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闹得沸沸扬扬的济南市人民商场(以下简称“人民商场”)36%的国有股权转让终于敲定采用招标的方式。济南市国资委拟以不低于2642.25万元的底价挂牌转让其持有的人民商场股权,目前有大连大商集团、山东省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烟台振华集团三家零售业强企参与角逐。济南市老商业硕果仅存的一朵“金花”的最终归宿备受社会各界关注。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此之前,大商集团总裁吕伟顺宣称大商已经不再关注人民商场股权转让的具体方式,而是将“攻关”重点放在了济南市国资委涉嫌违约的法律诉讼上,认为其此次挂牌出售行为是意图“一女二嫁”。
追本溯源,到底谁在违约?
事情还得从一份框架协议说起。据了解,早在2005年12月23日,大商集团便与济南市国资委、人民商场签署了一份《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框架协议》。根据该协议,“甲方济南市国资委原则上同意将其持有的丙方济南人民商场2800万股国有股占总股本的36%转让给乙方大商集团。于本协议生效之后,甲乙丙三方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有关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行为。本协议三方签章后生效。”
2005年12月26日,大商集团按框架协议履行了收购儒商百货和儒商服饰的义务,并提出了《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与新玛特开发建设协议》。之后多次与济南市国资委协商落实,并于2007年7月28日再次提出《关于济南人民商场资产重组的加快推进方案》。大商集团副总裁楚树臣表示,由于济南市国资委方面的原因,重组工作一直未能完成。
“框架协议是依法签订、合法有效的,大商集团是济南人民商场36%国有股的唯一合法受让人。而且协议正在履行当中,从未终止过,济南市国资委为什么还要挂牌转让?这是明显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必须立即停止并纠正其违法行为。”楚树臣说。
对此,济南市国资委方面有关人士表示,此前与大商集团等三方签订的协议属于资产重组框架性协议,而非股权转让协议,只是一个意向。而国有股权进场交易也符合国家规定,最终确定以招标的方式交易,在法律程序上是没有问题的。
据了解,大商集团欲起诉济南市国资委的证据搜集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诉讼地点可能会在辽宁当地,尽管具体时间尚不确定,但大商集团总裁吕伟顺表示不会太远。
三足鼎立,究竟花落谁家?
人民商场重组对于振兴济南市传统商业圈具有重要意义,所以济南市国资委在人民商场36%国有股权的出让上慎之又慎,对受让方作出了严格的限定:首先必须是从事百货零售的知名商业企业集团,具有跨地区连锁经营的能力和经验;必须具备较强的一次性现金支付能力,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并承担解决重组改革成本;按高起点规划、跨越式发展、重整传统商圈竞争新优势的原则,结合重组后人民商场市政改造新项目的实施,迅速把企业商业设施建筑面积扩大到13万-15万平方米。
目前参与竞标的三家企业均符合上述条件。烟台振华集团2007年实现营业收入60亿元,实现利税2.6亿元。相对于除了百货零售,对酒店经营和房地产也有涉足的烟台振华来说,后期加入竞买队伍的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显然更为专业,实力也更强。银座商城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104亿元,实现利税5.27亿元,企业规模和效益水平一直稳居山东省内同行业的龙头地位,连续多年位列全国百货业“十强”。而作为全国最大百货集团之一的大商集团实力更不容小觑。目前,大商集团在国内50个城市拥有135家大中型店铺,具有极强的跨地区经营能力。2007年销售跨越500亿元,利税突破13亿元,连续15年保持销售年均递增30%以上的高速度。
山东市场是大商集团“环渤海湾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入主人民商场便成为其扩张战略的重要契机。在人民商场股权交易方式尚未确定时,大商集团方面曾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收购人民商场36%的国有股。但据专业人士分析,如果大商集团和济南市国资委最终对簿公堂,这部分国有股权交易可能暂停,而双方关系的破裂也不利于框架协议的进一步执行。另一方面,还有山东银座和烟台振华这样本土化的强劲对手,大商集团能否入主人民商场充满变数。
复杂的利益纠葛让此次国有股权交易结果难以预测,人民商场究竟会花落谁家依然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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