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消费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日益突出。扩大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已成为未来经济发展的战略方针,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抵御外部风险、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20lO年经济工作要以扩大内需特别是增加居民消费需求为重点,要扩大内需增加居民消费需求,需要解决好没钱可花、有钱不敢花和有钱不愿花等方面的问题。本文围绕福建省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需求发展现状,分析影响福建省城乡居民收入提高和消费需求扩大的制约因素,找准切入点,探讨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消费需求的途径和对策。
关键词:消费需求,发展现状,制约因素,对策建议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确保消费需求持续快速增长,增强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将是“十二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同时也是福建省“十二五”时期经济发展转型的主要导向,为了实现福建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未来经济发展的重点必须放在扩大消费需求。扩大消费需求对加快推进海西建设,实现福建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福建省消费需求发展现状
1.城乡居民收入不断提高,消费能力显著提升
近年来,福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在经济总量实现跨越的同时,城乡居民收入不断迈上新台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00年的7432元,到2003年超10000元,2008年超过17000元,2009年达到19577元,年均增长11.1%;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0年的3230元,到2004年超4000元,2008年超6000元,2009年达到6680元,年均增长8.0%。随着收入的不断增长,近年来居民对居住类、汽车类、家电类、通讯器材类、文化体育娱乐类的消费需求显著增加,呈现出感性消费、绿色消费、休闲消费的新特点、新趋势,居民消费能力明显增强。
2.消费支出逐年扩张,市场规模日益扩大
随着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的不断提高,带动消费规模不断扩张。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00年的5639元增长到2009年的13451元,年均增长10.1%;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从2000年的2410元增长到2009年的5016元,年均增长8.5%。加之随着城市常住人口、外来流动人口的不断增加,全省消费规模不断扩大。2009年全省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80.99亿元,这是继1998年总额突破千亿大关,2004年跃上2000亿元大关,2007年突破3000亿元后的又一个新台阶。
3.消费层次不断提高,消费结构优化升级
(1)基本生存类消费支出比重持续下降
2009年福建恩格尔系数城镇居民为39.7%,农村居民为45.9%,分别比2000年下降5.0和1.6个百分点,分别比1985年下降14.3和16.5个百分点。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的标准,恩格尔系数40%-50%为小康,30%-40%为富裕,低于30%为最富裕。就恩格尔系数而言,福建省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已达到小康,城镇居民生活水平已超越小康,进入富裕阶段。
(2)发展、享受型消费支出比重逐年上升
伴随着消费结构的升级优化,居民消费行为也呈现出新特点,享受型、发展型、服务型消费在城乡居民支出中的比重逐步增加。住房、医疗、保健、教育、文化、旅游、娱乐等个性化的服务性消费支出不断上升。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用于居住的消费比2000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12.9%,居民购房不仅注重面积、功能,更注重环境和文化氛围。居民在文化教育、休闲、娱乐、旅游等方面的消费迅速增加,2009年福建省城镇居民人均文教娱乐支出1505元,2000年以来,年均增长12.5%;人均医疗保健支出592元,年均增长10.5%;人均交通和通信支出1994元,年均增长19.3%。见表1。
二、福建省进一步扩大消费需求的制约因素
1.初次分配结构不合理,劳动者报酬长期偏低
初次分配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劳动与资本关系不合理,在社会产品增加值(GDP)中劳动报酬比重偏低,工薪收入增长慢于利润增长,居民储蓄增长慢于政府和企业储蓄增长,导致收入分配结构失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居民收入最主要来源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比重偏低;二是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总收入中的比重偏低。2000年以来,福建省城乡居民收入虽然有较快增长,但增长速度低于GDP增速,且横向比较总体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以绝大多数城镇居民收入最主要的来源劳动报酬为例,2009年福建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劳动报酬为28366元,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3878元。远低于上海(58336元)、江苏(35217元)、浙江(36533元)、广东(36469元)等东部地区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安徽(28723元)、青海(32481元)、宁夏(32916元)、内蒙古(30486元)等中西部地区,工资收入与经济总量的地位极不协调。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所得偏低,国民收入分配向政府集中,向垄断行业集中,向少数人集中,这些是导致居民消费消费水平低、增长缓慢的主要原因。
2.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导致社会消费倾向下降
由于初次分配不合理,使得各行业间、地区间以及不同社会群体间居民收入差距呈不断扩大的态势,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过大,导致收入与消费结构性矛盾突出,想花没钱花、有钱不敢花、有钱没处花的现象并存。从衡量收入分配不公平程度的基尼系数看,福建省城镇居民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307上升至2009年的0.346,农村居民基尼系数从2000年的0.295上升至2009年0.367。利用城乡居民住户资料和基尼系数(2000-2009年)的分析结果表明:收入分配与福建省城乡居民消费成反比关系,即收入分配差距越大,边际消费倾向越低。收入分配差距呈现不断扩大的趋势,使大量有着较高边际消费倾向的低收入者无力增加消费,而边际消费倾向较低的高收入者则不断增加投资,进而影响到消费需求的扩大。
3.投资结构不合理对消费产生挤出效应
福建经济增长至今仍是以投资带动为主,投资过高对消费率偏低有直接的影响,如果投资率高了,那么消费率自然偏低。由于生产的目的最终是为了消费,因此,政府会通过调节投资来达到调节消费的目的。但是福建省乃至全国的消费品市场都是供大于求,即我们所说的买方市场,如果由于投资的不恰当,很可能会出现投资扩大而增加的产品产量不能适时地通过国内消费实现最终使用。另外,投资结构不合理也难以使投资有效地转化为消费。有些地区没有将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投入到关乎百姓日常生活的市政设施、旧房改造、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而是投入到“形象工程”、“面子工程”或一些重复建设上,往往是“一锤子”买卖,投资完成后没有带来后期的消费效应。以2009年为例,福建省用于居民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娱乐业等民生工程的投资分别仅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额的0.1%、1.6%、0.8%和0.8%。
三、福建省扩大消费需求的途径和对策建议
1.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
采取综合措施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一是合理确定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预期目标,并将其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指标和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二是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适时合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建立和完善工资指导线,保证非垄断行业的工资平均增速要快于经济增长速度。三是努力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加大政府的货币化转移支付,逐步提高扶贫标准、低保标准、抚恤标准和养老金发放水平。四是努力提高农民收入。稳定农产品价格和生产增加农民的经营性收入;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本地非农就业和回乡创业,增加工资性收入;继续扩大和完善对农业生产“直补”和社保补贴,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五是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加大保障性住房供应力度,减小房价过快增长对消费的抑制作用,发挥住房的长期财富效应,拓宽居民金融投资渠道,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六是加强对收入分配的调节。按照“提低,扩中,调高”的思路,强化税收调节,打破经营垄断,整顿分配秩序,积极探索符合福建省省情的第三次分配机制。
2.实行消费经济战略转移,促进消费与投资良性循环
目前,福建省扩大消费需求和投资需求处于一个两难的境地之中,即扩大投资需求需要有强大的消费需求作基础,否则就会出现产能过剩,而强大的消费需求来源于人们收入的增加和预期的改善,而收入的增加和预期的改善就取决于就业情况和企业效益,最终还是要依靠扩大投资需求。这样,投资和消费相互交织,形成一个连环套,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促进良性循环。实施消费战略转移就必须对那些不具有价值创造、不提高投资效益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停止投资,对重化工业和环境治理不达标的项目减少投资,拿出更多的投资转向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环境和便民设施等项目的建设上,转向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发展壮大上,这样才能尽快发挥投资启动有效需求的作用。
3.改善供给结构,培育消费热点
今后一个时期,可根据居民消费需求重点的转移,从不同收入群体不断变化的消费结构出发,及时调整消费供给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一是推动住房消费,尤其是要促进廉价房、小套型住房的供给和二手房市场、租赁市场,使更多的人租得起房、买得起房,以此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和建材、装饰装潢、家具、家电的销售;二是继续刺激汽车消费,充分发挥其产业链长和货币吸纳力强的特性,带动相关产业、产品的供给与消费;三是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电子商务平台,发展信息消费,倡导全新的、现代化的生活和交往方式;四是加强旅游、会议和展览设施建设,创造富有特色、参与性强、开放性的旅游产品,推动旅游消费;五是完善文化和体育基础设施,繁荣文化市场,壮大健身、服装、器材等体育相关产业,促进文化体育对外交流和消费;六是积极发展消费信贷,鼓励金融机构加快开发新型消费信贷产品,要减少不确定性预期,使消费者敢于接受消费信贷,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能充分利用消费信贷方式实现消费转型升级,如:住房消费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大宗商品消费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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