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仅是冰山一角。”昨天,有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玩“价格标签戏法”在国内多家超市尤其是外资零售超市,都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可以说是中国零售业的潜规则。不过,值得玩味的是,像家乐福、沃尔玛这些国际零售巨头,在其本土一向守法经营,为何来到中国就变成“坏孩子”?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指出,外资零售企业进来中国后“本性变异”,在10年间完成了在中国的战略布局和取得巨大战略优势,不断制造和利用“潜规则”,对中国流通业造成极大冲击。
“价签戏法”成了潜规则
日前发改委通报在北京、上海、武汉、长沙等城市的多家家乐福店、沃尔玛店被查实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其中欺诈伎俩包括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
广州一位消费者杨先生昨天告诉记者,他在广州天河的一家家乐福也曾多次遇到过“标签标低价,结算用高价”的情况。去年亚运期间,他在天河家乐福门店购买某品牌牛奶商品,标签上的优惠标价比其他超市低1—2元,然而结账打单时却以原价结算。找到该店负责人理论,负责人解释说“优惠促销期已过,但价格牌忘记更改。”
“这实质上就是我们常说的‘促销陷阱’!”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据其介绍,在当前零售企业竞争激烈情况下,很多超市都会利用“低价”商品来吸引客流量,但结账时又是另一套系统“顾客在结账时一般对账单不会仔细看,若被顾客发现,超市工作人员就会通过道歉、赠送礼品等方式来善后。”
“玩‘价格标签’戏法的欺诈行为,我估计有2/5超市都在这么做!”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北京供货商联盟负责人姚文华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这是行业的一种潜规则,这种现象在很多超市都有,而且存在至少有五年之久。”据他介绍,目前很多超市尤其是大型连锁外资零售企业,以“低价”抢客流、抢市场份额。超市的“低价”是向上游供应商“压榨”。
“加码”渠道费用压榨供应商
据了解,除了上述“价签戏法”潜规则外,还包括有零售商收取高额渠道费用、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等,近年来,多家知名零售企业的不正当交易不时被媒体曝光。最近,多家家乐福、沃尔玛系统供应商向记者投诉称,这两家外资零售巨头近年来不断“加码”渠道费用,盘剥供应商利润。据北京供货商联盟负责人姚文华介绍,大型外资超市的“渠道费”,5年前收取零售渠道的总费用,为商品在该超市系统内的总销售额5%,之后逐年上调,今年已升至45%。
“目前多家超市的渠道费收取额已达30%—45%,超市将成本压力转嫁到供应商和生产商,企业不得已进行商品调价,转至终端产品,最终推高物价。”有不愿具名资深人士称“家乐福最先在内地开始收取通道费用,随后其他零售企业纷纷效仿,这个潜规则就是外资零售企业制造出来的。”
姚文华告诉记者,家乐福、沃尔玛将压力都转嫁到供应商身上“货款90天才给供应商,”另一位供应商向记者透露,最近家乐福与供应商矛盾激化的主要原因是,家乐福希望食品供应商的整体扣点都拉高到21%—22%。“已逼近供应商生存底线”。
“超国民待遇”纵容了国际零售巨头?
“这肯定不是家乐福系统内的‘潜规则’。”广东连锁经营行业协会会长孙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法国、美国等欧美国家,家乐福和沃尔玛肯定不会做这样的事情!问题是,在国际市场拥有良好形象、具有商业典范之称的国际零售巨头,为何在中国却发生“质变”?
国内知名的零售业专家上海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教授顾国建曾在《中国连锁超市通道费研究报告》中指出,中国的连锁业发展之初超低的毛利率根本不能在摊销成本费用后还有赢利,更无法支撑连锁企业的生存和快速扩张。因此,当一般商品经营的赢利模式无法形成时,中国连锁业从创建之初就选择了一条建立在通道利润的基础之上、利用供应商货款滚动发展的畸形模式。而中国制造业上游产业链过度竞争的格局,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这种零供双方市场地位的悬殊格局。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告诉记者,造成这种“变异”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政府、企业界对外资零售企业的“超国民待遇”纵容了它们。
在王先庆撰写的《外资零售企业过度“超国民待遇”负效应渐现》文章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过去对外资开放的10多年时间里,包括沃尔玛、家乐福在内的各外资主要巨头,先后完成了在中国的战略布局,取得空前巨大的战略优势“沃尔玛们当前已实现了在全中国跨区域的全供应链管理,它们的霸气开始显现,从2010年开始,借中国供应商转型立足未稳之机,开始了从厂家、供应商、农民等各个环节获取最大的‘成长性收益’的‘战略大反攻’,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加工到零售环节两头夹击国内供应商。”
有专家还指出,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对外资零售企业没有威慑力,也令其肆无忌惮。“据发改委通报,对违规超市的处罚最高才罚50万元,这对外资零售企业来说,根本起不了作用,这笔钱可能他们一个店的通道费,就能收回来。”广东省连锁经营行业协会会长孙雄称,家乐福等国际零售巨头在其本土国家都很规范,不可能发生目前在中国所做之事“若是做了,当地政府、市场对其惩罚很严厉,会让它们损失惨重,甚至直接就公司倒闭。”
“外资零售企业的负效应才刚刚开始,以后不仅供应商受夹击的现状会加剧,而且消费者受损的状态也会延续”。王先庆认为,要改变这种不利的状况,一是要尽快规范相关法律法规,对外资流通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规范管理,并予以切实的执行和监督。二是尽快培养本土有竞争力的流通企业,与外资流通企业抢占战略制高点和争夺定价权。三是政府、行业协会等应与外资零售企业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对接渠道,让外资零售企业认识到在中国既要赚钱又要讲良知,遵纪守法,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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