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市商务局、发改委、旅游局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联合考察组,赴上海、深圳两市就现代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两市的具体经验和做法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上海、深圳两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本情况
2008年,上海服务业实现增加值7350.43亿元,同比增长11.3%,高于同期上海GDP增幅1.6个百分点,占上海市GDP比重为53.7%。服务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400.24亿元,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70.4%。服务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68.35亿美元,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的67.8%。实现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735.7亿美元,占全国服务贸易的24%。与此同时,城市综合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中心城区和郊区的发展特色和优势进一步显现,金融、专业服务、研发设计、信息、商业成为支撑上海中心城区服务业发展的主要力量,而旅游、商业、房地产则是各大郊区服务业发展的重点。金融、物流、商贸、房地产、旅游和信息服务六大行业成为服务业重要支柱,六大行业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已超过70%,成为上海服务业的主要支撑力量。
2009年1~9月,深圳市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196.48亿元,增长12.9%。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同期的0.1:49.0:50.9发展为0.1:45.4:54.5,第三次产业所占比重超过第二次产业9.1个百分点,改变了工业增加值占据深圳GDP增长“半壁江山”的传统格局。金融业、现代物流业、文化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成为深圳四大支柱服务业。
二、上海、深圳现代服务业发展可借鉴的主要经验
(一)上海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经验
“十一五”期间,上海市围绕建设国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贸易中心、航运中心目标,以集聚区建设为抓手,明确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在中心城区规划建设了外滩及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北外滩航运服务区等20个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其中:外滩、陆家嘴、环人民广场、卢湾淮海中路新天地、徐家汇、南京西路等地域已经成为服务业相对发达的标志性区域。据预计,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新增开发规模约1000万平方米,预计总投资额约1000亿元,将创造约50万就业岗位。建成后每天将集散约800万人次的交通出行量。目前,中心城区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占中心城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约为75%,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约为75%。
其具体做法:一是狠抓统一规划,突出城市设计,依托信息网络和交通枢纽,明晰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按照区域特点和产业基础,结合老企业、老厂房、老仓库、历史建设保护性开发,引入研发、设计、创意、媒体、广告等新兴产业,着力打造一批中心城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围绕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休闲度假旅游、特色商贸业,加快形成一批郊区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二是加强政策引导,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制订出台了《上海市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关于上海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标》、《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和管理试行办法》等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了政府层面的软硬件发展投资环境,加速了服务业的短期聚集。三是借助政府资金引导,推动社会加大服务业投入力度。2007年,设立了上海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共同筹措,2007—2008年市财政预算共安排2亿元,区县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资金,主要用于申请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项目配套资金、服务业重点领域的重点项目、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具有示范性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核心区域功能、建筑及立体交通组织的前期规划论证等,资金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2009年,引导资金规模从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1亿元扩大到2亿元,无偿资助的最高限额提高到300万元,贷款贴息的最高额度提高到400万元。
(二)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经验
近年来,深圳市以大物流综合交通流通体制为保障,以海陆空运输为龙头、物流园区为载体、高端物流产业群为依托的现代物流业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8年,全市物流业增加值达734.52亿元,占全市GDP的9.41%,现代物流业已经成为深圳市四大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深圳市物流园区共有7个,每个园区错位经营,各具特色。其中:前海湾物流园区是以发展国际物流为主的港口前沿物流园区,盐田港物流园区是以保税物流园区为基础的区域性国际物流园区,机场航空物流园区是以国内外航空货运为基础的航空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园区为综合枢纽型物流园区,笋岗一清水河物流园区是具备物流总部服务功能的高端物流基地,龙华物流园区是服务于深港两地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口岸集散型物流园区,固戍物流园区是新规划的零售商业配送物流园区。全市现拥有物流企业近4200家,其中,年营业额超过1亿元以上的企业达40家,从事国际物流业务出口额超亿美元的物流企业达17家。招商局物流有限公司已成为全国性综合物流企业,怡亚通供应链和飞马国际物流已成功上市。
具体做法:一是以组织保障为前提,2002年成立了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交通运输委员会物流处(市物流办)负责承担,保证了物流业务的顺利开展。二是以规划布局为导向,陆续编制了《深圳市“十一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深圳市贯彻实施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方案(2009—2012)》等中长期发展战略,先后建立了七大物流园区,不断推动现代物流项目建设。三是以政策资金扶持为保障,2005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深圳现代物流业的若干意见》、《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暂行管理办法》等政策,四年共发放资助资金2亿多元,为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四是积极搭建物博会交流展示平台和公共物流信息服务平台。中国(深圳)国际物流博览会已成为“亚洲物流第一展”。重点推进了电子口岸大通关平台、物流电子商务平台的建设,最终建设成以全市统一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为主导,以园区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企业信息化建设为基础的数字化物流系统。
(三)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经验
深圳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可以用“56789”几个数字概括。“5”即:2008年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缴纳税收857.8亿元,占全市纳税的56%:“6”即中小企业创造生产总值5090.8亿元,占全市GDP的65%:“7”即全市共有2.5万家中小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占全市进出口企业的70%:“8”即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约522万个,占全市80%:“9”即全市中小企业27.7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9.2%。截止2009年9月底,深圳市共有中小企业30.8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98.9%;民营企业26.3万家,占全市企业总数的83.4%;个体工商户37.2万户。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1602.36亿元,同比增长15%,占全市生产总值的27.3%;民营企业外贸进出口额441.01亿美元,同比增长16.64%。民营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50.35亿元,同比增长18.8%,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6.3%。具体做法:归纳起来就是“三个创新”。
——创新政策,着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2004年,深圳出台了《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2006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扩大了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加强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专项资金在融资担保、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作用。2007年,出台了《深圳市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组织发行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重点民营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暂行办法》,采取“政府牵头、企业自愿、集合发行、分别负债、统一担保、统一组织、市场动作”的模式,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渠道。2009年,出台了《关于扶持我市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若干措施》,进一步打造、扶持企业改制上市的政策高地。金融危机爆发以后,深圳及时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现已报请市人大审议,旨在通过立法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
——创新服务,全力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一是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平台。通过实施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全力推动中小企业上市。2007年,共有32家民营及中小企业在海内外证券市场成功上市,首发募集资金达284亿元人民币,上市总数首次跃居全国各大中城市首位。2009年,深圳市中小企业在海内外上市总数已达15家,首发募集资金136.95亿元。截止目前,深圳市通过上市改制培育,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企业数已超过1100家;在全国首发中小企业集合融券,2007年,深圳市在全国首创中小企业集合发债,组织全市20家中小企业成功发行了10亿元的企业集合债券;在全国首发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2008年深圳市成功发行了深圳市中兴集成电路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为2000万元,成为国内首批试点的6只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之一,对解决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中小企业融资难具有普遍的示范效应;健全融资担保体系,2009年2月,深圳市政府成立了政策性的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单笔1000万以下的贷款分担50%的风险,深圳市信用担保业已成为全国担保业界的一支领跑队伍,担保总额占全国的10%;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家中长期贷款信用平台与补偿机制,以民营领军骨干企业为主体,建立了“重点民营企业池”,通过设立企业“互保金”、市财政10亿元专项资金与商业银行贷款共同构建企业信用平台,解决了重点民营企业中长期贷款问题。
二是健全多层次人才培训平台。实施中小企业家培训工程,通过与清华、北大联合举办“深圳市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工商管理研修班”,培训企业家和高管人员300余名。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开设了“民营及中小企业家卓越领导力培训班”,不断完善了不同层次的中小企业家培训体系;开展紧缺人才培训和银河培训工程,自2007年起,开始实施产业紧缺人才培训工程。截止2008年,累计为3500多家民营及中小企业提供了近百个紧缺技能人才公共培训课程,培训企业各类紧缺人才8200余人次。
三是打造国内市场开拓平台。充分发挥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组织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参加“中小企业博览会”、“中交会”、“广交会”、“兰洽会”等重要展会并给予资助,对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展会的展位费、会刊广告费予以补贴,提高企业开拓国内市场的积极性。
——创新思路,强力培育重点企业队伍
深圳市按照“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梯度扶持”的思路,强力打造民营领军骨干企业队伍、上市及拟上市企业队伍和成长型中小企业队伍。目前,这三支队伍数量达900家,仅占全市企业数的千分之三,但其创造的GDP达1885.6亿元,占全市GDP的24.2%,纳税351.8亿元,占全市企业纳税额的23%,成为深圳市名副其实的骨干企业。
三、加快乌鲁木齐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一)提高认识,顺应时代发展需求。服务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现代服务业的加速发展是顺应国际产业分工和服务业发展新趋势、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根本途径,是全面改善民生、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解决就业的内在要求。目前,乌鲁木齐市服务业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必须从战略高度,准确把握新时期服务业发展趋势,主动顺应科学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主动顺应工业化和城市化的需求,创新发展思路,优化发展环境,坚持扩大规模和优化结构,更加重视第三产业,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壮大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不断增强城市服务业的核心竞争力,率先实现经济结构向服务经济结构的转变。
(二)加强领导和政策引导,营造现代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商贸城,打造国际商贸物流中心是乌鲁木齐市一项中长期发展目标。因此,必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总部经济、现代物流业、现代旅游业、会展业。建议尽快建立乌鲁木齐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理顺服务业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定位,切实提高服务业对乌鲁木齐市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重视政策引导,建议有针对性地抓紧制定《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纲要》、《关于加速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政策意见》、《乌鲁木齐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关于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服务贸易全面发展的实施意见》等,尽快批准出台《乌鲁木齐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乌鲁木齐物流业发展规划》等,明确乌鲁木齐发展现代服务业的目标方向、发展重点、推进举措以及政策保障,完善公共服务,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规划先行、整合提升,打造总部经济。按照现代服务业对产业布局、交通运输、土地利用、建筑形态的发展要求,统一规划,突出城市整体设计,因地制宜,一区(县)一特色,重点引导天山区、沙依巴克区、新市区、水磨沟区中心城区以改善商务环境为核心,结合老城区旧城改造和产业优势,强化整合提升,对存量土地盘活优化利用,完善服务功能,并依托交通枢纽和信息网络,以商务楼宇为载体,将相关的专业服务配套设施合理有效地集中,加快建设以高端商务楼宇集聚为主的总部经济区,在中心城区一定区域内形成空间布局合理、功能配套完善、交通组织科学、建筑形态新颖、生态环境协调,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具有较强服务业集群功能的区域。头屯河区、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米东区则抓紧规划,找准发展优势、明确发展定位,突出发展特色,在明晰规划思路,搞好功能定位的基础上,编制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区专项规划,促进带动服务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四)设立政府专项资金,加大服务业投入力度。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设立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议市级财政预算每年安排5000万元,主要用于服务业发展中的薄弱环节、关键领域、重点区域和新兴行业,促进服务业的国际化、市场化、社会化和规模化发展。重点鼓励申请国家各类服务业引导资金,并提供配套资金;支持符合乌鲁木齐市现代物流、现代商贸、旅游会展、信息服务等重点领域重点项目的发展;支持提供信息、技术、人才、贸易、资金等服务支撑、完善服务业整体发展环境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服务贸易发展;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鼓励制造业企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支持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各类总部经济区建设等。同时,内外贸融合发展,内贸大发展为外贸进出口集聚商品、资金、信息等,外贸大发展为内贸集聚需求条件。因此,建议将自2004年起设立的乌鲁木齐市外经贸发展扶持资金额度从现有的每年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一方面用于调整乌鲁木齐市进出口贸易结构,在巩固边境贸易同时大力发展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另一方面用于吸引外资企业落户乌鲁木齐市并鼓励乌鲁木齐市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投资资源能源开发建设项目,切实改善服务业发展环境,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
(五)发挥区位优势,构建现代物流网络。充分发挥乌鲁木齐全国物流节点城市的作用,增强乌鲁木齐对新疆物流业的辐射带动效应,突出国际化特色,加快建立现代物流业领导机构,统筹规划现代物流业,切实保障政策扶持。抓紧落实国务院《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充分利用中央财政对西北物流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及物流设施建设的投入,特别是中央财政对新疆专业批发市场和商贸物流仓储设施给予不少于投资总额70%的资金支持政策,尽快启动国际空港物流组织园和铁路西站国际物流园项目,加大投资力度,抓紧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吸引国内外投资机构、实力物流企业来乌合作发展,强化乌鲁木齐国际航空港、铁路作为全国六大地区性枢纽机场之一和全疆铁路总枢纽的地位。同时,鉴于铁路西站已被海关列为监管区,建议尽快为其上报申请铁路一类口岸,将其早日建成运输、仓储、包装、服务、加工配送、信息管理网络等综合性保税国际物流园区并形成功能完善的物流功能板块;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对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加速推进乌鲁木齐市现有二类口岸资源优化配置,及早协调解决乌鲁木齐市华凌等三处国家二类口岸报关代码问题,使其尽快恢复通关过货业务,引导口岸企业向专业化方向迈进,使现有口岸能更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口岸的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有效整合乌鲁木齐市现有商品交易批发市场,加大蔬菜、肉禽、粮食等专业批发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商业代储制度,提高应急供应能力。
(六)重视发展金融服务业,充分发挥金融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作用。与沪深两市发达的金融业相比,乌鲁木齐市金融服务业从金融机构数量、金融市场规模、金融服务产品等各个方面都存在着较大差距,但乌鲁木齐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是我国西部重要的投资高地,其中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极大。因此,建议乌鲁木齐市根据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根本要求,重视研究金融服务业,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充分发挥金融对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作用。
(七)完善政策措施,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和扶持资金支持,制定出台促进乌鲁木齐市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以及相关具体措施,不断优化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政策环境,制定出台《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扩大专项资金资助范围,增加专项扶持资金额度,进一步加强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的扶持力度。二是构建多层次融资服务平台,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和投融资服务机构加大对民营领军骨干企业、成长型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和创业型小企业信用融资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服务平台,通过推动中小企业上市、中小企业集合融券、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设立中小企业“互保金”、财政与商业银行贷款共同构建企业信用平台等多种手段,解决民营企业中融资问题。三是构建多层次人才培训平台。通过与国内著名大学联合举办民营及中小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班,加强全市中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交流学习;开展紧缺人才培训和银河培训工程,为中小企业提供紧缺技能人才。四是打造国内外市场开拓平台,积极组织支持民营及中小企业国内外重要展会并给予资助,对民营及中小企业自行参加国内展会的展位费、会刊广告费予以补贴,提高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积极性。五是大力培育重点中小企业队伍。着力培育民营领军骨干企业队伍,通过骨干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市民营及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积极培育成长型中小企业队伍,形成一大批能够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发展后劲的中小企业群体。加快培育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骨干队伍,为民营及中小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高效的专业服务。六是构建创业辅导服务平台,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建立创业辅导的示范基地,通过制定创业辅导规划和实施计划,实施创业指导计划,构建创业辅导体系,形成专业化的辅导队伍和创业服务网络。
(八)积极引进和培育专业人才,增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智力支撑。完善有利于人才集聚的政策措施,实施多样化各具特点的人才培养和引进计划,鼓励服务业企业引进各类高端、紧缺人才,特别是要引进一批通晓国际规则的金融、贸易、信息、咨询服务等专业人才,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政府在其住房、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户籍(居住证)等方面应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统筹利用教育资源,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等有关方面加大服务业人才教育培训力度。鼓励政企合作、校企合作、产学研联盟,加大对中小企业家和产业紧缺技能人才的公共培训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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