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商品经济充分发展,以至劳动力也成为商品时,货币也就转化为资本。这时,任何人手中的货币只要积累到一定的量,都可以被用来购买劳动力和生产资料,进行商品生产。
我国民营企业的创立,都是以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的相统一为特征的,也就是说,出资人同时也是经营者。但是随着企业的发展,出资人与经营者开始分离,也就是出资人聘用职业经理人经营企业,货币资本与人力资本相分离,由此也产生了企业内部的新矛盾,即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的矛盾。创维、乐百氏、平安保险、中海物业都出了职业经理人拉人马出走的事件,一时间沸沸扬扬。
民营企业做大之后,聘请职业经理人来打理自己的公司已经成为无可避免的大势所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二者的关系都从来没有理顺,有人用“相互戒备,同床异梦,不断博弈,信用脆弱”十六个字来形容这种关系,真是恰如其分。
出资人与职业经理人有如婆媳关系,婆媳不和往往问题不是单方面的,而是双方都有问题。出资人说聘请的经理持家不足,败家有余,薪金上狮子大张口,而经营上却对企业财产毫不爱惜,甚至出了重大问题都隐藏不报;而职业经理人则认为自己更为委屈,说老板不信任他们,使他们瞻前顾后缩手缩脚,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干了。双方都在抱怨,说明问题并不是单方面的。
一、出资人为什么出了问题
出资人跟不上形势的发展,甚至适应不了新的情况,从而处理不好自己与职业经理人的关系,是有其内部原因的。
1.外部环境的变化
自从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生存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些变化都要求出资人对其经营理念和方式做出相应的调整。推动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变化了,企业就要相应变化,否则就会跟不上形势。这种变化体现在五个方面。
第一,市场供求状况出现逆转。大家知道从80年代到90年代中期,我国经济是一种短缺的经济,市场总体是个卖方市场的行情,多数产品供不应求。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能办企业,上项目,就能赚到钱,而管理要求不高。而90年代中期以后,情况改变了,不再是短缺,而是过剩;不再是供不应求,而是供大于求,供求关系出现了逆转。1998年内贸部作了一个统计,发现610种主要商品中,供求基本平衡的403种,供过于求的206种,而供不应求的只有棕榈油一种。供求关系的转变对企业经营提出了新的要求。在短缺情况下,主要搞好生产就可以了;而在过剩情况下,要求企业在资金、技术、规模、市场营销等各个方面都要搞好,差一个都不行,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第二,资源配置主体的调整。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或“双轨制”下,配置资源的主体是政府,私营企业的创业者们的很大一部分工作是政府公关,只要摆平了政府(包括作为政府附庸的银行),就可以赚到钱。比如房地产行业,只要能够从政府手中拿到地皮,转手倒卖就可以获得数倍的利润。但现在情况变化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确立。资源配置的主体,已经不是政府,而是市场的力量,如土地必须拍卖,项目必须招标,就连国有银行也日益重视起效益原则。我国的市场化率按照西方国家所说已经达到了90%以上。企业要想获得自身发展的各种资源,越来越多地需要求助于市场,而不再是政府。
第三,竞争对手的改变。我国改革开放以前是国有经济一统天下,国有企业机制僵化效率低下。如“大锅饭”的存在使人们普遍缺乏积极性,而民营企业开始建立就按照效益原则实行计件工资制,自然具有极大的优势。但现在不同了,民营经济已经占据了国内生产总值的半壁江山,主要竞争对手已经由国有企业变成别的民营企业,大家谁都不再拥有机制上的优势。非但如此,幸存的国有企业也多是顺利进行了机制调整的企业,管理水平普遍有了提高。更有甚者,开放国门之后,大批的外资企业蜂拥而入,这些企业都是完全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成长起来的,机制不仅灵活而且成熟,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第四,企业门槛提高。原来我国办企业的门槛很低,有点钱,买个三五台机器,就可以生产了。这也可以理解,因为在初期大家手里都没有钱,如果门槛高就不会有民营企业产生了。同时我国很多产业都还是空白或发展程度很低,也无法“制造”出什么门槛来。但现在随着企业资金积累的日渐丰富,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很多产业都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如资金要求、资质要求、卫生要求、环保要求……今后政府行政管理模式将从审批制转向市场准入制,但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说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反倒提高了,因为这些“硬条件”的约束只能越来越严格,而且没有商量的余地。
第五,国际化竞争。在以前的几十年间,中国的企业一直处于“闭门造车”的状态。外国的产品虽然有一点进来,但大家习惯的仍是国内的红头文件,对于几十页英文的洋规则闻所未闻,更不用说运用了。但加入WTO,要求我们的企业更多地引进来和走出去,面临着复杂而陌生的国际化竞争局势,这里的竞争主要还不是产品的竞争,而是适应新规则的竞争。我们要想在世界竞争的环境中站稳脚跟,就必须熟悉和运用这些国际规则,反倾销、知识产权这些过去陌生的词汇,今后可能越来越为中国民营企业所熟知。浙江民营企业在适应国际化规则方面起步最早,在“打火机风波”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2.自身素质的挑战
毫无疑问,在早期能够发家成为出资人的民营企业家们都是那个时候走在时代前列的人。第一代民营企业家多数是缺乏出路铤而走险的人,因为在那个时代私营企业本身就是非法的东西,而第二代民营企业家多数是体制内受到压抑或不满于原体制的低效率而自立门户的。他们之所以能成功,靠的是他们的魄力和见识,而现在市场规范化之后,对于企业家的要求是全方位的。因此必然会有一部分人对不断发展的市场状况产生不适应。
第一,经营能力跟不上形势发展。这是一类非常普遍的现象。就企业规模来说,小企业和大企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很多人管理小企业的时候很成功,井井有条效率很高,但企业上了规模之后他就做不好。这很容易理解,让一个搞小旅馆的人来经营五星级大酒店,十个里面至少有八个会适应不了。就市场形势来说,以前只要敢拍板就行,而现在不仅要敢于拍板,还要充分预测市场的需求和潜力,做出准确的估计。所以很多民营企业出资人的经营能力感到力不从心,实在是很正常的现象。
第二,社会品德遇到挑战。现在社会上产生了一股“杀富济贫”的思潮,这种思潮固然是错误的,但它和某些民营企业家自身不那么清白有很大的关系。企业发家不是靠诚实经营辛勤劳动,而是靠富商勾结或商业欺诈等方式,这样企业形象和企业家自身的形象就大打折扣。原来体制不健全,出现一些这样的问题尚有情可愿,而今后社会和老百姓对企业家品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他们诚信合法,要求他们对社会能够做出一定的贡献。 第三,价值观念的挑战。企业家应当拥有财富,财富是他们的身价。福布斯杂志每年都会对中国的富豪来个排名,这种排名无疑是以财富为基础的。民营企业家应当追求自己财富的不断增长,但这种追求不能贪得无厌。很多民营企业家的财富增长很快,但他只知道“个人发财”,而不知道“大家发财”的重要性,对自己持有的股权始终不撒手,对为自己创造了巨大价值的经理人舍不得奖赏,或者说虽然有奖励但心里很不情愿,这种心理是十分有害的。出资人应当自觉承认人力资本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使财富平衡地增长。
第四,自我定位受到挑战。并非是所有的企业都要做大的。假如这样的话,世界上的大企业早已经拥挤不堪了。事实上中小企业总是多数,有的企业注定只能永远是中小企业,因此对于自己的企业一定要有一个正确的定位,能当主角自然最好,当不了主角,就甘当配角。现在民营企业有一种“求大”的心态,战略目标高得惊人,在他们的计划中,一心要成为国内或世界老大,年递增20%已是太低,恨不得年年翻番。盲目的扩张必然使企业蒙受损失,企业一定要根据企业和行业特点,对自身进行准确的定位。
二、出资人走出困境的路子何在
面对出资人的这么多问题或困惑,应当如何进行调整呢?我认为,要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出资人的问题,必须从两个方面入手,一个是民营企业出资人自身的修炼,另一个是社会机制做出相应的调整。只有两个方面同时入手,才可能使困扰我国民营企业出资人的困惑得到解决。
1.出资人的自我修炼
改变社会总是困难的,而改变自身则相对容易。出资人需要提高的个人素质林林总总不一而足,但大体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观念,另一种是知识。就前者来说,出资人应当对自己的观念进行更新,摒弃那些已经不适应时代潮流发展的思想认识,比如对人力资本,你不能再把他看作打工仔,他为企业创造了巨大的价值,你就得做出相应的报酬,而且要从心理上认同,不能是无奈的承认。从自己发财到大家发财,是一个认识提高的过程。就后者来说,现在很多企业都提出建立学习型组织,出资人就更要学,这种学习还不是说出资人非要拿个什么文凭,而是踏踏实实地学习一些现代管理知识,学习一些先进企业的管理方法,人的知识总是从无到有逐渐积累起来的,知识的丰富对于出资人是至关重要的。比如对经理人仅仅信任和放手是不行的,还要有一些合理而有效的手段对之监督和制约,这个时候出资人就要参考一下国外和国内同行业的普遍做法,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来制定方案,如果没有这种知识积累,恐怕就很难奏效。所以说出资人的自我修炼是对整个人生的大改变,是脱胎换骨的变化。
但是也排除不了这样一种情况,就是有人由于先天或后天的原因实在无法通过修炼,或是通过了自我修炼也不行,因为你修炼别人也在修炼,这个时候就要做好被淘汰的准备。这个时候就要心平气和地接受,与其在市场上日薄西山节节败退,还不如及早退出成为食利阶级。自己主动做出选择相比市场的自然选择要缓和得多,对于本人是一种趋利避害的行为,对于社会则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
2.社会机制的调整
民营企业出资人遇到的困惑,既是其个人的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的综合体现。对于出资人来说,首先应当从自身找原因,而对于社会,也应当采取措施进行社会机制的调整,否则问题就得不到根本性的解决。
最重要的调整应当是对现有私人产权的认同和保护。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统治使人们产生了浓厚的小农意识,“不患寡而患不均”,“为富不仁”总是成为人们的偏见,“杀富济贫”往往能唤起人们的共鸣,加上建国以来我们主导思想也是以“消灭私有制”为核心的,这就使得人们对于私有产权缺乏起码的认同。应当说现在人们对于私人产权已经越来越认同了,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但是还没有形成一种全社会的共同意识。
相对于认同,保护似乎更为重要和实质。私有财产是否“神圣”可以不论,但不容侵犯确实是不可或缺的。党的十六大提出保护一切合法收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但它侧重于对财富流量的保护,对于财富存量的保护则还没有明确说明。我国目前对于私人产权的保护是很不力的。国家保障私人产权的条款迟迟不能写入宪法,侵吞了国有企业的财产算贪污,而侵吞民营企业的财产只能算侵占,往往不了了之。这种情况下,出资人把自己的企业交给经理人去经营,难怪食不甘味寝不安了。因此必须从立法和司法上对私人产权加强保护,明确当这种私人产权遭到侵害时侵害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出资人将经营权放心地让渡。
由此看来,对于私人产权的认同和保护是目前一个比较迫切的任务,这个任务一天不完成,民营企业出资人的困惑就一天不能消除。如果我们能够对私有产权加以有效的保护,同时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稳定、规范的环境,那么可以想见的是,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出资人愿意把自己的企业放心地交给经理人去经营,而两者的矛盾和冲突也会减少到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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