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上市公司的数量越来越多,盈余管理作为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操作的手段,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利益产生日益重要的影响。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常用方式,加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既有利于规范上市公司的会计行为,又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盈余管理是指公司管理当局运用会计方法或者安排真实交易来改变财务报告,以误导各利益相关者对公司业绩的理解或影响那些以报告盈余为基础的契约。
一、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成因
1.为了上市顺利发行股票的需要。我国首次发行股票的公司为了在上市时使其股票的发行价格更高,有可能在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中报告更多的盈余或乐观地进行盈利预测,这使管理者有了盈余管理的动机。虽然公司法对公司股票上市有严格的规定,但由于公司股票上市给企业带来的回报,企业将通过合法的盈余管理行为,甚至违反制度粉饰财务报表,美化其公开市场形象,以达到上市目的。即使是已经取得上市资格的公司,也可能从进一步的盈余管理中获得巨额回报。
2.为了展现公司良好形象。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亏损,公司的股票就会进入“垃圾股”的行列,公司的形象也随之受损。因此,公司的盈利及其他利好消息都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提升股价,树立良好形象,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公司股票上市后,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在二级市场上,有时机构投资者与上市公司联手操作本公司股票。为了配合机构投资者建仓,企业就披露一些绩差消息,然后,再通过披露绩优消息,配合机构投资者出货。为了提升公司形象,一些上市公司便对中报或年报进行盈余管理,向市场传递绩优信息,达到改善公众形象的目的。
3.为了逃避监管机构的处罚。按照我国证券交易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就要被实施有别于其他股票的交易制度,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符号以示区别;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即被“摘牌退市”。因此,为避免“特别处理”或“暂停上市”的处罚,亏损的上市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如果正常的经营不能保证上市公司摆脱困境,相关的利益关系人必然会进行利润操纵借以扭亏,盈余管理行为也就应运而生了。
4.高层管理人员为了满足自身的利益,美化自己的业绩。不论薪酬是与业绩挂钩,还是由控股股东发薪,用来反映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会计盈余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薪酬制度与人事制度缠绕在一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会产生利润操纵的动机。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常见方式
1.利用借款费用资本化来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扩大了借款费用允许资本化的范围。原来只是允许固定资产予以资本化,新会计准则规定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也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这样规定可能更符合经济实质的要求,但也为上市公司利用该会计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2.利用资产减值准则进行盈余管理。现行资产减值会计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抑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行为。但上市公司仍可通过流动资产减值的转回操纵利润,由于资产减值准则只是对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转回进行了限制,但并没有对流动资产的计提转回进行限制,上市公司完全可以借此来操纵利润。同时商誉的减值测试要结合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操作难度大,主观判断因素仍然占主导地位,这为盈余管理留下了一定的空间。 3.利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中新增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基于谨慎性原则出发的,而且也符合我国资本市场逐步成熟的现状,但是在实务操作中难免会被管理当局利用,成为盈余管理的工具。例如:在金融工具准则中,对企业的金融工具如何划分就存在很大的主观性,在金融危机后,管理层通过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时,可享受到来自股指上升带来的好处,即直接增加企业当年的损益。而这些新的盈余管理手段只有在执行新会计准则后才能暴露出来,在当初制定时无法进行全面的预计,这也是会计准则制定客观存在的延后性造成的。 4.利用债务重组准则进行盈余管理。新会计准则重新规范债务重组的含义,将让步作为判断债务重组的基本标准,同时将原来计入资本公积部分允许确认债务重组损益。这样的规定使债务重组收益的高低及其对利润总额的影响直接受会计准则规定的影响加大,新会计准则颁布后上市公司债务重组对利润的贡献明显加大,债务重组收益成为营业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三、治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几点建议
1.重视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强化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规范盈余管理的措施有很多,最根本的治理措施应该是从思想源头抓起,通过培训、学习,使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得到加强,认识到经过操纵的会计信息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以及自身的危害,从而从思想源头上远离盈余管理。同时,应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对一些盈余管理行为主动抵制,而不再被动作为。 2.完善会计准则与相关法规制度。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会计准则等相关法规的不断完善可以压缩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空间。第一,减少会计准则的漏洞,对于选择空间大的会计政策应规定更为详尽的限制条件,缩小人为调控的空间。第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是提高信息公开性透明性的保障,也是约束信息提供者的重要力量。第三,减少制度的多头制定。我国现有的财务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有多个制定部门,各自制定了上市公司相关的法规制度以及相应的实施细则。多头制定缺乏统一性和完整性,给财务报告带来不规范,以易形成信息披露操纵。
3.改革现有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等规定。目前关于配股的条件只有“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均在10% 以上”一条规定,由于指标单一,配股权对上市公司有利,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会计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来对利润进行操纵,以获取配股权。有关实证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存在为取得配股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同样,摘牌的条件是“连续三年亏损”,这样有些公司便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多摊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作准备,以避免摘牌。为了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督部门的管制,亏损公司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年度,普遍采用应计利润项目管理调增或调减收益。对此,应当建立一套指标体系,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在企业外部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和兼并市场的管理,大力发展经理市场。在企业内部要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要建立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一种基于合约的委托书来规定双方的权责利关系。要健全董事会和企业内部会计控制体系,形成牵制和监督机制;建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监督,负责注册会计师的聘任和交流。要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使其理解在特定环境中某些会计处理所带来的后果和影响,对盈余管理和会计造假有充分的认识。对于操纵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企业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要严格惩处。
5.强化审计监管,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度。审计是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但遗憾的是,现有的 CPA 审计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出于种种私利,CPA 往往屈从于被审计单位的意图,丧失其独立性,甚至发生审计合谋行为。因此,要使审计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首先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同时,审计职业界、证券监督部门、财政部门等要加大对审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欺诈行为。
总之,加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对于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任倩颖,张吉翔.中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的相关研究.经济研究导刊.2009(27). [2]吴琼,余开远.上市公司高管变更前后的盈余管理初探.景德镇高专学报.2009(03). [3]谭太香.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手段及治理对策.科技信息.2007(26). [4]张天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途径及治理对策.现代商贸工业.200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