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神奇了!你不会相信这是真的,但这的的确确是真的……只要拿起电话,它就是你的!还不快拨打热线订购电话,只需一个电话,我们立刻送货上门,你的生活就此改变……”
如此台词,想必大家不会陌生。深夜的荧屏上,常会看到电视购物主持人亢奋地一连二三十分钟地介绍着某一产品。由于陷阱颇多,不少观众已经将其与“骗子广告”画上等号。然而,如今随着艺术品市场的火爆,收藏品正成为电视直销的“新宠”。专家提醒,电视直销藏品往往滥用专业概念,虚张声势宣传主题,模糊广告规避追责,投资者需谨防其中陷阱。
炒概念:专业术语蒙人
从春夏两季大拍卖,到穿插无数的小拍卖,艺术品收藏升温有目共睹。越来越多的资金介入其中,越来越多的天价传奇不断上演,藏品价值空间想像力也被无限放大。一向追逐利益最大化的电视直销购物嗅到了其中商机。翡翠玉石、钻石以及各类贵重珠宝成为电视直销购物最常见的“座上宾”。
“普通的20克金链市场价1796元人民币,而我们的钠美金链只需要499元,499元人民币!有证书证明,绝不变色!并赠送正宗A货翡翠项坠。限量100组……”在多家电视台的电视购物节目中,主持人“疯狂推销”钻石、黄金、翡翠等珠宝饰品,“超低于市场价格”、“有国家珠宝鉴定证书”等噱头让很多观众迷失在各种疯狂中。
中国收藏家协会玉石委员会主任姚政表示,很多都在“炒概念”,用“顾名思义”的概念迷惑不懂行的消费者。“90%的收藏品都不可信,比如翡翠A货,”姚政说,“其实很多专业概念,或者销售方制造出的概念是很蒙人的。”收藏领域这类“词汇”不胜枚举,“A货”并不代表翡翠的价值,仅仅说明是天然无加工,这一条件仅仅是高价翡翠基础的基础。比如“和田玉”,当前的和田玉仅仅是一类含有透闪石成分玉石的统称,绝不等同于新疆和田出产,两者价格差距也相当惊人。
“这是利用专业概念‘蒙人’的,更有避重就轻‘忽悠’人的。如热销的某品牌金项链,循环播放的直销片里,不断出现的词是‘九九金结构’、‘意大利工艺’等,前者强调的是结构,后者突出的是所谓工艺,自始至终,没有一个地方说链子是金的,却不断给人错觉:这就是金项链。”姚政直言,事实上,这根金光四射的项链不过是在表面镀了一层金,至于画面中出现火烧、电钻等破坏性试验,也只是一种表面效果,真正买回去,表层颜色可能不过几个月就脱落了。
某知名品牌钻石饰品专柜负责人也向记者介绍说,一些消费者一听到“钻石”二字就以为是很贵重的东西,但一颗价值连城的克拉钻,如果被切割成细小的碎钻,即便总重量不变,价格也有天壤之别。一些首饰,标榜自己镶了真钻,只卖199元,但实际上,它镶嵌的只是极小的碎钻,而碎钻整包也不过几百元至千元。
此前,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公布的一项对电视购物产品的体验调查报告,揭示了电视购物中各类“金饰品”的真面目。一些所谓的“黄金”饰品,其实是一种仿黄金,其产品表面也仅镀上一层薄金层;而被疯狂叫卖的,所谓的“克拉钻”则是由很多小粒的钻石群镶嵌而成,虽然总重量能达到1克拉,但其价格成本非常低廉。1粒1克拉重的钻石与10粒0.1克拉重的钻石相比,价格相差达数十倍。还有一些所谓的“钻石”,其实是合成立方氧化锆,虽也具备国家鉴定证书,但商家玩了一把虚招,他们并没有说明其实是锆石的鉴定证书。
巧包装:利用主题赚钱
从2008年的奥运会,2009年的新中国成立60周年纪念,2010年的世博会,到2011年的辛亥革命纪念和建党90周年纪念,宏大事件下衍生出无数主题的纪念章、纪念册、纪念钞、纪念邮票,乃至各种纪念衍生品。与此同时,一些文化公司把这些主题藏品当成“原材料”,通过自己的设计和创意,打造出一个新的概念。然而这些巧立名目的新“藏品”具备收藏价值吗?
“排除造假等不法情况,仅就这些新推出的成套藏品价值而言,很多并不具备收藏价值。”北京南区邮票公司经理张杰认为,邮票和纪念币是否有收藏价值,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主题、发行量、品相等等,而文化公司新推出的各色“藏品”不仅存在真伪风险,在主题的设计等方面也不见得成熟,其设计的“套装”还会存在用一张珍稀品种带动一批“大路货”提升身价的情况。而且,目前这些主题套装品标出的高价一般都远远超出其真实价值,不少收藏爱好者往往会被迷惑。
对于文化公司推出的“套装”品,专业藏家也表示了相同的观点。邮票资深藏家钱国宏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收藏原则,“除中国邮政真正一次性推出的套票,对于其他概念包装出来的‘套票’或‘纪念册’只是看个热闹。”钱国宏表示,真正的藏家是不会相信包装出来的概念,究竟哪一张藏品珍稀,往往直奔主题。同时藏家都有自己的收藏理念,也就是有自己的概念,缺哪一张,就去寻哪一张,有很强的针对性。
玩邮票不久的小丁也颇有心得,他给记者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就像买电脑一样,谁都知道去中关村‘攒’机比买整机实惠”。邮票也是同样的道理,更何况,推出“打包”的人还会在套票和套册的包装上大做文章,“即便其收录的邮票各个珍稀,其包装上的水分也是不可小觑的”。
在藏品市场,“巧”包装炒作出来的主题远不仅仅是有纪念意义的重大事件或时间节点, “首次推出”也是颇有发挥空间的。
例如,上海世博会期间,某藏品电视广告便极力渲染“第一意味着升值的收藏定律”。广告称:“第一”往往是重要的价值保证。如我国发行的第一套2008年奥运邮票,第一套2008年奥运纪念币,其价格不断刷新,目前已经堪称“天价”。而百年世博会第一次落户中国,今年发行的纯金纯银“世博·一轴四馆大全套”,包含了多个“第一”:第一套“中国世博会”主题藏品、第一套“上海世博会”标志性藏品、第一套融合世博会会徽主题标志性建筑和四大核心元素的藏品。如此多的“第一”,定会像奥运藏品一样上演惊人的收藏奇迹。
避追责:模糊的广告语
情绪亢奋的电视直销藏品广告并非全无节制,只要稍加留意,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广告语中给消费者“下的套”、“埋的雷”。
以一则“鸟巢紫砂壶”广告为例,广告宣称该壶由中国壶艺大师吕某精心设计监制,全球限量发行12008套,每套为9800元。但历来紫砂壶收藏按人定价。该大师此前一把普通手工壶市场价达到20万元以上,其制作的一款“阴阳太极壶”更是曾拍得150万元天价,创近代紫砂壶拍卖纪录。
广告称,“鸟巢紫砂壶”不论以其深厚的纪念价值,还是本身的艺术价值都要高出普通壶,如果不是为纪念奥运会,是不可能以这么低的价位买到的。
“这就是广告的技巧,紫砂壶‘按人定价’不假,可那指的是手工制作,这把所谓的鸟巢壶则是批量生产。而且仅仅是由那位大师‘精心设计监制’的。大师的作品能达百万,与鸟巢壶有什么关系呢?这不是忽悠是什么?” 熟悉广告制作的崔先生详细向记者解释,这类藏品广告多会仿照新闻片制作,采用出镜主持人来阐释藏品价值,以增加可信度,“而在电视直销广告拍摄过程中,厂商方面会严格限制‘主持人’改动广告词,比如将‘有一定升值空间’替换为‘有收藏价值’,这都是在规避可能导致的责任追究”。
常年在马甸邮币卡市场做鉴定的中国收藏家协会理事、徽章收藏委员会主任纪玉成也对电视直销中的藏品持反对态度,“有些厂家声称邮票是限量发行的,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因为通常这些都是批量生产,只有国家权威机构发布的限量版邮票才有价值”。
为了逃避监管,电视购物公司也花了不少心思。如有些电视购物公司在工商部门备案的法人代表不是真正的老板,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便利逃避法律制裁。另外,虚假地址也成为很多电视购物企业惯用的招术。
抓“商机”:能坑就坑 坑完就跑
由于藏品的直销利润同样很高,不少从事电视直销的公司开始将销售对象从传统产品转向货币、邮票等收藏品。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电视直销收藏品的套路不过以下几招,发行量迷惑消费者,专业术语包装‘大路货’,所谓专家鉴定点评”,三管齐下,一个价值平平的“工艺品”就在电视中被渲染得出神入化,成为令人仰视的“收藏品”。
“如果是文化发展公司或者是礼品公司来推销所谓‘收藏品’还好,更可怕的是手中有闲钱,瞅准能‘捞’一笔机会,就推出一个所谓‘藏品’的商家。”一位与此行接触颇深但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通常,这个机会就是其眼中的‘商机’,这些藏品就是其口中的‘项目’,而寻找这种一锤子买卖的机会称为‘找项目’”。至于项目的定价就更不可思议了。“可以说没有最好,只有最贵。”
该业内人士分析,这类“收藏品”的目标定位显然都不是搞收藏的,而是以送礼和公关为目的的,掏的也都不是自己的腰包,如果再考虑到高价送礼之后的价值回馈,则“更不会心疼花出去那些‘小钱’,相反,价格低了,反倒瞧不上眼”。
在某一论坛上,一则“电视直销的收藏品有收藏价值吗”的帖子引起不少网友注意。其中,多数网友认为,电视直销藏品不值得信赖。“冷之侍”认为,直销收藏毫无收藏价值。“2001tcq”表示,真正的好东西不用电视广告宣传,早就给人抢光了。
电视直销藏品节目往往标榜自己价廉物美。“事实上,如果电视直销藏品价格高于市场三五倍,都是正常的。一个最简单的逻辑,电视直销平台的广告费是个不小的投入,羊毛能不出在羊身上吗?”纪玉成称,这部分费用肯定最终还是要转嫁到藏家身上。
“与市场平均水平对比,电视直销中藏品的利润最少要达到70%,至于100%甚至200%也是稀松平常。”北京光辉岁月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钱币事业部经理李胜利表示,通过电视直销购买藏品一个最大的弊端就是,定价权完全在销售方手里,而非市场决定,这类节目多是能坑就坑,坑完就跑。
李胜利建议,要买货真价实又符合市场行情的收藏品种,最好还是到专业市场。
记者视角
设立第三方机构规范管理
不可否认,媒体对自身责任的漠然,也是电视购物节目出现欺诈现象的重要原因。媒体作为宣传工具,要对其播出的内容和形式负责,对观众负责,绝不是一个只管“收钱”而不用“负责”的机构,但是由于电视购物广告可以为媒体带来巨大的广告收益,媒体对其内容的审查力度显得极为微弱。
为了获得更多的广告收益,很多媒体甚至不在乎其广告内容是否虚假和违法,仍然予以播放,因此,仅仅靠媒体自身来检查其内容,是否合乎道德和法律规范已经变得太不实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广电总局和工商总局或者其他国家级权威机构建立起独立于厂商和媒体的第三方机构,建立起相关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根据规章制度严格检查、严肃执法并不断予以完善。如若发现违反规定的媒体,应由该机构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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