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具潜力的中国市场正在成为跨国公司眼中的冒险乐园。就在一些跨国公司高举资本大棒,实施“斩首行动”时,一直低调行事的世界零售业老大——沃尔玛终于坐不住了。有消息说,沃尔玛欲出资10亿美元收购在大陆开店的台资企业好又多。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引起业内外人士的广泛关注。
从表面上看,沃尔玛的并购行动是冲着另一个跨国巨头家乐福来的。据透露,沃尔玛将首先收购好又多的31家直营店,而近100家门店中余下的店铺将在产权清理、整改后再收购,预计在未来两三年内完成。据2006年上半年连锁30强的排名显示,家乐福在中国大陆拥有79家店,在连锁企业排名中位居第5位。而好又多拥有99家店,位列第11位;沃尔玛拥有60家商店,位列第14位。业内人士分析说,如果此次收购完成,沃尔玛在中国大陆的销售额和店铺数量均将超过家乐福。
虽然沃尔玛剑指家乐福,但剑锋划过,不寒而栗的不仅是家乐福,国内制造业如果躲避不及,无疑会遭受相当程度的伤害。
为什么这么讲?如果用一句话解释,就是沃尔玛的块头太大,影响面较广。从总量上看,作为世界
零售业老大的沃尔玛,其对相关产业的左右力非同小可。资料显示,沃尔玛2005年全年在中国的商品采购量达220亿美元之巨。这是一个什么概念?有人比喻道,如果将沃尔玛比作一个“国家”的话,这一交易额可以进入中国的“前五大贸易伙伴”。从理论上说,在买方市场条件下,处于产业链末梢的零售业已牢牢掌握了市场主动权。在“终端为王”时代,零售业一跺脚,制造业震荡难免。所以,有零售业专家认为,沃尔玛首先看中的是商品,然后才是潜在的消费市场。当听到这个大块头强势扩张的消息后,敏感的福州商人不由惊呼:“如果并购完成,可能打击到60%的福州供货商。”
除此之外,沃尔玛商业模式对国内相关产业造成的杀伤力不容忽视。从各种资料分析可以看出,沃尔玛的低价策略有两大支撑点:一是微利巨量订货,二是自有品牌。这两个支撑点都会对国内制造业产生极大的影响。
微利巨量订货方式是成就沃尔玛全球经营强势的主要手段。可以想见,当沃尔玛抛出巨量订单时,很少有企业能够抵抗诱惑,从而不得不接受其苛刻的价格要求。比如,绍兴一家公司是沃尔玛成品服装的布匹供应商,这家公司给其他客户做,一般利润率可以达到10%至15%,而沃尔玛给其的毛利却只有5%。更为危险的是,在巨量订单的诱使下,一些企业必然产生“产能不足”的错觉,盲目扩大生产规模。生产规模扩大后,企业生产成本难以降下来,这些企业不得不进行自杀式压价竞争,从而使整个产业陷入难以自拔的困境。在这方面,一些国内企业已经吃过大亏。
自有品牌是沃尔玛“天天平价”的重要基础。有资料称,沃尔玛在中国已经经营了1800多种自有品牌商品,但沃尔玛并不满足,其目标是:5年内自有品牌占中国总销售额比重提高近10倍。随着沃尔玛的强势扩张,这个掌握产业终端的零售巨头,在品牌推广方面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必然对制造业及服务商产生巨大冲击。比如,在短期利益驱动下,许多中小企业难免热衷于“贴牌生产”,最终沦为巨头的“打工仔”。
由此可见,沃尔玛的强势扩张绝不是一个纯粹的企业行为,其必然牵涉到产业安全这一重大问题。
产业安全是一国经济持续发展的命脉,从这一点来讲,我们不能对跨国公司的强势扩张听之任之。近年来,资本并购取代投资建厂成为外资进入国内市场的主要方式。跨国公司对国内一些龙头企业实施的“斩首行动”,使一些产业内部分工模式、产业链以及相应的产业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引起社会各界对产业安全的高度关注。今年9月实施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对规范外资并购行为必然起到积极的作用。然而,这一规定是否对沃尔玛形成约束呢?笔者发现,《规定》第二条明确规定:“本规定所称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系指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股东的股权或认购境内公司增资,使该境内公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如果严格按此规定衡量,沃尔玛很有可能规避法规的约束,因为沃尔玛并购的对象并非“境内公司”。所以,要规范跨国公司来势汹汹的并购行为,保护民族工商业健康发展,就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有效调控外资进入的速度和规模,在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同时避免产业安全问题。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产业安全也是一国参与国际竞争不可回避的问题。从这一角度看,我们必须科学理性地看待外资,不能简单地将外资视为洪水猛兽,更不能单纯依靠“遏制”来达到“保护”的目的。从产业发展层面看,国内产业界要想快速发展,不“引进来”不行,不“走出去”更不行。在这方面,国内不少企业已有成功先例。简而概之,要从根本上解决产业安全问题,最重要的还是要发展自己,壮大自身实力。
就在笔者截稿时,有消息说,沃尔玛已将并购方案上报管理部门审批。虽然结局尚难预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沃尔玛的举动再次敲响了产业安全的警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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