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正确认识流通国际化程度与流通国际竞争力衡量标准,能够认清本国流通国际化现状,制定基于竞争优势的发展战略,避免长期陷入“比较利益陷阱”。本文将流通国际化程度衡量标准归纳为流通规则国际化程度、流通规模与数量、流通客体总体结构。流通国际竞争力衡量标准归纳为流通主体—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流通客体—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的技术结构、品牌水平和营销能力;产业链—引导产业优势从低端走向高端的产业链创新整合控制能力。
关键词:流通国际化 流通国际化程度 流通国际竞争力
所谓流通国际化是以流通企业(包括参与流通的生产企业)跨国经营为依托,以流通技术标准化、信息化、自动化为动力,以流通为先导推动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配置、整合的一种经济运行模式。在流通国际化条件下,作为一国的先导性产业,流通国际化程度及国际竞争力水平的高低,不仅关系到流通产业本身的发展,更关系到生产制造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
流通国际化程度衡量标准
(一)流通规则国际化程度
1.流通市场化程度。流通市场化程度主要反映一国市场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程度。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目前已进入相对成熟的市场经济阶段或高级市场经济阶段。而对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而言,由于受传统计划体制的影响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流通市场化程度相对较低,一般处于转型时期的市场化初级阶段或低级阶段。传统计划体制的“路径依赖”影响以及部分市场体制和机制的缺位,会使本国流通国际化进程受阻,流通国际化程度降低。流通市场化首先要在国内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其次要加快对内对外开放步伐。第三要建立完备的法律、规则和制度,这就需要利用第二个子指标——市场制度化程度。
2.市场制度化程度。市场制度化程度首先包括市场法制化程度,包括规范市场主体运行的法律体系是否完善。其次包括市场规制化程度,即政府部门,有时也包括一般的社会公共机构和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通过许可等手段,对流通企业的进入、退出、价格、服务的数量和质量、投资、财务会计等活动施加直接影响的行为判断是否科学、合理。目前,欧美等发达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法律体系完善,政府行为依法进行,所以市场制度化程度相对很高。而一些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度和东南亚一些国家,虽然也实行了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法制相对仍不完善,经济运行中人为干扰因素较大,这会影响流通国际化的顺利进行。
3.制度一体化程度。流通国际化条件下,商品和要素的无国界流通需要全球一体化的制度作保证。所以本国与国际接轨的制度一体化程度的高低,就成为衡量流通国际化程度高低的另外一个重要指标。制度一体化程度主要是指本国制度与国际接轨的程度。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制度一体化并不等于制度统一化,制度一体化重点是在保持本国制度特色的基础上实现与国际惯例和规则的对接。制度一体化程度越高,流通国际化运行的阻碍和摩擦就越少,流通国际化程度就会越高。
(二)流通规模与数量
在本国流通体制与国际接轨的前提下,数量指标成为衡量一国流通国际化程度的重要指标。这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流通数量扩大需要更大的流通基础设施和流通从业人员,需要更多的流通商品和流通资金,需要更高水平的流通组织化程度和流通信息化水平。而且,从理论上讲,世界产业分工条件下的各国流通行业应该获得相同的社会平均利润率。在此假设之下,一国国际化流通数量的多少,可以决定一国流通效益的高低。因此总的来看,流通规模和数量应该成为衡量流通国际化程度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由于流通国际化是一国国内流通和国外流通一体化的表现,所以衡量流通国际化的数量指标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本国商品、资本和服务等在国外流通的规模和数量,这大致可以从一国的出口规模上反映出来;二是外国商品、资本和服务等在本国流通的规模和数量,这大致可从一国的进口规模上反映出来。进出口具体项目及金额可参考一国国际收支平衡表的经常项目(商品和服务)、资本与金融项目(直接与间接投资)及其借贷方金额。各项目国际间比较后本国所占世界流通总量的比重及国际排名,可大致反映一国流通国际化规模与数量的大小。
(三)流通客体总体结构
流通客体总体结构指的是一定时期有形商品、资本、现代服务贸易占整个流通总量比重。它既可以反映某一时期整个世界流通客体结构情况,也可以反映某个特定国家或地区的流通客体结构情况。从世界范围看,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和全球市场的逐步形成,发达国家国际间流通客体总体结构经历了有形商品货物贸易、跨国投资、跨国服务贸易的演变发展过程,反映了发达国家的国际流通从商品输出到资本输出再到以知识为核心的服务输出的发展历程。对经济转轨的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产业结构处于第一、二产业为重点的发展阶段,人们的需求还处在实现温饱、追求小康阶段,不仅国内流通客体的重点是满足本国人民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产品,国际流通客体也多为资源密集型产品、农副产品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产品,决定了流通国际化水平处在有形货物贸易阶段,而对外资本输出和知识服务输出尚处在起步阶段。所以流通客体总体结构不仅是一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反映,也是一国流通国际化水平的反映。按照从有形货物商品、资本、知识产品由低到高的发展序列,国际化流通的层次越处于发展序列的高端,流通国际化越处于较高层次和水平。
流通国际竞争力衡量指标
一国流通国际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完全代表该国流通国际竞争力水平的高低,因此,上述衡量流通国际化程度高低的三个指标不能完全用来衡量一国流通国际竞争力的大小。首先,流通规制指标不能必然地说明一国流通国际竞争力的高低,现实中很多发展中的完全市场经济国家并不具有高水平的流通国际竞争力。其次,流通规模和数量指标对流通国际竞争力也不具备完整的解释力。因为国际流通数量大至多是流通国际竞争力高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如果一国在流通领域没有竞争优势,流通渠道和网络掌握在外国流通商手中,流通的产品缺乏自主品牌与关键核心技术,那么国际流通规模和数量越大,本国比较利益损失越大。第三,流通客体总体结构指标只能部分地说明一国流通国际竞争力的高低。衡量国家流通客体竞争力高低除了总体结构外,还要看技术结构。因此,衡量一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流通国际竞争力的指标应包括以下三个指标:
(一)本土流通企业的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从分工的角度讲,中国流通国际竞争力的水平首先体现在中国本土流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上,原因为:第一,本土流通企业是和进入国内市场的国外流通商如沃尔玛、家乐福等跨国企业进行国际化竞争的主要力量。第二,本土流通企业是进军国外市场的先导力量。第三,本土流通产业是组合生产制造企业进行国际化竞争的有效力量。
中国本土流通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水平的高低,最终取决于本土流通企业是否具有和国外流通巨头抗衡的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经营规模的大小反映流通行业组织化程度的高低,而盈利能力则反映流通企业经营效率以及是否拥有足够的资金进行流通技术和经营方式的创新。从纯流通的角度讲,中国本土流通企业经营规模越大、盈利能力越高,越有能力抵御国外流通商的竞争冲击,同时越有能力组织本国商品和资本,跨越本国国界,到国外市场竞争。
(二)建立在标准化基础上的流通客体技术结构、品牌水平和营销能力
流通客体的技术结构主要是指产品技术所处的阶段和产品的生产制造商对产品技术的拥有程度,即是拥有产品的核心技术,还是只拥有外围技术。
根据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产品比较优势的转移大致经过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新产品阶段,技术尚处于发明创新阶段,所需的主要资源是发达的科学知识和大量的研发费用,新产品实质上是科技知识密集型产品,而只有少数科研水平高、科研投资充足的国家才有这样实力,从而才拥有新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因此新产品往往首先出现在少数发达国家。第二阶段为技术成熟阶段。在这一阶段,大量生产成为主要目标,这时所需要的资源主要是机器设备和熟练的劳动技能,产品从知识密集型变成资本密集型。资本和高素质工人充裕的国家开始拥有该产品生产的比较优势,并且取代产品的发明国家成为产品主要生产国和出口国家。第三阶段是产品标准化阶段,一是产品技术本身已经标准化,生产技术已经被设计到机器或生产装配线中,生产过程已经标准化,工人只需要简单的操作。二是生产该产品的机器本身也成为标准化的产品,购置成本大大降低。因此,在这一阶段,技术和资本已经丧失了重要性,而低廉的劳动力成为生产具有比较优势的主要因素,产品于是成为劳动密集型产品,产品竞争力差异主要体现在成本差异而不是技术差异上。
如果流通产品的技术处于新产品阶段,技术的差异性和供应的稀缺性可使产品拥有较高的竞争力,如新上市的iphone。反之处于标准化阶段的产品,其流通竞争力则会不断降低。无论技术处于哪一阶段,生产厂家对产品技术的拥有程度,则从另一方面反映产品流通竞争力高低。可以用矩阵表示这种技术结构的组合(见图1)。
图1中,本文分别用1、2、3表示产品在不同技术阶段的竞争力指数,用1、2表示企业拥有外围技术、核心技术的竞争力指数,则如果在新产品阶段拥有核心技术,产品技术结构最高,流通竞争力指数也最大,从而从生产商的角度看,产品拥有最大的流通竞争力。如果在标准化阶段拥有外围技术,这种情况产品的竞争力指数最低,中国的一些传统劳动密集型加工组装企业及其产品就属于这种情况。
(三)引导产业优势从低端走向高端的产业链创新整合控制能力
产业链创新整合控制就是通过持续创新获得竞争优势,将产业优势从产业链低端提升到产业高端,在提供高附加值产品或服务的同时以其核心技术和自主品牌拥有流通主动权和终端市场控制权,进而控制参与分工合作的产业链其他环节,获取超额利润。
流通主导权和终端市场控制权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指本国商品由本国企业(包括流通企业和生产制造企业自身)组织流通的比重,即本国流通企业(或参与流通的生产制造企业)为本国产品的生产下订单,这主要体现出本国流通功能的强弱和流通能力的大小。这里,尽管本国生产商和流通商也存在力量博弈和利益分配问题,但从产销一体化或产业链整合的角度看,产销利润都属于本国自己,不仅能增加本国福利,而且能更好地发挥流通对生产的导向作用。二是本国生产制造企业所生产的商品在由国外流通商销售的过程中,在产品种类、款式、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对市场需求的了解程度,以及在商务谈判、合同签定、价格制定、商品在终端市场的摆放位置、货款回收等方面的话语权,即生产商的谈判力量是大于国外流通商、与其势力均衡,还是被国外流通商控制,被动地听从其订单安排。
流通主导权和终端市场控制权的权力来源于本国流通企业的经营规模和盈利能力,也来源于生产制造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及自主品牌拥有情况。拥有流通主导权和市场控制权的企业进而拥有了对产业链的创新整合控制能力,通过对产品标准和商业规则的制定加入产业链分工体系中的其他企业,以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整合利用全球优势资源,最大限度地获取高端利润,从而最大限度地提升本国产品、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徐从才.流通经济学:过程 组织 政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2.纪宝成.商品流通论—体制与运行.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 3.徐从才.坚持流通创新,构建现代生产者服务体系[J].产业经济研究,2011(5) 4.郭冬乐,宋则,荆林波.中国商业理论前沿(4).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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