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外资商业“竞技不同台” |
副标题:一方享受优惠政策 一方只能缝中求存 |
作者:王正忠 卢尧 来源:2006年09月13日 经济参考报 人气: 时间:2006-9-13 13:44:22 进入论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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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2月,我国零售业全面开放后,国际商业巨头加快进军中国市场的步伐,出现了超常规膨胀,在沿海发达地区完成战略布局后,又在内地市场大规模地“攻城掠地”。
由于外资商业在税收、用地、商业网点布局等领域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本土流通企业特别是国有商业企业背着债务和冗员等沉重的包袱,内外资企业处在不平等的“起跑线”上,对零售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潜在威胁。业内人士呼吁,要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的税率,强化商业网点规划控制,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舞台。
外资内地“扎堆”开店 本土商企压力骤增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安徽省会合肥,近年来外资零售业进入速度非常快。从2004年底开始,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家乐福接连开了两家大卖场,并计划近期再开两家。易初莲花、好又多已经开业。沃尔玛近期准备在合肥开设4家大卖场,欧尚将连开3店。麦德隆、百安居等世界著名的商业零售企业在合肥也都完成了选点工作,近期将陆续开张。外资商业还将触角伸向了安徽省内其它城市。沃尔玛、家乐福、欧尚都在安徽省众多城市签订合作协议或者合作意向,完成战略布局。
合肥市区人口不过200多万,流动人口不多,居民人均收入也不高。国际商业巨头的强势进入,对本土零售企业造成巨大压力,中小企业尤为明显。
今年6月中旬,在合肥经营了近8年的苏果超市宣布全部停业。经营23家苏果超市的合肥桐园商贸公司总经理李海萍称,停业的主要原因是来自于同行竞争的压力导致利润微薄,公司不得不退出苏果超市的加盟合作。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合肥市先后有20多家大小超市先后关闭,还发生过数起超市老板卷款潜逃的恶性事件。 不仅是中小零售企业,就连老牌的国有大型商业企业也感受到了竞争的压力。安徽省两家最大的国有商业企业徽商集团和合肥百货大楼集团都采取了加快向地级市和农村市场扩张等手段来应对。
这两家企业的负责人均表示,外资零售业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提升了整个商业层次,从这个角度上来说,本土商企欢迎外资的竞争,也不怕竞争。但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内外资商业企业处在一个不公平的竞争环境,外资企业在众多领域享受“超国民待遇”,这使本就在管理、机制、技术上相对落后的国内零售企业处于更加被动的地位。
外资巨头轻装上阵 国有商企负重前行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文武说,外资商业企业享受“超国民待遇”首先突出表现在税收方面。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内外资企业差别税率制,内资企业统一税率33%,外资企业所得税率15%,在低税率基础上还有“两免三减半”和行业特殊减半优惠等。差别税制带来的后果首先体现在内外资企业的利润率存在较大的差距。中国零售连锁业前30强的纯利润率在2%左右,毛利润率在12%至15%之间,而外资企业毛利润率在20%以上。
其次是在商业用地选址和网点布局上,一些地方政府为满足招商引资和搞形象工程的政绩要求,对外资企业“溺爱有加”。特别是在选址上,不少地方政府不惜出让城市黄金地段和给予最优惠政策。合肥百货大楼集团旗下的合家福超市是安徽省最大的连锁超市,今年销售额可达10亿元。即使是这样有影响力的大型国企,也常常会在竞争中感觉“委屈”。合家福超市和沃尔玛曾同时看中安徽某市的一个黄金地段,但当地有关领导明确告诉合肥百大的负责人,这块地市里已经打算给沃尔玛了,意指合家福就不要再争了。
根据合肥市近期商业网点规划,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服务半径原则上按1.5公里(间距3公里)控制。合肥百大早在2002年就在马鞍山路开了一家大型合家福超市,营业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但是离合家福超市不到1.5公里的地方,家乐福一家大卖场于2005年又获准开业。
徽商集团是国家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之一。作为合并重组的老国有企业,集团背负着“净资产少、人员负担重”等沉重的包袱。这家年销售额超过170亿元的企业净资产只有3.4亿元,资产负债率超过90%,每年仅财务成本一项就超过1.4亿元。集团合并时有近2900名职工需要安置,集团先后拿出近亿元资金来置换全民所有制职工身份,经过各种努力,至今还有600名职工难以安置。集团承担的980名离退休、内退老同志工资和医疗等固定费用,每年都在1200万元以上。
搭建公平竞争的“大舞台”
零售业上游连接着众多的生产企业,下游连接着广大的消费市场,地位十分特殊。而国有商业企业在税收和解决就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却因种种原因背上沉重的包袱。业内人士建议国家应尽快改变目前内外资企业待遇不平等的现状,搭建一个公平竞争的“大舞台”。
尽快统一内外资企业差别税率制。内外资企业在税收上的不平等,已受到社会各界强烈关注。在目前竞争条件下,应取消外资“超国民待遇”,统一税率,避免政策过度倾斜而导致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时给予外资企业过多优惠政策。
加强商业立法和宏观调控,规范零售企业行为,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针对外资零售巨头在中国的抢滩性投资,应制订《大规模零售店法》,对大型零售业的选址、扩建、开业、营销等行为进行规范,以更合理的方式保持对零售业的严格管理。鉴于外资已在大型超市方面占据有利地位,主管部门应通过制订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且严格实施,以此来规范、控制和引导外商投资。
发展本土大型零售企业集团,提高与外资抗衡能力。政府应支持零售企业大胆改革,实行产权多元化,推动优势企业重组,实现“强强联合”。加快落实国家已经出台的加快流通业发展的税收、用地、特许经营等政策,重点扶持在行业中带动力强、影响力大的企业。
政府要在解决企业历史包袱、退出机制方面给国有流通企业以平等待遇。长期以来,国有流通企业不能享受国有工业企业改革的政策措施,政府应该放宽条件,让国有流通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包括核销职工身份置换补偿费用、一次性医疗补助费、补办补缴社会保险等费用,预留离退休和内退人员费用,并加快离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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