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新一轮发展,农业合作再次不可避免地成为中日韩合作的主要方面。本文对近年来中日韩三国间农产品贸易的发展变化做了跟踪分析,针对三国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结合中日韩三国资源禀赋特点,借鉴其他国家或地区在区域经济合作中关于农业问题的处理方法,对促进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农业合作;农产品贸易
一、引言
多年来,中日韩三国就建立自由贸易区展开了多轮的研究,农业问题一直是自贸区建设面临的难题和主要障碍。农业在日韩两国都是典型的弱势产业,因而两国对农产品市场的开放持消极的态度,而就中国而言,在三国的经济关系中则希望以农业的优势弥补其他产业的弱势,在更大的市场促进中国农产品的出口。
近年来,随着农产品贸易量的增加,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存在问题也越来越凸显,如何利用中日韩三国资源禀赋优势,借鉴其他区域经济一体化农业合作的经验,针对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存在问题,促进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促进中日韩自贸区建设是本文研究的重点。国内已有许多学者分别从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竞争力、农产品贸易关系、三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等多个方面分析了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状况。但是,现阶段的研究对中日韩三国贸易情况的变化缺乏及时的跟踪研究,对如何进行产业内分工,建立以农产品价值链的垂直分工为核心的中日韩合作共赢机制更是缺乏深入细致的探讨。
本文在对近年来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变化做系统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总量、产品结构等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特别研究了中日韩三国贸易摩擦较为集中的农产品。
二、文献综述
国内很多学者采用产品相似性指数、市场相似性指数、贸易结合度指数、产业内贸易指数等分析方法,从多个方面研究了中日韩农产品贸易。
(一)中日韩三国农业资源禀赋具有互补性
中日韩三国作为东北亚地区的核心三国,地理相近,饮食习惯相似,文化习俗都有着共同的文化背景,三国的农产品流通具有良好的消费市场基础。田维明(2007)指出,中日韩三国都存在着人均农业资源少,三国的农业生产均以高度集约的小农户经营模式为主,单位面积投入和产出均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中国农业资源总量大,农业生物资源丰富,气候条件多样化,生产能力远高于日本和韩国,这一条件为区域农产品贸易创造了条件。孔祥智,王全,高辉也认为,中国在土地和劳动力方面存在着比较优势,生产、加工的成本低,日、韩则在研究与开发,营销和服务方面存在着优势。如果日韩来华投资农业,则会形成良好的优势互补。
(二)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关系既有竞争又有互补
在对三国的贸易关系进行分析时,学者们采用了不同的分析方法,得出的结论也存在差异。
梁雪、崔振东(2009)根据GL指数,指出中日、中韩农产品贸易总体上以互补性较强的传统的产业间贸易为主导,中韩间互补性没有中日间的互补性强,且中韩农产品间的产业内贸易指数有增强的趋势。
李明权、韩春花、金兴起(2010)采用回归分析和区域显示比较优势指数分析手段,分析发现中日间互补性最强而竞争关系最弱;中韩间互补性较强,但同时出口竞争性也最强;日韩间虽有一定的互补关系,但与中日、中韩贸易关系相比差距大,两国间进口竞争关系最强。其次中日韩间的互补性是单向的,中国对日韩的单补和韩对日的单补,单补越强对对方产业的冲击越大。如果中日韩FTA全面推行农产品贸易自由化,日本农业几乎所有部门都将受到重大冲击,韩国半数农业部门将萎缩。
但同时也有学者采用产品相似性指数和市场相似性指数进行分析,结果表明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以竞争性为主导。
(三)短期内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格局将不变
尽管贸易争端不断,但是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资源禀赋存在互补,地理位置相近,消费习惯相似,且农产品价格差存在,因而三国间农产品贸易仍将继续发展,加之产品结构调整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因而短期内,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格局将维持原状。
田维明(2007)指出,在一定时期内,中国仍将对日韩出口水产品、园艺产品及其加工品,同时从其他国家进口土地密集型大宗农产品。孟庆亮(2008)也认为中日韩三国间这样的贸易格局仍将继续维持,即中国农产品具有价格优势,但资本密集型品种不具备比较优势,且农业机械化程度低,没有控制东北亚农产品市场的能力。曾寅初(2009)指出由于中日韩三国间农产品贸易的基础是三国的农产品存在价格差,而在短期内,这种价格差的竞争优势基础并不会消失,因此贸易流向格局在相当长时期内不会改变。
(四)长期中日韩农产品贸易规模将增大
尽管短期内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格局不变,贸易基础也不会有太大的改变,但促进中日韩合作是三国领导人的共同目标,且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协商基础和渠道, 因而长期来说,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规模的扩大势在必行。
田维明(2007)认为尽管日韩对农业实施保护政策,但随着在多边或双边框架下扩大市场开放,农产品进口规模仍有期望扩大。曾寅初(2009)指出中国对日韩出口的增加不是由于中国政府的出口补贴,而是日韩的贸易企业将大量的中国廉价产品带了过去。在市场自由竞争的原理下,追求利润是企业的合理选择,因此只要比价优势基础没有改变,那么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农产品贸易会迅速扩大。
尽管学者们对贸易关系和贸易的发展前景进行了较多的研究,在研究中也指出了诸多促进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的政策建议,同时也指出建立垂直分工基础的价值链,以农业投资促进农业贸易是一种可选的路径,但是并没有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和研究,没有提出较为全面的构想。此外,研究也没有关注近几年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变化情况。
三、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动态发展变化概况
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农产品贸易增长规模不断扩大,贸易总量也大幅提高,然而中日韩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严重制约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发展,使得农产品问题成为阻碍三国建立贸易自由区的重大因素。不少学者针对三国或两国间的农产品贸易展开研究,但研究中多侧重几种主要的农产品,很少从HS分类的角度系统的分析阐述三国间的农产品贸易。本文则将从该角度展开研究。
为了统计数据的可得性和可比性,本文收集了2001年至2011年三国间农产品贸易数据,本文所涉及到的农产品主要指HS分类中的第1类至第24类以及29、33、35、38、41、43、50、51、52、53章部分商品,数据来源于联合国统计司。
(一)中日韩三国农产品双边贸易额逐年增加
2011年,中日双边农产品贸易额为113.42亿美元,同比增长16.5%。2001年至2011年间,中日农产品双边贸易额从59.85亿美元增长至113.42美元,年均增长率6%。
相较于中日农产品贸易额,中韩农产品贸易额相对较少,2011年,中韩农产品双边贸易总额为48.1亿美元,同比增长21.8%。2001年至2011年,中韩双边贸易额从17.6亿美元增长至48.1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0%。从图3-2不难看出,中韩双边贸易额一直在稳步上升。从增长率的角度来看,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平均增长率比出口平均增长率要高。
尽管在与中国的农产品贸易中,中韩双边贸易没有中日双边贸易规模大,日本相较韩国,从中国进口了更多的农产品,但同时,日本也从韩国进口了较多的农产品。2011年,日韩双边农产品贸易额达2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5.5%,比2001年增长49.4%。
(二)中日韩三国农产品双边贸易不平衡现象严重
从图1不难看出,从2001至2011年,中国来自日本的农产品进口额平均3.7亿美元,而出口远远大于进口。尽管日本推出肯定列表制度使中国农产品出口受到了严重创伤,但这并不能改变中日农产品贸易中中方的巨大顺差,2006年推出肯定列表制度后,中国农产品出口一度受阻,影响了2007年至2009年的出口量,贸易顺差增长率略微下降,但2010年开始,贸易顺差为85亿美元,2011年更是突破100亿美元①。
与中日农产品贸易顺差情况一样,中韩农产品贸易中方顺差也非常严重。2001年至2011年中国对韩国农产品出口平均额为2.8亿美元,而农产品出口平均额为28.6亿美元,进出口额差距极大。2011年,中韩农产品贸易顺差达35.4亿美元,比2001年扩大了近20亿美元②。
从图3我们可以看到,韩国从日本进口的农产品额明显少于出口至日本的农产品额,且出口额呈现出稳定的增长趋势。
2001年日韩农产品贸易中日方逆差为11.99亿美元,而2011年日韩农产品贸易日方逆差则达到了17.26亿美元,这个数字是日本对韩国农产品出口额的3.2倍。但日韩农产品贸易日方逆差在2006年一度降低至8.55亿美元,至2009年才重新上升至10亿美元以上,可以说2006年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的提出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日本农产品贸易逆差情况③。
(三)中日韩三国农产品双边贸易结构变化小
2001至2011年间,中日农产品进出口商品结构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中国从日本进口产品主要是水、海产品,杂项食品,油料、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谷物、食物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点点心,饮料、酒及醋这几类产品。中国对日本出口产品的结构变化更小,出口主要集中在水产品制品、水海产品和食用蔬菜。2011年中国对日本水产品及其制品出口总额达52.7亿美元,占中国对日本出口农产品总额的46.5%,蔬菜及其制品出口30.6亿美元,占总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7%④ 。
与此同时,2011年,日本仍然是我国豆粕、蜂蜜、花生仁果、鸡肉制品、烤鳗、墨鱼及鱿鱼、水煮笋、虾等重要产品的第一大出口市场,是我国中药材出口的第二大市场,羽毛羽绒、蘑菇罐头、肠衣的第三大出口市场。
虽然从贸易额的角度来看,中韩双边贸易额远远小于中日双边贸易额,中韩双边农产品贸易中产品结构却与中日双边农产品贸易产品结构相似。2001年至2011年间,中韩农产品贸易结构变化也不大。中国从韩国进口的农产品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类产品上,水产品、糖及糖食、食用水果及坚果、饮料、酒及醋;对韩出口产品则主要集中于水产品、谷物、蔬菜,油料、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等。
2011年我国从韩国进口水产品2.24美元,占中韩双边贸易总额4.7%;而我国出口至韩国的水产品13亿美元,占比27%;出口蔬菜5.88亿美元,占比12.2%。于此同时,韩国是我国大米出口第一大市场,水煮笋的第三大出口市场。
日韩间主要的农产品贸易是水产品。日本从韩国进口的主要是水产品、烟草、饮料、酒及醋;出口至韩国的则是水产品、饮料、酒及醋以及水产品制品。且2001年至2011年间,农产品种类并没有太大的改变。2011年,日韩间水产品的进出口占两国农产品贸易额的31.5%⑤。
(四)中日农产品贸易规模大于中韩农产品贸易规模
从表1我们可以发现,我国出口至日韩两国的农产品额占我国每年出口至全世界农产品额的比例非常高,但同时也注意到,其比例在逐年下降,2001年,日韩两国农产品市场占我国出口市场的46%,而2011年该比例已下降至24.9%,美国市场所占比重上升,从1995年的4.9%,上升至2007年的12%⑥。
比较中国分别与日韩两国的农产品贸易,我们可以发现,中日农产品贸易规模大于中韩农产品贸易,中国出口至日本的农产品额几乎是出口至韩国农产品额的三倍。
(五)中日韩三国农产品产业内贸易居多且贸易结构稳定
虽然三国间农产品贸易规模相差较大,但三国间的农产品贸易主要以产业内贸易为主,最主要的农产品种类就是水产品及其制品。2011年中日韩三国间关于水产品及其制品的进出口额为82.67亿美元,总农产品进出口额为189.5亿美元,水产品及其制品占比高达43.6%。除了水产品及其制品外,蔬菜、水果、谷物和饮料也是三国间主要的贸易产品。
除此之外,三国间农产品贸易结构也比较稳定,自中国加入WTO的10多年间,三国间最主要的前五位农产品几乎没有变动,主要集中在水产品、水产品制品、蔬菜水果等产品上。 四、中日韩农产品贸易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三国在双边贸易中贸易不平衡
从本文第三部分的分析中,不难发现,中日韩三国双边贸易中都存在着贸易不平衡现象。2011年,中日农产品贸易顺差达106.4亿美元,占两国总贸易额的93.8%;中韩农产品贸易顺差达35.4亿美元,占当年两国农产品贸易额的73.6%;日韩农产品贸易逆差达17.2亿美元,占两国当年农产品贸易额的61.7%。根据第三部分的分析,双边贸易差额还呈现出逐年递增的趋势。
从双边贸易分析中可以发现,中国是三国中贸易顺差最严重的国家,而日本则是贸易逆差最严重的国家。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日本对农产品进口设置如此高的门槛。
(二)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摩擦多
随着农产品贸易规模的扩大,近年来,三国间农产品贸易摩擦也逐年增加。中日农产品的贸易摩擦多集中于初级农产品,而贸易壁垒的形式,则更倾向于采用隐蔽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可以说日本在运用TBT、SPS新措施上得心应手。如此高的技术壁垒门槛,不仅使得短期内中国农产品出口受阻,更是对我国以后农产品出口增加了隐患。
相比中日农产品贸易摩擦,中韩两国间农产品贸易相对温和。较为引人关注的贸易摩擦主要是2000年的大蒜之战和2005年的泡菜风波。尽管贸易摩擦相对较少,但是中国农产品对韩出口也频频受阻。首先是韩国设置的关税壁垒,主要形式有调节关税、关税配额、特别紧急关税制度。其次就是技术性贸易壁垒,以检验、检疫和安全标准为主要手段。 (三)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受政府政策影响大
由于日韩两国农业发展并不乐观,而粮食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因而两国政府对本国农业保护支持力度大。这不仅体现在进口限制上,也体现在两国对农产品出口的巨额补贴上。同时还有农业扶持政策。中国相对来说是三国中农业保护支持力度最小的国家。有了这一层因素,即使中日韩三国农产品的价格差存在,企业被利益驱使推动着三国间农产品贸易,当中国农产品威胁到日韩本国农产品的销售时,日韩政府或是农业协会就会寻求技术性贸易壁垒手段,对农产品贸易施加影响。
此外,中日两国间的历史原因,也使得中日两国农产品贸易受两国间政治友好关系影响极大。
(四)中国出口初级农产品为主,产品质量低
尽管日韩在农产品进口方面设置的技术性贸易壁垒门槛高,但究其本身原因,主要是中国农产品质量低。计划经济下,我国一直追求农产品产量以满足消费,在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动植物卫生安全检疫方面存在不足。技术标准上的不足使得我国原本具有的成本优势,因农产品质量问题,技术标准不过关而被诸多国家拒之门外。
五、促进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措施
随着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它们在促进民族经济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中日韩三国建立有效的农业合作机制,以区域内农产品贸易促进本国农业发展,同时形成有效的农产品垂直生产价值链,中国提供优质的初级农产品,韩国对初级产品进行加工处理,日本再利用加工过的农产品进行生产,这样不仅可以解决三国间农产品贸易摩擦问题,还能综合利用三国的比较优势,在世界农产品市场上占有一席之地,形成亚洲农产品品牌。
当然,为了更好更顺利地与日韩农业加强农业合作,中国首先得在以下方面做出努力。 (一)加强中日韩农业合作对话
正如上文所分析的,由于日韩两国农产品竞争力较低,日韩两国对农业实行贸易保护主义,因而三国农产品贸易的健康稳定发展并不能单纯依靠农业企业间的贸易往来,更需要政府间的对话和合作提供保障。今后中方应当更加积极利用农业部长会议这一机制,就中日韩共同关注的农业问题和亚太农业发展问题与中日韩加强交流。建立中日韩农业合作共同目标,实现中日韩共赢。
(二)积极主动落实粮食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护、应对自然灾害等领域合作
2012年4月15日在韩国召开的首届农业部长会议上,三国就粮食安全、动植物疫病防护、应对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交换意见。这是建立发展中日韩农业合作的良好契机,中国应当积极推动农业合作的发展进程,积极主动推进农业政策分享和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
(三)建立完善中日韩农业技术信息交流平台
近年来中日韩农产品贸易摩擦主要原因就是中方农产品质量较低,日韩有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设置了严格的标准,尽管日韩技术性贸易壁垒各自保护了各自国家农业的发展,但三国间的贸易摩擦并不利于农业的长期发展。为在发展中日韩农产品贸易的同时最大程度的保护本国农业,建立完善中日韩农业技术信息交流平台显得至关重要。中日韩可以就该平台交换农产品质量标准信息,在亚太地区内达成农产品质量标准,共同提高三国农产品质量,打造亚太区农产品品牌。同时,就该平台交换农业技术信息,就共同面临的问题交流信息。
(四)积极引进日韩两国农业企业投资
我国拥有日韩两国不具备的土地和劳动力优势,但相对的,我国在生产技术、资金和经营模式上存在不足。应该说,中日韩三国间形成了良好的优势互补。为提高我国的农业生产技术,不妨以优惠的投资政策吸引日韩农业企业来华投资,引进农业技术,改善农业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质量。
在引进投资的同时,也可给予日韩政府相应的优惠,如进口日韩农产品生产设备、农业生产技术等,以变通的方式缓解双边贸易中的贸易不平衡。
(五)利用三国资源禀赋优势建立中日韩农业合作垂直分工价值链
近期已有实验地区开放农业园区引进日韩企业投资,这对建立中日韩农业合作垂直分工价值链无疑是个契机。中日韩在农业领域有着各自的比较优势,中国农业生物资源丰富,气候条件多样化,在生产、加工中具备成本优势;日韩则在研发、营销、加工技术方面具有比较优势,这样中日韩三国就可以在垂直分工价值链上找到各自的位置。成本优势加质量优势既可以满足中日韩国内市场的农产品需求,又可以减少三国间的农产品贸易摩擦,同时还能发展亚太区农产品的竞争力,开发欧美市场。
(六)以中韩农业合作为突破以实现三国农业合作
由于中日韩三国农产品贸易受政府政策影响大,因而最根本的是加强三国农业对话,建立三国农业部磋商机制,定期开展农业合作讨论。相比较下,中韩间没有中日那样激励的历史矛盾,为打开中日韩三国农业合作机制,可以首先从与韩国达成农业合作作为突破口,提高中国农业生产水平和出口质量。以韩国这一第三国缓冲中日政治因素对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努力构建有效的三国对话机制,最终达成三国农业合作,促进中日韩农产品贸易。
注释: ①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http://comtrade.un.org/db 2001-2011年数据 ②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http://comtrade.un.org/db 2001-2011年数据 ③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http://comtrade.un.org/db 2001-2011年数据 ④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http://comtrade.un.org/db 2001-2011年数据 ⑤数据来源:联合国统计司http://comtrade.un.org/db 2001-2011年数据 ⑥数据来源:中国商品网ccn.mofcom.gov.cn,2012年10月15日,中国农产品贸易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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