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本文从交易费用的观点出发,认为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间利润分配不公是由较高的内生交易费用引起的。在分析内生交易费用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研究如何降低这一费用,强调信誉机制的建立可以降低信息的不对称程度,节约内生交易费用,从而有利于利润在二者之间的有效分配。 关 键 词:利润分配/内生交易费用/信誉机制
一、引言
企业虽然节约了交易费用,但却产生了一个新的矛盾:管理费用的增加与节约交易费用的矛盾。所以,企业并不能完全替代市场,市场仍然是一切经济活动的基础。由于市场的存在,流通这一社会职能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的重要地位也就不容我们抹杀。生产与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是相辅相成的,本身二者之间并不存在矛盾。有效的流通可以使得产品能更加方便地进入市场实现价值,从而提高交易效率。但是,由于二者的分工,矛盾产生了,这就是利润分配的矛盾。制造性企业生产了价值,流通性企业实现了价值,现实中无法衡量二者对价值增值贡献的大小。二者因为分工,是相互独立的(在这里暂时排除了纵向一体化的企业),这又给监督带来了极大困难。由于计量与监督的困难,很容易产生机会主义的倾向,从而大大降低交易效率,本来是为了提高交易效率而发展起来的组织形式最终却提高了交易费用。如何将从产品的生产到消费者购买该产品这一价值增值过程中获得的总利润在制造性企业和流通性企业之间有效分配是本文的研究目的。本文为了方便研究,假设市场中没有生产中间商品的企业,所指的制造企业若无特指,都是指生产最终产品的企业。批发商、零售商等一系列带有流通性质的企业统称为流通企业。
二、生产与流通分工的内生演进
没有人怀疑分工与专业化对生产效率的内生推动作用。分工使人们走出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状态,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不再是单纯的血缘关系、氏族关系,多了一层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交换关系或交易关系。也许有人会理所当然地认为分工产生了市场,其实不然,分工与专业化只是市场形成的一个必要条件。分工形成了专业化生产,于是就出现了专门生产某种商品的专家,而专家要获得其他商品以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必定要与其他专家进行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交易费用的产生必不可少。如果交易效率是如此之低,以至于低于分工效率,人们便又会退回到原始的自然状态,继续进行着自给自足性质的生产。所以,市场形成还必须有另外一个必要条件,这就是分工效率要高于交易效率。相应的,市场效率也就是分工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与交易费用的提高之间的差额。假定交易效率会外生地提高,根据斯密(1776)的观点,分工水平由市场的大小决定,市场大小又由运输的效率决定。可见,交易效率的提高不仅仅降低了交易费用,而且内生地提高了分工效率,从而更大程度地提高了市场效率。
然而,交易效率是不可能外生地提高的。杨小凯和史鹤凌(1992)指出经济生活中总是存在着专业化经济、交易费用、多样化消费的好处及管理多样化消费的费用四个因素之间的两难冲突。要提高交易效率,只能在某种制度中,或是在制度变迁之中内生地提高。人们总是分享着专业化经济带来的好处。分工会继续深化,多样化程度会继续加深,直到交易费用完全替代分工经济带来的好处。人类的文明史显然不允许人类退回到原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状态,人类自身也不愿放弃分工经济的好处。这里的分工不再是产品生产上的横向分工,而是一种基于社会职能的纵向分工,也就是生产与交换的分工。商品的交换先是由W-W演变为W-G-W。货币的出现给生产与交换这两大社会职能的分工奠定了基础。随着交易范围与规模的不断扩大,专业生产者越来越无力承担起自己产品在市场中的交换活动,于是专门从事商品交换的专业商人出现了。这一基于社会两大职能的分工形式给提高交易效率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正如马克思所说:“由于分工,专门用于买卖的资本小于产业资本家在必须亲自从事他的企业的全部商业活动时所需要的这种资本。”商品流通也就从简单形式W-G-W发展为发达形式G-W-G。
三、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交易费用
前面已经讨论了交易效率与分工效率的正相关关系,即随着交易效率的提高,分工经济带来的好处随之扩大。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分工使产品的价值在市场中得到更快、更好的体现,从而提高整体利润。但是,这一利润如何在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分配的有效与否是否还与交易效率有关?交易费用是围绕交易产生的一系列成本,是经济制度运行的成本。由于信息不对称与机会主义的存在,区分外生交易费用与内生交易费用是十分必要的。外生交易费用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直接或间接发生的那些费用,不是由于决策者的利益冲突导致经济扭曲的结果。内生交易费用则是指由于利益冲突,决策者采取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所产生的那些费用。外生交易费用可以通过技术改进等手段加以减少,而内生交易费用只能在制度改进或新习惯形成中内生地减少。交易费用不管是外生交易费用还是内生交易费用,都对经济发展有着决定性的影响。但在一定的技术条件下,外生交易费用是一定的,是人们无法避免的一种费用。按照一般的逻辑观点,技术总是不断进步的,外生交易费用也会随之减少。内生交易费用对经济发展、生产力的提高起着更大的决定作用。不仅如此,如果交易各方不能明确区分各自对最终产出的贡献大小,如本文中所说的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内生交易费用还影响着交易各方的利润分配。
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间的内生交易费用是由企业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引起的,这一行为的动机是获得更大的利润。企业的目标是利润最大化,但我们要区分企业追求利润的行为是自利的还是自私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是一种自私行为,是一种损人利己的行为,自己利润的获得是以牺牲对方利益为前提的,这必定影响到利润的正常公平的分配。并且,如果没有有效的措施减少这种内生交易费用的话,其还会在机会主义蔓延的环境中不断提高。利润在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分配的过程中,如果其中有一方产生机会主义倾向,做出自私的行为,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另一方必定对这一结果不满,产生报复行为,这便又提高了内生交易费用。内生交易费用的大小决定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间利润分配不公的程度,如果没有有效措施降低内生交易费用,只要存在利润分配不公,不管其程度如何,在双方博弈的过程中,双方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又会提高内生交易费用,不仅使得利润分配不公的程度进一步加深,而且会降低整体利润。可见,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间利润的有效分配,关键在于能否减少内生交易费用。
四、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
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关系可以简单地分为交易关系和合作关系。不论哪种关系,双方之间都会形成一份契约。不管契约制定的多么详细,任何一份契约都不可能是完备的。契约的不完备性以及信息的不对称性给机会主义对策行为提供了可能。在交易关系中,矛盾是由双方在谈判中的压价行为激发的。如果双方之间的谈判能力差距较大,谈判能力较强的一方必然会侵占另一方较大的利益。即使双方谈判能力相当,在经过几番讨价还价之后,人们总是宁愿相信对方所得的利益更大一些或自己损失的更大一些。这样,觉得利润分配不公的一方必然会采取报复行为,制造企业会降低产品标准,拖延供货时间等。流通企业则会称制造企业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要求,要求赔偿等。由于双方之间交易关系极不稳定,所以,双方之间的博弈很可能只是一次博弈。当一方预测到他们之间的一次博弈关系,形成机会主义的倾向会更大。在合作关系中,也存在着一次博弈的情况,如果对方有机会主义行为,一方可以退出合作。但是,很多合作关系之所以产生,是由于彼此间相互依赖,自己如果在第一次博弈中受骗,在下一次博弈中会采取机会主义对策行为予以报复,结果双方之间维持着一种纳什对策均衡,直到合作关系破裂。这种现象在现实中是很常见的,比如说制造企业提供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流通企业的利润受到了损失,下一次制造企业再提供产品时,不管是不是符合要求,流通企业总是会认为其不符合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制造企业有可能索性就直接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产品。由于产品达不到应有的品质,在市场中的价格降低了,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的整体利润也就减少了。这种合作关系之所以还能继续维持,是因为他们各自利润的获得都要依赖对方。一旦利润减少到他们不可以接受的程度,或是找到了新的合作伙伴,这种合作关系就会破裂。
当由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引起的内生交易费用足够高时,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交易关系或是合作关系就会瓦解,他们需要寻找新的对象建立关系。但即使他们找到了新的对象,他们也都曾经被欺骗过,或是欺骗过另一方。基于以往的经验,他们仍然不太愿意相信对方。对方提出一套利润分配方案,明明是合理的,却也认为对方要价过高,不愿与之建立关系。结果与之建立关系的对象多为要价不高、机会主义倾向却较大的企业。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之间也就陷入了另一种均衡状态,即贝叶斯均衡。由此引起的逆向选择,使得企业最终选择机会主义倾向更大的对象,内生交易费用不但没有减少,反而更高。
在现实的经济运行中,企业不仅仅是为了获得更多的利润会产生机会主义对策行为,为了逃避风险也容易诱发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出了问题,各部门相互推卸责任,就是一种逃避风险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利润是与风险相联系的,利润分配必然伴随着风险分担。制造企业要求流通企业向他们订购超过市场需求量的产品,流通企业要求卖不掉的部分要全额退货,这都是不愿承担风险的表现。利润分配的公平,不仅仅是指分配本身的公平,而且指风险的公平分担。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不仅不能使风险有效地分担,反而增加了风险。Das和Teng(2000)等人提出的关系风险的概念,就是指“其他合作者的机会主义行为”。虽然,他分析的是联盟组织中的风险问题,但是,这一概念在本文中仍然适用。
五、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纳什议价均衡
西方学者的研究表明,企业产生机会主义对策行为是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降低信息不对称性的程度,双方形成机会主义的倾向就会降低,也可以减少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内生交易费用。纳什议价均衡不同于纳什对策均衡和贝叶斯均衡,是一种不存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的非机会主义对策均衡。在这种均衡状态下,双方之间没有内生交易费用,各自的行为都是一种自利行为,是一种利己不损人的行为。纳什议价均衡总是能将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分工得到的好处在双方之间均匀地分配。分工经济带来的好处完全得到体现,整体利润提高了,而且没有内生交易费用,利润也能得到有效的分配。
但是,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纳什议价均衡只是一种理想,企业不可能了解所有的信息,即使了解了所有的信息,如果对信息理解不完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还是会存在,内生交易费用依然会不断提高。一种有效的方式就是寻找一种载体,这种载体可以体现要掌握的信息,就像产品的品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产品的品质。我们知道,在瓦尔拉斯均衡状态中,信息并不是完全对称的。相反,在这种均衡状态中信息极度不对称,只是价格机制弥补了信息的不对称性的缺陷,信息都融汇在了价格当中。但是我们不能指望价格机制这只看不见的手会自发地起作用,我们必须借助于一种有效的方式给它指明方向。信誉机制的建立就起到了这种作用。信誉作为企业相关信息集合体的标志,可以反映出企业机会主义倾向的程度。人们不需要花费时间去收集琐碎的信息,只需直接了解企业的信誉。在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利润分配的博弈中,信誉机制将双方的有限次博弈转变为在整个市场中的无限次博弈,对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实行长期惩罚,使得博弈的结果转向纳什议价均衡,有效地降低了内生交易费用。
六、结束语
当制造企业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无力承担产品的流通职能时,便有了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的分工。专业化经济提高了制造企业的生产能力和流通企业的流通能力,使更好的产品可以更快地进入市场,实现更高的价值,从而能够提高产品的交易效率。但是,同样是因为分工,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作为相互的独立体,为了能在利润分配中得到更大的份额,产生了机会主义对策行为,提高了内生交易费用。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利润如何分配的问题,就是如何降低二者之间内生交易费用的问题。内生交易费用的产生原因是双方的机会主义对策行为,而机会主义对策行为又是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所以,问题的关键是如何降低这种信息不对称性的程度。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和现实的不确定性,这一问题无法直接解决。于是,我们应寻找一种间接的途径,以解决这一问题。信誉作为企业相关信息集合体的标志,充分利用信息规模经济和公共产品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企业机会主义倾向的程度。信誉机制的不断完善,降低了企业机会主义倾向的程度,制造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的博弈结果逐步转向纳什议价均衡,利润得以有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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