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近年来外资商业在中国市场快速扩张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引人关注,亟需高度重视并予以适当规制。本文首先分析了外资零售商业在中国市场快速扩张引发的种种弊端,在此基础土,提出我国的应对策略
关键词:外资零售商,扩张,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713 文献标识码:A
自从我国加入WTO及其过渡期结束以后,外资零售商业进入中国市场的投资比例、业态选择、地域分布等方面限制均已取消。新世纪10年来,外资商业在中国市场快速发展。外资企业带来了充裕的资金、先进的理念和管理技术,促使我国流通企业加快改革发展,增强自身实力,提高竞争力。近年来我国现代流通业从较低起点起步,快速发展,外资的作用功不可没。但是,近年来外资商业在中国市场快速扩张中也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引人关注,亟需高度重视并予以适当规制。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外资零售商业在中国市场快速扩张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外资商业在有的地区享受超国民待遇
有的地方领导出于“政绩”考虑,片面追求引进外资的规模,注重著名外资品牌的轰动效应,热衷于在本地区引进外资商业。在面对本土商业企业与外资企业同等竞争的条件下,一般是将土地开发权、网点使用权、企业购并机会以及其他有利条件优先给予外资商业。这样,外资企业享受的是“超国民待遇”,本土企业则沦为“低国民待遇”。此类事例前些年在东部地区,近年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的三、四线城市屡见不鲜。有人形容为“亲了洋女婿,疏了亲儿子”。
(二)外资商业出巨资高价并购企业,有“零售业倾销”之嫌
2009年上半年,北京物美集团欲以4.6亿美元收购江苏时代零售,而韩国乐天购物则凭借雄厚的资金优势,以5.6亿美元之巨资参与竞购,最终因物美报价低于对手,韩国乐天如愿以偿。以当时时代零售主要分布在江苏省的超市门店网络及经营状况来看,出资5.6亿美元收购,从投资回报率来看,明显算不过帐来,有违商业经营和投资的一般规律。与商业企业开设门店从少到多,经营规模从小到大,逐步积累,滚动发展的一般规律不同,韩国乐天购物此举实际上是不计投资成本和回报,出巨资收购现有企业,布设网络,“抄近道”抢占市场。他们是以资本占市场,着眼长远,以挤垮中国企业为目标。2010年家乐福收购河北保龙仓连锁超市也属于这种情况。有专家将这种现象形容为外资企业在中国市场的“零售业倾销”,客观上打压了中资企业的正常发展。
(三)部分业态上外资(含台资)商业所占市场份额已达50%
目前国内十几种零售业态中均有外资商业进入。除了家居建材业和家电零售的行业龙头企业仍为本土企业以外,大型综合超市、快餐业等业态的行业前几名均为外资商业把持,仓储超市、会员店外资比重达96%以上。尤其是与居民生活消费非常密切的大型超市,沃尔玛、家乐福、大润发等外资商业汇总后所占比重已经超过50%,上海、北京、广州等城市外资比重更高达60%以至更多。有的地区商业企业负责人反映:“外资新开一家店,内资企业死一片”。2010年全国“零售百强”中,外资企业占19家,而销售额比重则达23.2%。而且,2010年外资商业超市门店数量比上年增长20.5%,高出“百强”门店平均增幅7.8个百分点。表明外资连锁超市开店进度比起本土企业更快。而且这些外资零售商业集团均采取多元化经营战略,不仅做零售,都已从事商业房地产、网上销售以及自有品牌开发等。
(四)部分外国高档品牌出现“客大欺店”状况
部分外国高档品牌在中国市场经营呈强势地位,对零售商提出种种苛刻条件,出现“客大欺店”状况。目前社会各界对超市、大型零售企业对制造商、供货商收取“通道费”问题反映比较强烈,日之“店大欺客”。殊不知,在进口奢侈品、高档商品经营问题上,“客大欺店”的问题也很突出。有的外国奢侈品、高档进口商品的品牌商要求百货商店出高额资金装修专区、专柜,装修标准须按品牌商要求,一般不得低于每平米3万元,有的更高,达到每平米5万元标准;商家负责品牌商的推广和广告促销费用;要求承诺足够的保底销售额;货款结算是先款后货;商品定价权归品牌商所有。以上条件经销商必须全部满足,否则就不进店。许多大型零售企业反应强烈,但面对品牌的强势,也无可奈何。
应对策略
市场经济条件下,谁掌握了网络,谁就掌握了流通的经济命脉。流通产业对于引导生产、扩大消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零售业,尤其是大型综合超市以经营快速消费品为主,居民对这些商品的消费需求呈很强的刚性特征。大型超市无论是采购和分销,网络渠道分布广,对于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乃至社会稳定、国家经济安全,意义和作用十分重要。近几年,本土大型连锁企业在应对非典、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抗灾救灾中维稳保供,是政府的有力抓手,成为政府和人民可以信赖和依靠的中坚力量。在许多地区,外资成为大型超市的主渠道,而且外资大流通企业凭借其众多门店采购网络形成了很强的议价能力,对制造商、中小供货商形成打压之势,对此不能不对国家流通产业安全产生担忧。
外资商业在中国市场扩张中的上述问题在不同地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近几年愈加突出。笔者认为,对目前外资零售商业出现的问题,不能简单的做利弊比较,也不能笼统的讲利大于弊或弊大于利,应引起足够和高度重视。对于这些问题,业界一直有不同认识。一般来说,商业企业、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对问题的严峻性和紧迫程度看得比较重一些,一直在以各种形式呼吁和反映。目前《反垄断法》规定的三种垄断行为,即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以此来分析外资商业的种种行为,都还不足以表明外资商业触犯了法律。从中国加入WTO签订的协议,作出的承诺和现行法规的角度,也难以遏制外资零售业的快速扩张。但是,政府也不是完全无能无力;认真应对,还是可以有所作为的。根据国外经验和企业的呼吁要求,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首先要从我国流通产业受到损害,进而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高度来看待外资商业扩张问题。中国是世界上商业对外开放程度较高的国家。目前外资在综合超市业态比重很大,但整个外资商业在中国市场的市场份额总体上还不算高,还没有达到国际公认的20%临界点。以单个企业销售额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来考核市场集中度的做法,本身就不科学、合理,中国如此庞大的市场,任何一个企业短时期内都难以达到中国零售市场份额20%以上。结合商业,尤其是零售商业特点,应从某一地区、某一具体业态,外资商业企业所占市场份额来分析。比如,外资商业在大型超市已经超过50%,就可以启动产业损害调查程序,从而考虑适时适度限制外资商业过快扩张的问题。
其次,要考虑运用法规和商业网点建设发展规划适当规制外资发展。发达国家曾先后采用“大店法”和网点建设条例等法规来行使管理。商务部制订“商业网点管理条例”已经多年,因牵涉面广,部门协调难度大,迄今未能出台。有的部门以零售商业为完全放开的行业,企业开店不能有前置审批为由提出异议。实际上,加强大型商业网点规划管理对限制外资零售业是有一定作用的。
又次,要加快发展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商贸流通集团。大型流通企业联系着千万家中小企业,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稳定市场、应急救灾的平台和抓手。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要纠正中资企业与外资企业的不公平竞争和“低国民待遇”问题。除了思想观念方面的问题以外,目前影响本土大型流通企业跨区域发展的突出问题是税收政策。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1997年、2003年已经出台的连锁经营的企业公司总部统一缴纳增值税、所得税政策,因为牵涉到地区财政利益,除个别地区以外,全国大多数地区都没有落实。国家财政、税务部门应加强督促、落实。
再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的作用,在外资开设门店、并购企业过程中由行业协会进行行业评议和听证,代表会员和行业向政府部门提出自己的意见,以维护我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产业安全。在外国,行业协会出于考虑会员企业利益和行业有序发展而提出的“否决权”是得到政府充分认可的。
第五,认真清理查处国外品牌商面对中国经销商和零售商收取的不合理费用和倚强势设立的不平等竞争条件。有关部门要像对待零售业“通道费”问题那样重视国外品牌商的不合理收费,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合法经营,查处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