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家乐福这样的外资零售企业,在我国进行的是一种掠夺式的资本积累,正在以倒逼的方式危害中国的消费品产业链。”上海市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汪亮研究员如此认为。
这种言论是否危言耸听?
在拉动国民经济的投资、消费、出口这三驾马车中,消费占据40%左右的比重,而零售业是消费链条的终端,是整个消费品产业链的“咽喉”。
中国的出口产品,由于利润不高、价格低廉而频频遭到“反倾销”制裁,终极原因,仍在于没有掌握国际贸易的定价权。而中国的消费品产业链,由于销售终端逐渐被外资掌控,国内定价权也在逐渐沦丧。
逐渐掌握定价主动权的外资连锁企业,正在中国以倒逼的方式影响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和变革。而外资零售商在华跑马圈地的方式,也从以前的单店快速扩张,迅速升级到企业并购的层面。
“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们再次呼吁加强产业保护,加快步伐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行业进行规范,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并购战升级
2007年刚开春,沃尔玛便宣布收购好又多,这无疑是中国零售行业中的重磅新闻,因为这个全球老大通过一桩企业收购便成就了中国老大的地位,大卖场门店迅速增加到174家。
而曾参与竞购好又多的本土领头羊联华超市(0980.HK),3月份宣布出售旗下的联华快客便利店广州业务,接盘者则为全球便利店行业老大“7-11”的经营商。
随着百联集团的整体战略调整,联华超市或将收缩战线退守华东,集中资源重点发展长三角市场。
刚刚过去的2006年,TESCO完成对乐购的控股,家得宝7亿元收购家世界家居,百思买(Best buy)收购五星电器……外资巨头们在华并购的势头可谓来势凶猛,顷刻之间即可吞并一个培育上十年的企业,成就行业领头羊的位置。
毫无疑问,外资抢夺中国市场有着巨大的优势,有雄厚的资金和经营能力作为后台支撑,同时“零售倾销”造成的财务漏洞还可以通过在华跨国采购带来的巨额利润进行填补。
“事实上外资零售商在中国投入的资金很少,都是使用我国银行、供应商的资金来发展在华业务。”长期研究中国流通业的汪亮说,外资零售商在中国的资产负债率平均水平超过了80%,通过这个数据很容易得出这样的结论。
而反观中国本土的零售商们,境遇则大不相同。
传统的老牌百货店是这个行业的主体,在近年来外资连锁企业冲击中国市场的浪潮中匆忙应战,纷纷加入超市行业的圈地运动当中去,取得了区域性扩张的良好业绩,但能走出本省的跨区域连锁企业犹如凤毛麟角。
此外,中国的本土零售企业,大多背负着历史包袱,带着浓郁的地方特色,难以越出“雷池”半步。他们资产负债率大都在50%左右,超过70%便被证券分析师们认为达到财务“警戒水位”,在投资上稍有不慎,或许就要带来灭顶之灾——倒闭或者被重组。
本土龙头企业百联集团2006年营业收入仅为600亿元,而年营业收入超过100亿元的本土零售企业也屈指可数,共计仅为10家左右。本土企业“小而散”的局面,是整个行业的“软肋”。
而跨国巨头们的营业收入则动辄上千亿美元,家乐福、沃尔玛等巨头们在中国的零售业务,年营业收入也超过了200亿元人民币。
在经过一轮单店扩张的传统增长之后,如今零售行业的竞争已经进入到并购战阶段,外资凭借自身资金实力正在以“几何级数”做大中国业务。而本土企业由于“小而散”的先天不足,举债收购存在财务风险,自然扩张已经难以跟上外资速度。
倒逼力量
对零售业来说,网点资源至关重要,“选址,选址,还是选址”。
2004年“两会”时抛出“大店法”提案的全国人大代表王填,这次“两会”时的提案还是催促《城市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尽快出台,并建议实行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制度。
王填创建的“步步高”连锁超市,成为湖南超市业老大后,去年进军江西。而在网点争夺战中,地方政府出于招商引资的需要而崇尚外资,“步步高”往往是外资超市的手下败将。他们只能看着外资超市占据着各个城市最好的商业网点位置而“眼馋”。
拥有了黄金位置的先天优势之后,外资零售商在中国的日子自然是更加有滋有味,日益壮大的市场份额,成为向上游供应商漫天要价的“筹码”。
处于黄金商圈的销售终端,自然寸土寸金,大大小小的供货商们求之若渴。而打入外资连锁企业的卖场,又让各路供货商们又爱又恨。爱的是跑货量很大,恨的是要价太高。
“羊毛出在羊身上,我们的销售费用最终是打在商品价格中。”一位大米批发商如是告诉本报。
“零售商为了获得价格上的竞争力,只有向供应商压价;而供应商为了赚钱,只有在产品质量上做手脚,只要表面上看不出产品质量问题,零售商也懒得去管。”一位曾在家乐福中国区供职多年的人士如此分析。
显然,通过快速开店和收购并举,外资已在一些子业态中占据绝对优势,如今的大卖场行业,外资已经在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占据70%以上的份额。
从中国去年7.6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以及12%的年增长来看,外资的份额确实很难超过10%。但是零售行业天然的特征就是完全竞争行业,大量市场份额呈分散状态,在产业链中没有话语权。而由于外资巨头们都是大举进入,他们具有的规模经营优势和成熟的商业模式,却很容易对上游产业链发生“杠杆效应”。
汪亮认为,外资在我国肆无忌惮的掠夺式经营,根源在于我国在商业立法上严重滞后,缺少一部类似于《商法》的上位法以及《大店法》、《专卖法》等众多的商业子法。用健全的法律制度去规范企业,才能给外资、内资企业一个公平竞争和经营的环境,也符合全球惯例以及加入WTO时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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