人才选拔缺乏客观评价标准,人才的培养缺乏灵活、系统的培训机制。例如,缺乏对优秀员工的激励措施,使得员工的整体素质难以提高,工作积极性不高,人才流失严重。另外,由于大多数管理人员要么从传统商业企业转型而来,要么入行不久,对管理现代流通产业的知识了解不多、手段落后、经验不足,缺乏对当前商业零售业现状、特点和趋势的准确把握,因此习惯于运用以往的逻辑、方法和经验解决现在的问题,难以就不断变化的市场竞争和消费环境做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4.政策法规不完善
发达国家总是不断推出新法律来规范和发展零售市场,它们不但有零售发展的战略规划,而且在法律和行政方面也为零售业发展提供了保证。例如,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开始实施定期减免消费税的措施(一般1-2星期)。日本为促进零售消费,保护环境和商店周围的居住条件,对开设大型商业设施进行规范,2000年出台了《大型零售商店店址法案》。加拿大于2000年出台了《个人信息保护和电子档案法案》,对零售商收集、使用和泄露其客户的个人信息等行为做出了明确规定和约束。
而目前我国还没有对零售业发展的系统规划,相关的法律体系尚未形成,有关零售业的管理和统计制度也还不够规范;市场流通立法相对滞后,空白多,法律不连贯,远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在我国新发展起来的如商业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无店铺销售等商业流通方式的促进与规范,对大型商业设施的管理,对市场监测与运行分析、市场调节的管理,以及对典当、再生资源回收、旧货市场等特殊行业和酒、成品油等特殊商品的管理,我国尚缺乏科学的、稳定的、可预见的法律制度与手段来引导流通企业的发展,规范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亟需加快相关法制建设。
5.业态结构的不合理
在肖祥鸿的《浅析国内零售业态变革与对策》一文中指出;“业态引入如果与经济发展相背离,则会导致业态结构的失调。同时,任何一种业态都有自己的生命周期,任何一种业态都有其生存发展的经济条件和社会条件,当这些条件发生变化时,旧的业态逐渐被淘汰,新的业态兴起”。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同时引入了西方零售业几乎所有的业态形式,如超市、便利店、专业店、连锁店等。但这些以超市为主的新兴业态多数规模偏小,且局限于对国外的零售业态的形式上简单模仿,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管理机制、经营方式和信息技术等问题。以至于以超市等为主的新型零售业态只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扮演配角,一些新引入的业态出现明显的“水土不服”症状,与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消费水平错位。同时,一些已经证明有生存力的业态,其结构也不尽合理。例如,从我国目前经济发展状况来看,价格低廉的大卖场、产品线单一的专业店、以及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便利店应该成为主力业态,但在我国的很多城市,传统百货店仍居业态结构主流,有的城市甚至达到了80%。再如,一些城市超前引入购物中心(shopping mall),只看到了购物中心对城市经济发展、房地产业及娱乐业发展的好处,忽略了当地消费者的购买力及消费模式与这一业态的差距,导致一些购物中心刚刚建立就趋向萧条。由此可见,我国零售业态结构并不适应当前的市场竞争环境要求,有必要结合我们的实际对零售业态进行引进和调整。
三、我国零售业应采取的发展对策
外资进入我国流通业,给国内商业企业带来的心理压力远远大于实际的压力,但对我国的零售业同样是个机遇。除了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资金不足外,更重要的是外资的进入不仅带来了先进的营销方式、技术与管理,同时把更多的中国产品纳入其全球采购系统,从而带动中国产品走向世界。面对外资的进入,中国零售业应采取积极的对策:
(一)在不违反WTO游戏规则前提下,
给予我国零售业适度的保护
加入WTO后,我国要完全履行WTO基本准则,即非歧视原则、自由进入市场原则、公平竞争与交易原则等。但这不等于说加入WTO后我国的消费品市场就成了完全竞争市场,不需要政府实行必要的干预与调控。事实上,在不违反WTO游戏规则的前提下,一些先期加入WTO的国家,均各自制定了符合自己国情的法规与政策,以避免自己国家的经济利益过度受到损害。例如日本在80年代就实现了流通领域投资自由化,但至今外国企业很难在日本立足,原因是日本采取了一条行之有效的保护政策。在1974年颁布了《大型零售商店法》(简称《大店法》),规定无论日本人还是外国人要成立大型百货公司、超级市场或连锁商店,都必须征得所在地私营企业主的同意,该法律限制综合超市等大型零售业的发展,同时也限制了外资进入日本零售业。我国完全可以借鉴这一种做法,通过限制跨国商业集团公司的过度扩张与无序竞争,保护国内中小零售商业的实际利益。除此之外,我国为保护国内商业的健康成长,还应制定反倾销法,以限制外商为占领更多国内市场份额所实行的低价倾销策略制定反垄断法,以限制国际跨国商业集团公司凭借它们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与低廉的价格对某一商品的生产和分销实施垄断。
(二)更新观念,牢固树立以顾客为中心的营销理念
商业经营理念是商业经营管理者组织和管理企业经营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灵魂。经营理念是否先进,从根本上决定着企业经营的成败。在我国呈现买方市场的前提下,又面对外资商业企业竞争日益加剧的现实情况下,中国零售业必须转变营销观念,牢固树立起市场营销观念,取代原来的生产观念、产品观念、推销观念等。树立市场营销观念,就是要强化把赢利寓干“尊重顾客,一切为顾客方便”之中的经营思想,只有将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经营思想真正落实到经营活动的各个环节,才能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培育并增强顾客的忠诚度。
(三)完善和推广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效应
连锁经营是世界零售业发展的主要经营形式,也是中国零售业增强实力,有效地调控和引导消费的重要途径和举措。连锁经营很重要的一个特征就是实现规范化的经营和管理,其在国外已经历了130多年历史,而在我国仅不到十年左右的时间。针对中国现有的连锁企业存在着诸如缺乏自身品牌形象、规范化程度低、统一配送率不高、缺乏规模效益等不足,我们可以借鉴国际经验,规范连锁,真正体现其统一进货、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的核心,防止连而不锁。扩大规模、实现连锁经营是零售业发展的未来的趋势,但零售资源具有一定的不可替代性,所以扩张的过程中要注意资源的协调配套,在连锁经营的每一个链条上下功夫,同时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信息系统建设,依靠财务管理来控制各连锁店每天产生的巨额现金流,并有效的利用这些现金。当今管理利润越来越依靠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所以还要特别注重信息系统的建设和利用。
(四)大力发展特许经营,形成特色的经营体系
特许经营是一种现代营销形式。所谓特许经营,是指特许者将自己拥有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专利、经营模式等以特许经营合同的形式授予被特许者使用,被特许者按合同规定,在特许者统一业务模式下从事经营活动,并向特许者支付相应的费用。特许人只需建立一个紧密的组织,即由业务经营中各方面的高级专业经理组成,从而可以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同时特许人无需冒很高的投资风险或被各分支机构日常经营中的琐碎业务和问题所困扰——制造商通过特许批发商或零售商的方式为其产品建立起稳定的分销渠道,保证了产品的销路。由于其具有方便、大众化、缓解就业压力及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等特点,所以在全球盛行,在我国也有大力发展的必要。我国应该通过相关法律和正确的引导,搞好发展规划,建立多层次、多元化、渐进式的发展格局,鼓励和发展特许经营的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特许经营体系。
(五)整合供应链系统,实现与制造商和分销商的战略联盟
在国际上供应链已经成为整个流通价值链的关键,无论对供应商还是零售商来说都有很大的影响,因此建立新型的供应链体系是我们的当务之急。供应链是指从供应商开始,经由制造、分销直到用户的全过程,是在商品的生产及流通过程中,为最终消费者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上、下游企业相互联结共同创造价值而形成的组织网络。其基本的理念是:任何一个企业都不可能在所有业务上成为世界上最杰出的企业,只有相互之间优势互补,才能共同增强竞争实力。因此,现代流通业的竞争不再只是单个零售企业间的竞争而是整个供应链的竞争。
我国零售企业目前仍然处于单打独斗状态,许多企业经营缺乏明确的战略目标,难以形成合力和竞争优势与强大的外资抗衡。因此,在优化供应链管理中应作到以下三点:
第一,树立大流通的思想。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商品生产和供应都是国家计划,供应商和零售商的经营仅仅起到了商品分配的功能,而没有真正建立在市场化供需关系和经济效益基础上的流通体系。这就形成了零售商与分销商、制造商和顾客之间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难以形成一体。商品信息难以通过零售企业在厂商和消费者之间迅速传递,零售企业的纽带和桥梁作用也难以发挥,同时也形成了零售企业多年来的小商品经营的思想。这种思想严重影响了零售企业与厂商的关系,也影响了现代零售业的发展。
第二,建立企业战略联盟。供应链是上、下游企业的利益共同体。因此,零售企业要优化供应链管理,实现共同利益的最大化,必须与相关企业建立广泛的战略联盟。近年来,各跨国公司已经将建立战略联盟作为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第三,建立工商企业间的平等关系。市场供求状况的变化往往决定了供应商与零售商的关系变化。计划经济时期,由于商品短缺,供应商在市场中往往占优势地位;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大量商品供大于求,导致了绝大多数供应商在与零售商的合作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这种不平等的工商关系使信息难以通畅,上、下游间难以形成合力,也同样影响了供应链的顺畅和优化。因此,建立平等互助的工商企业关系也是零售企业成功整合供应链的基础。
(六)加大科技投入,提高零售企业的信息能力和信息化水平
美国著名管理经济学家彼得·德鲁克所说: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经济权力正迅速从制造商向零售企业转移。这种权力是信息带来的。可见,信息化程度对于提高零售企业的经营效益起着关键性作用。近年来,跨国零售集团正在不断加大科技创新的投入,扩大科技在流通中的贡献,通过科技进步与创新来提升商业整体效益,实现商业报酬的规模增长。但我国零售企业的信息化程度仍然很低。要想成为国内消费市场的主导力量,在国际商业舞台占有一席之地,就必须开展商业科技的进步与创新,大力促进商业活动的信息化、智能化、网络:第一,建立现代化的信息采集与处理系统。积极推广以通讯技术和计算机应用技术为主的现代商品流通技术,建立和完善商品流通信息网络系统。搭建统一的信息平台,使信息资源能够共享。第二,实现商品流通过程的信息化。积极采用电子数据交换技术,实现电子订货、电子转账以及票证自动处理,力争与国际标准接轨。第三,在现代物流上,企业要普遍实现管理电子化。在有条件的城市建立一批具有商品分拣配送自动化功能的配送中心,并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现代化的商品储运体系,提高物流效率。
(七)确定适宜的零售业态结构选择策略
我国零售商业领域应根据国情并结合地域层次、消费层次、市场定位、价格竞争等因素,形成合理的零售业态格局。调整零售业态结构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市场竞争,进行优胜劣汰的选择,逐步形成较为合理的市场结构;二是靠国家的宏观政策调节解决,即在某些领域设立必要的进入壁垒,促进企业集中,阻止过度的分散性竞争。对于市场经济还不发达的我国,单纯依靠市场力量自发推进有效竞争的形成将是缓慢和低效率的。应该采取双管齐下,结合并用的措施,由政府通过宏观调控政策加以推进和引导。另外,要不断探索和建立商业零售新兴业态,在业态结构调整中使新兴业态成为新的增长点。一方面要充分发挥传统的专业商店、百货商店、超级市场、方便商店、综合商店、杂货商店等业态的作用,另一方面要使新兴业态成为流通领域新的增长点。最后,还要加强零售业态混合经营的管理,将零售业态结构调整引向深入。多业态混合经营开始成为大型零售企业的一种成长方式。目前我国大型零售企业的资源并不十分充足,在实行组合业态经营时,尤其要注重设法使所组合的各业态的目标顾客尽量相近,以使各业态相互呼应并充分展示出商场整体的目标顾客定位。否则,业态组合很容易华而不实,同时牵强的业态拼接无法发挥“合力效应”,因此,也无法具备超出资源相对集中使用的单一业态经营者的竞争力。
(八)跨越城乡结构,大力开拓农村市场
中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13亿多人口,70%以上在农村。大力开拓农村市场,对零售业来讲,是进一步增加顾客群,扩大销售份额的现实选择。据统计,1997年以来,全国农户储蓄共9020亿元,加上手持现金72000亿元,这其中有相当部分可转化为现实购实力。特别是农村居民拥有彩电、冰箱、洗衣机等家用电器不及城市居民拥有量的20%,基本实现小康的农村社会正处于新一轮消费启动阶段,农村市场极具潜力。尤其对农村来讲,洁净、宽敞、优雅的购物环境同时也是农村居民休闲、游玩的好去处。更由干零售企业的规范性强,如价格上统一性、质量上严格保证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农村市场假冒伪劣现象的漫延。目前,零售企业进军农村市场正是一个有利时机。当然,零售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在货源组织、品种结构安排、价格制定、时间安排等方面都应适合农村的特点,零售业应和有关部门积极合作,做好农村市场的调查、预测工作。从而使国内零售企业逐渐开拓和占领农村市场,有效地挖掘农民的潜在消费需求,变远期消费为即期消费。
(九)提高科技含量,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科学技术决定着零售企业在竞争中的胜败。一方面,要善于吸收、消化国外新技术,结合实际加以综合创新和应用,用新技术来装备零售业,建立信息技术网络和营销组织网络,实现经营技术的现代化。另一方面,更为关键的是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既懂经营又懂技术的管理人才,一流的人才是造就一流企业的决定性因素,企业之间的竞争最终表现为人才的竞争。我们可以借鉴外资零售业在人才资源上的管理经验:在市场进入阶段,主要采取集中培训,使人才充分吸收母公司的企业精神,再培训和提升当地经理人才;在实施阶段,一般采取分散管理,严格控制,运用人员的文化背景进一步扩张,即对不同的员工要实施不同的管理:特别要注意优秀人才的培养和维护,对高级管理人员要不惜重金进行专门培养;对一般员工则主要培养业务的熟练程度和责任感,对他们进行上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使其具备足够的知识和技能为顾客服务。还应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再一方面,注重员工的整体素质提高,在整个零售企业内部要加强文化建设,培养企业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敬业精神,使全体员工劲往一处使,促进企业的发展。结语
近些年来,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买方市场的形成,商业技术的进步,中国的零售业正经历着深刻的变革。各种新兴业态纷纷出现且发展迅猛,一些零售企业迅速成长起来,发展成为具有相当实力的大型零售企业,但是总体来说,行业集中度仍然很低,且发展中存在许多的问题,加之入世后,跨国零售企业加快了对华投资步伐,使得行业竞争日趋激烈,我国零售业市场被进一步分割,零售业的数量和市场份额都已有所下降。
虽然,我国大型零售企业近些年来也有了较快的发展,具备了一些优势,但是与外资零售业相比差距还很大。国内零售企业在与外资零售企业竞争时关键在子必须正确地认清自身、认清自己与对手的差距,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找到互利共存的方法,从而在激烈的竞争中存活下来并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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