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四川省丝绸公司迎来了两名印度政府官员,他们将决定四川丝绸能否在10月间的反倾销终裁上获得市场经济地位。
我国丝绸占据了印度市场60%的份额。眼下,印度对从中国进口的丝绸展开的反倾销行动正进入紧要关头。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副会长曹新宇12日在广州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局势比较严峻,我们希望通过各方面的努力,让个别中国企业获得市场经济地位,并保住大部分企业的市场份额。”
初裁结果对中国企业很不利
印度商工部的两名官员行程长达10天,除了四川外,他们还前往浙江和贵州进行核查。
四川省丝绸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可澄称:“印度官员连续多日在我们公司进行调查。现在双方的矛盾比较多。尽管还有希望达成一致,但是与我们的预期有差距。”
这起迄今为止中印之间最大宗的反倾销案要追溯到去年5月。正值中美、中欧纺织品争端激烈之时,印度反倾销总局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20克/米至100克/米的绸缎发起反倾销调查。
今年4月27日,印度方面初裁我丝绸倾销成立,还否定了中国企业的市场经济地位申请,针对不同产品和不同克重,对中国产品提出了30种最低限价,并从6月起对自中国进口的丝绸开征57%至108%的临时关税。
据统计,2003年4月至2004年9月间,我国直接出口到印度的丝绸价值达1.81亿美元。专家认为,反倾销一旦终裁出台,将对我国部分企业造成重大影响。
“奇特”的反倾销核查
尽管市场经济地位核查工作尚未尘埃落定,但此案印方一些不同寻常的做法却引起了我国纺织业和外贸行业的高度关注。
首先,印度方面首次提出要对我国政府已经在世界贸易组织备案的“蚕茧收购预测价”制度提出核查。这也是我国产业界首次在反倾销调查过程中遭到此类问题。
事实上,我国早在加入世贸组织之前,为了保护农民利益曾实行了一段时间的“蚕茧收购指导价”,2003年前后修订为“预测价”,只有少数省份还称为“指导价”,但已经是蚕茧价格的形成因素。
曹新宇说:“考虑到国际国内现实情况,这是一个非常奇怪的理由。世界各国很少就已经备案的制度提出疑问,印度也是头一次提出这类调查。”
此外,印度方面还提出对我国纺织行业商会的性质展开调查。曹新宇说,印方要求我国相关商会证明没有以所谓“二政府”身份实施“行业控制”,这也是前所未有的。“我们列出诸多证据,表明商会的经费来源除了极少部分来源于对企业的服务外,绝大部分是企业自愿缴纳的会费,商会也是由企业层层选举组成的,并不是什么‘二政府’。”
“市场经济地位”成中国企业之痛
专家指出,种种“奇特”做法反映出印度在确定我国丝绸产品是否构成倾销上没有过硬的证据。
然而,这种胡乱出牌的做法还是给我国丝绸企业造成很大损害,追根究底,还是“市场经济地位”因素在发挥作用。
曹新宇指出,明明是依靠市场运行的中国企业屡屡在反倾销中被裁定为不具备“市场经济地位”,根本原因在于部分国家出于保护自身利益的需要而采取的歧视态度。
另一方面,我国企业在熟练运用国际市场游戏规则、通过“市场经济地位”调查获得有利地位上还存在很大差距,往往为其他国家的贸易壁垒政策提供了口实。多次代理过反倾销案件的比利时布鲁塞尔钧天律师事务所蒲凌尘律师说,大部分应诉企业误认为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前提或者唯一条件是“私有股份”“私有控股”等,其实不完全是这样。
他指出,尽管完全是私有的,但实际操作表明,有的企业的财务账根本未经审计、有的营业执照上表明的企业性质和实际公司结构不符、有的资产入账和损益表编制不正规、有的审计报告无具体审计意见、有的成本记账不完整、核算不严谨、有的资产折旧或摊销违背“公认会计原则”,“这些都是中国不少企业的老毛病、小毛病,在国际贸易争端中,一个企业只要碰到一两个类似问题,它获得“市场经济”待遇的希望将变得极为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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