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是企业进行战略转型的关键因素之一,其重要性无需赘述,毕竟中国太大了,没有渠道的助力,产品很难达到终端,并实现“惊险的一跃”。总体来讲,国内企业在渠道建设上表现不错,不少企业在这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本土化创新,形成了对跨国公司的“非对称优势”之一。
不过,尽管国内企业对于渠道的运作相对擅长,但随着跨国公司的渠道下沉,中国企业在渠道上的优势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消弭,如何将渠道——这一中国企业的传统优势项目在传承中加以创新,使其在转型过程中继续扮演“尖刀”的作用?
中国企业渠道优势再思考
与跨国公司相比,渠道是国内企业为数不多的“优势项目”之一。从渠道下沉到直插终端、从深度分销到“联销体”、从传统渠道到电子商务,国内企业依托本土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创新,使渠道成为自身有力的“非对称优势”之一。随着跨国公司对国内市场了解的日趋加深和“渠道下沉”,国内企业的竞争优势不断消弭,那么,对中国企业而言,如何在巩固既有优势的基础上,继续磨砺“渠道”这把“尖刀”?
渠道建设主要包括渠道结构和渠道成员之间关系两大层面。在实际的渠道运作中,企业常走两个极端
第一,完全依赖经销商。为了短期利益,企业招商陷入了巨大的误区,俨然成为一种“圈钱”手段,各种招商“秘技”、“诀窍”一哄而上,概念、招式不断翻新。长此以往,厂商之间的信任关系变得非常脆弱。 第二,完全不信任经销商,索性开展“深度分销”甚至自建终端,追求百分之百的渠道掌控。这种方式之下,渠道成本相当高,企业面临极大的资金压力和管理压力。
上述两种做法都远非最优方案。那么,企业该如何在成本与效率之间找到平衡?
关键是规划好三个“度”:长度、宽度和密度。
渠道的长度是指渠道的层级,长度越长,厂家对渠道的掌控力越弱,反应越慢,成本也就越低,而渠道长度越短,掌控力越强,反应越快,成本也就越高。
渠道的宽度是指渠道类型的数量,渠道越宽,企业覆盖渠道的类型也就越多,在市场上的能见度也就越高。
渠道的密度是指渠道成员的数量,渠道的密度越高,就意味着企业的渠道成员越多,覆盖的终端数量也越多,对渠道的掌控力度也就越强。
企业的渠道结构的设计,就是围绕着“三度”做文章,具体而言就是如何覆盖渠道、如何激励和管控渠道。
企业要想建立合理的渠道结构,则要理顺厂商关系。如果企业在渠道建设中采用低成本战略,厂商关系中经销商的话语权就大一些,厂家的渠道掌控力也较弱:如果企业追求渠道掌控力,渠道层级就会少,运作成本也会高。
渠道结构的设计,就是围绕着渠道的“三度”做文章,即:如何确定合理的渠道层级,如何增加渠道覆盖的类型和密度。
不同的厂商关系决定了渠道成员之间利益分配问题。实际上,在成本与效率之间的权衡并非易事。具体涉及渠道价值链环节的构成、渠道成员的角色定位、在价值链各环节中的职责分配、投入的成本结构、获得的收益以及渠道成员需要遵循的规则等,这里面的因素非常多,只有通过对渠道运作价值链各要素的系统分析,企业也才可能真正构建起渠道核心竞争力,也才能够实现渠道模式的创新。
【案例1】无论是驱动结构设计抑或渠道成员之间的关系,都离不开营销创新。娃哈哈的“二级联销体”就通过模式创新,在成本与收益之间实现了较好的平衡。从渠道结构上看,娃哈哈渠道结构并不算扁平化,其渠道成员包括一级特约经销商、二级特约经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四级,分别覆盖地级市/省会城市、县级市/县、乡镇和村等级别市场。和采用深度分销的企业直接将经销商设置到县,不同的是:娃哈哈的渠道宽度很广,几乎覆盖了全渠道,包括现代渠道(大卖场/超市/便利店)、传统渠道(批发市场/杂货店/流动摊点)及特殊渠道(交通口岸/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餐饮场所/学校/工矿企业等)。其渠道的密度则更加惊人,渠道成员数量极其庞大,如果以终端铺货率衡量,娃哈哈是绝对的王者,在中国的任何一个偏远地区(比如新疆)或高原地区(甚至在海拔4000米的高山),你都可以见到娃哈哈产品的身影。
娃哈哈之所以能实现渠道长度、宽度和密度近乎完美的结合,关键在于重新规划与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传统的厂商合作更倾向于完全由经销商掌控渠道,而经销商对渠道的运作基本上都是采取政策导向的自然辐射,对渠道的管控非常粗放。娃哈哈则通过划定区域、降低重心、维护价差、强化规范来重新界定与渠道成员之间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借助人员力量来协助渠道成员拓展业务,这种方式一方面充分发挥了渠道成员的资源和能力,另一方面则通过大力度的产品扩张、品牌传播和人员助销来强化对渠道的掌控。
与深度分销模式下厂家的亲力亲为不同的是,“二级联销体”并没有取代渠道成员的力量,而是充分发挥后者的作用。因此娃哈哈在实现对渠道精耕的同时,其渠道运作成本没有失控。三株集团曾经依靠渠道精耕将销售收入提升到80亿元,但其代价则是配备了15万名销售人员,由此产生巨大的成本最终导致了企业的衰败。
品牌专卖店也是中国企业近年喜欢采用的渠道模式之一,该模式又可以分野为自营和代理经营两种类型,前者由企业自建专卖店,独立开展选址、开店、经营、管理、推广等运营活动,同时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后者企业自身不负责开店,而是将其交给区域的代理商来承担,作为交换,企业则给予代理商较大的利润空间和优惠政策。
完全自营的方式对于资金和管理的要求很高,好处是企业对渠道掌控力很强,而代理商经营则可以帮助企业分担相当一部分的资金和管理压力,企业只负责产品,品牌,但是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却难以有效掌控渠道,常与代理商发生利益之争,从而影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案例2】海澜之家没有拘泥于自营和代理两种模式,而是创立了一种全新的方式,即:托管式连锁加盟,这不同于常规的区域代理商经营,而是由单个的加盟商投资加盟,加盟商只管按照要求投入资金(包括保证金和租金),而对于店铺的经营则无需费心,无论是进货、销售还是推广,都完全由海澜之家的专业团队来负责,作为回报,加盟商按照投入资金的多少获得收益,无须承担库存的压力。海澜之家依靠这种模式吸引了大量的加盟商参与。一方面,通过托管,公司强化了对于专卖店的掌控力,另一方面,公司又获取了加盟商投入的大量资金(相当于变相融资),从而实现快速开店,并进一步提升在渠道中的影响力。
企业应该站在区域运营的高度来整合不同渠道,不能再像以往那样只是单纯依赖经销商去拓展市场,而应当形成多元化、联动的渠道体系,在整个战略体系中清晰界定不同渠道成员的类型和角色。
上述两个案例表明:渠道核心竞争力的构建并不是简单依靠招商和销售政策就能实现的,而是要通过对渠道运作价值链的整体规划,从而实现渠道模式的创新,如此方能从粗放化和同质化的市场中脱颖而出,最终获得渠道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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