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品流通渠道的涵义和特点
(一)商品流通渠道的涵义
商品流通渠道有多种表达。从世界范围内来看,有两种表达的角度:一是从宏观商业的角度表述;二是从微观商业的角度表述。从宏观商业的角度来看,商品流通渠道是指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流转线路和经过的经济组织。从微观商业,亦即市场营销的角度来看,商品流通渠道是指个别商业企业的销售方式或销售手段。这里,我们强调的是宏观商业立场上的商品流通渠道。
(二)商品流通渠道的特点
1、流通渠道是一组路线。在这组路线中拥有参加商品交易过程的各种类型的机构、组织和个人。 2、流通渠道的起点是生产者,终点是用户或个人消费者。 3、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过程中,至少要转移商品所有权一次。经过这种转移,经营者的目标才能实现。
二、商品流通渠道的类型
(一)产销合一的渠道,又称产销直接联系的渠道
这是指商品直接从生产者手中流通到消费者手中的形式。这是一种最简单又最短的流通渠道。在商品经济不发达的阶段,是一种普遍存在的形式。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便成为专业化分工程度最低,处于次要地位的一种流通渠道形式。采取这种流通渠道的企业,一般利用派员推销、通信销售、电话销售、家庭访问等方式,直接向消费者或用户销售企业产品。消费资料中的耐用品、高级化妆品适宜采用这种形式;生产资料中的大型机械设备也适宜采用这种形式;服务行业可以说只有这种流通渠道形式。此外,城乡农贸市场、集贸市场上的小生产者也主要采取这种流通渠道形式销售商品。
(二)产销分离的渠道,又称商业渠道
这是指由商业部门来组织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商品生产出来之后,首先由商业部门进行收购,经过运输、储存、加工、编配等活动,经由批发商业和零售商业的形式,再转到消费者手中。这是商品流通中的主渠道,也是商品流通专业化分工程度最高的一种渠道。这种渠道形式广泛应用于一般消费品和工业品流通运行之中。
(三)产销结合的渠道
这是指由生产部门和商业部门先后有序地共同组织和完成商品流通的全过程。当商品生产出来以后,先由生产部门的推销机构完成一般商品流通过程,再由商业部门继续完成商品流通的其他过程,直到最后卖给消费者。其特点是生产者或生产企业参与商品销售。在社会化大生产专业分工愈细的情况下,生产者或企业,不可能都专门从事商品销售,而是通过其专设的销售机构或代理商,或联营的形式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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