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年出现的农产品滞销、“农民卖不掉、市民买不起”怪圈一再出现,“买难卖难”和“卖贱买贵”等现象已成多年未解的顽疾。专家指出,要改变目前的现状,需要重构农产品流通的产业链,构筑新的农产品交易模式,同时,还需各级政府“有形之手”发力,强化农业组织化水平、缩短流通链条。
最近,海南香蕉价格3年“轮回”悲剧再度上演,又一次让我们看到我国农产品流通的脆弱。连续多年出现的农产品滞销、“农民卖不掉、市民买不起”怪圈一再出现,“买难卖难”和“卖贱买贵”等现象已成多年未解的顽疾。专家认为,缺乏科学种植指导、产销脱节是农产品滞销“卖难”的主要原因,而流通环节过多和中间商操纵价格则导致终端零售价居高不下。要改变目前的现状,需要重构农产品流通的产业链,构筑新的农产品交易模式,同时,还需各级政府“有形之手”发力,强化农业组织化水平、缩短流通链条。
农产品流通环节过多
我国农产品流通明显存在环节太多、链条过长的问题。一般来说,在中国,蔬菜由田间地头到市民的餐桌大概需要以下几步:先由大量的、分散的种植户手中通过农村经纪人运送到一级批发商或者代理商手中,然后一级批发商或者代理商再转手到二级批发商手中,由二级批发商转手到零售商手中,最后由零售商直接销售给消费者。
数据显示,通过这种渠道销售的蔬菜占到了消费总量的70%以上,其他部分由超市等渠道供应。目前,中国生鲜蔬菜的冷链运输并不发达,通常以常温物流和自然物流为主,流通过程损耗很大,损失率在25%~30%左右,这些自然要计算到物流成本中。
蔬菜在运送到批发市场后,需要缴纳进场费、摊位费、人员费用(工资、吃住等)等一系列费用,如果经过二级批发商,同样需要支付这些费用。在零售环节,依然需要付出的成本包括摊位费、工商管理费等近十几种费用,这样,高价格的蔬菜卖给消费者也就没什么奇怪的了。
纵观整个蔬菜流通链条,可以看出除了一些市场向中间商收取的费用存在一定的压缩空间,比如进场费、摊位费等,其他的费用压缩的空间并不大。如果进一步考虑到汽油价格这些年不断上涨,以及各种过路过桥费,这对于蔬菜流通来说,都是难以承受之重。因此,看起来中间商的利润很大,实则也不尽然。
而对于上游的种植农户来说,由于蔬菜保鲜期等原因,必须要将蔬菜在一定时间内尽快卖掉,造成蔬菜集中上市,形成了“卖贱”的现象。由此可见,目前的流通模式并非“两头哭,中间笑”的局面,而是整个流通产业链都在“哭”。
流通模式变革在即
由于存在大量的散户种植,中国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存在多种模式并存的局面,即以批发市场为主,但也包括龙头企业+批发商+终端零售、合作社+批发商+终端零售、农户+超市等多种模式。数据显示,中国城市消费蔬菜的90%是通过农产品批发市场流通的。预计到2015年,中国大中城市超市流通的农产品数量将由现在的10%~15%增长到30%~50%。
但不容忽视的是,中国农产品流通模式正在发生改变。无论是上游的农户、或是中游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还是下游的超市都已经开始了自身前后产业链的延伸和对接,以期能够彻底打通产业链,以此来稳定整个农产品的供应。
在上游,随着合作社力量的不断加强和壮大,通过合作社销售农产品将会成为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但也应该看到,目前全国各地拥有各类合作组织1.7万个,却仅有10%左右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组织。
在中游,则是大量的中间商和批发市场。大的经销商和批发市场可以向上游延伸,打造一个完整的农产品流通产业链。目前,新希望(20.84,-0.12,-0.57%)集团和北京新发地农产品有限公司合作,3年内将在北京建设1000家便利店。
在下游,主要是超市渠道进入到上游。超市具有强大的物流体系,而唯一缺乏的就是上游稳定的农产品供应,比如沃尔玛已经在大连等地建设了自己的供应基地。而另外一种模式则是超市与上游的合作社进行对接,即“农超对接”,也是未来农产品流通发展的主要趋势。
“有形之手”当有所作为
业内人士认为,破解产销地农产品价格悬殊的“怪象”,除了变革产业链、发挥市场“无形之手”的推动作用,还需各级政府“有形之手”果断发力,大力推广订单农业,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缩短流通链条。
目前农产品市场经营体系还很不健全,一些中小种植户对于价格波动异常敏感。一有风吹草动,就相互杀价或者集体惜售。这种情况的出现与广大种植户缺乏市场信息、农业组织化程度不高有很大的关系。市场信息的不对称容易导致农民种植不科学,盲目跟风,对市场前景无法准确判断。而较低的农业组织化程度则使得农民力量分散,无法联合起来对抗风险。
专家认为,要破解滞销问题,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市场流通体制建设,减少流通环节成本,另一方面要不断拓展销售渠道,积极进一步开拓市场。因此,有关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能力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培育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
另有专家指出,此次海南香蕉事件再度警示我们,此起彼伏式的中国农产品价格过山车的出现并没有得到广泛意义上的经济自觉,各地的“看得见的手”并没有在农民的利益上投入应该有的热情,单纯靠农民组织起来的“经济合作社”的力量还无法达成稳定全国价格市场的能力,有必要依靠中央一级的宏观调控部门建立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价格保障机制,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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